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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几本书美文

日期:11-22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1763我来评论

导读:我喜欢的几本书美文  继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之后,在我所读过的书中,《人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之一。无独有偶,这本书也是出自路遥的手笔。同样以陕北高原为生活背景,主人公高加林虽出身农村,却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我喜欢的几本书美文

我喜欢的几本书美文

  继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之后,在我所读过的书中,《人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之一。无独有偶,这本书也是出自路遥的手笔。同样以陕北高原为生活背景,主人公高加林虽出身农村,却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路遥为我们带来一个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年轻人的故事。

  对于高加林最后的结局,相信许多人读过后会感到唏嘘,我也不例外。多少有点“伯乐不识别千里马”的感觉。可是,细细分析开来,你会发现:高加林最后的结局不是偶然的。

  说到高加林,不得不提到两个人:刘巧珍和黄亚萍。巧珍喜欢加林,在高加林的村里,她是一块“金子”。在高加林从学校回家种地后,她给了高加林精神上莫大的鼓舞,高加林从中挺了过来,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但是,高加林的理想不在这里,而想去城里发展,这点刘巧珍心里明白:她留不住加林哥。同样,黄亚萍属于城里的,和一名出身农村的人在一起也不可能。她和高加林是同学,上学时就曾经有过好感。加林后来做了县里的一名宣传通讯干事后,两个个人的'交往就多了起来,特别是采访南马河公社暴雨事件后,两人更是形影不离。这些都是巧珍无法给与的。后来由于张克南妈妈的告密,高加林再次回到农村。

  高加林第一次受到打击,是村支书高明楼和能人马占胜合谋的。本来在那好好教书的,却被村支书的儿子三星代替,他们给了高加林当头一棒。这同时也是社会造成的。后来,由于加林的叔父调到当在的劳动局任局长,他们把加林调到城里,当了宣传干事。这给了处于低落中的高加林以最大的安慰,从采访南马河公社那里可以看出,他属于这里。

  一方面造成高加林的悲剧在于社会的根源,另一方面也有他自身的因素。高加林有理想,是好事,但离开现实生活去追求无法得到的东西,就会被生活抛弃。 他的感情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同时也是贪婪的。他不满足于现实当下的欲望似乎是很可笑的,若是往深处想一想,就会觉得十分悲壮。这是他性格上的致命弱点。

【我喜欢的几本书美文】

我喜欢的桃花美文

  诗人以激情颂扬腊梅,画家用心打扮青松,作家造就翠竹,而我呢?极小就被那动人、朴实的桃花所吸引。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山不在寂寞,水不在凝结底呤,鸟儿在舒展着翅膀,花儿开始斗艳,桃花就要来临,世界将变得如童花般的美丽。

  瞧!一朵朵桃花正在含苞欲放,犹如一个小娃娃,在绿叶中欢笑雀跃。那一朵朵、一簇簇、一串串桃花开满枝头,好似那一串串诱人的冰糖葫芦,每一朵都开地那么红,那么艳,在阳光的衬托下,它更漂亮了。

  粉得如蝶的水红色桃花更美了。远看,就像一个穿着薄如蝉翼的芭蕾舞裙有小姑娘在跳舞,那么生动,那么逼真。一阵阵微风吹来,它们像千万个小精灵,蹦着、跳着,你笑我,我笑你。热闹极了,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桃花树旁,摘了一朵桃花。闻了闻,有种让人神清气爽的感觉,一点也不感觉到疲劳,那种诱人的气味,而我现在还能感觉的.到。

  这朵桃花像仙姑撕下的一颗颗美丽的珍珠,我拿在手上,仿佛我也变成了一朵桃花似的。

  桃花她既不娇,也不贵;无论在什么环境中;它没有功利之念想,总是按时开放,开得那么朴实,那么让人动心.

【我喜欢的桃花美文】

  我喜欢春天小草散发的那种草的味道,在清晨时轻轻的吸允一下那种味道,这一整天都会神清气爽,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路,两边的青草频频的向路人点头,好像在说:“春天已经来到,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到来,美丽的鲜花给夏日增添了无限生机,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在黄昏时独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静静的听风吹动树叶的声音,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我喜欢看秋天满山遍野的枫叶,火红的枫叶铺满了山上的各个脚落,我喜欢秋天一个人在无人的街道上散步,欣赏一下周边的风景,我喜欢田野里的稻浪推涌,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高梁都已经笑弯了腰,好像在说我已经到收获的时候,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展开,给人们增添了一份温暖,我喜欢那分宁静致远,我喜欢洁白的雪花,它把大地装饰得一片银白,把大地打扮的多么美丽。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坐在高高的白塔上,仰望着美丽的夜空,这样能使自己和星星的距离拉的很近,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谷和小河,我梦见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拍动着有力的翅膀在天空翱翔,我梦见美丽的荷花池,完全没有边际,释放着浓郁的香气,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静静聆听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忽高忽低像一场大型的演奏。

  我喜欢傍晚和老公一起散步的时候,走在绿油油的草地上,看着草地上天真活泼的孩子在嬉戏玩耍,我喜欢看早上的日出,看傍晚的夕阳,看雨后的彩虹。

  我还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翊立在风中的秋菊,喜欢浓郁的杜鹃花,喜欢孤洁的百合,以及迎风傲雪的梅花,我相信每一种花。草都有它坚毅不跋的生命。

  我喜欢活着的感觉,只有活这才能看花。看草。看世界,只有活着才能和亲人。朋友团聚,只有活着才能做一切认为是有意义的事,只有活着才能把生命的质量提升到最高,最好。

  01

  作为一个爱胡编乱造言情小故事的不入流小写手,很多朋友都爱问我,慕容同学,你写过那么多故事,怎么就从来不写写自己的爱情故事呢?莫非……

  莫非之后一串省略号,潜台词是各种遇人不淑各种婚姻不幸各种无恶意揣测,真令人惊叹,我大汉语文化,真是博大精深哪!

  我暗自打了个冷战,心想写就写吧,who怕who?

  可决心才下,摆在我面前的就是一道难题:我该如何称呼某位同学呢?

  叫他L君吧,太文绉绉,不符合我一贯峥嵘毕露的风格,何况乔一早就捷足先登,用F君来称呼她的心上人,令后来者难以为继;

  叫他李同学吧,太过质朴无华,何况李是天下第一大姓,大街上叫一声李同学,一百个人中怕是有九十个人回过头来,辨识度太差了点儿;

  至于他的本名,那叫一个伟光正,和言情小说男主角的身份完全不搭,这里就不透露了,大家可以按照建国、国柱、和平一类的路数去想象。

  可见言情小说不是人人都能写的,光是一个名字,已经难倒了无数人。

  后来有次,我们一起去南方旅行,路过苏州时和网友虫子面了个基。天涯火的那会儿,虫子是其中一个版块仗剑天涯的版主,我在仗剑连载过读金庸的帖子,混着混着就熟了。

  这小子几乎熟读过我写的所有东西,也没拿自己当外人,一见面不等我介绍,就打趣说:"哟,这位是家明吧?"

  我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某人完全摸不清头脑,还在问我:"家明是谁啊?"

  家明是谁?

  读过亦舒小说的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家世清白,性格纯良,永远的后备男二,女主落魄的时候有他陪伴,女主伤心的时候有他安慰。

  身为师太脑残粉,我很为家明鸣不平,索性将他的名字拿为己用,用做我小说中的男主角。

  虫子肯定就是看了那本小说,才叫某人"家明"。

  这真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家明,可不就是最适合他的名字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亲切、温馨,让人想起邻家哥哥,一如他给人的感觉。

  他就是我的家明,我落魄的时候有他陪伴,伤心的时候有他安慰,只不过,他是我的第一男主,不是男二。

  02

  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家明同学,直到"暖男"两个字横空出世,才发现,原来眼前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暖男。

  我们认识超过十五年,相恋超过十年,想到和他有关的事,没什么惊天动地的,都是一些很温暖的小事。

  我不会开车,练车时老被教练骂,有次教练一个不注意,我直接把车开到墙壁上去了,还好没油门,不然会酿成重大事故。

  我面色如土地给他打电话,说:"我再也不想练车了。"

  他说:"不想练就别练了,反正有我做你司机。"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我的专职司机,随叫随到那种。

  他工作时间较为机动,我的工作常需要出门采访,他常常把我送到目的地后,过一阵再来接我。有时怕我办完事要等,就干脆哪儿也不去,坐在车上等我。

  有次开会足足开了三四个小时,一走出会议厅的门,看见他的车还停在那里,车里的人却因为久等无聊,已经睡着了。

  我有点内疚,推醒他说下次如果开这么久的会,你一个人先走好了,我打车回去。

  他笑笑说,没什么,这个地方特别难打车,打不到车你又得急。

  久而久之,同行的姐妹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位司机,一位同行遇到了他好几次,终于忍不住问我:"他是不是经常这样送你过来,陪着你办事情啊。"

  我老老实实地说,是啊,怎么了?

  她感叹说:"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那时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耐心数年如一日地接送爱人,从不抱怨,也从不懈怠。我原本天真地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03

  网上曾经有个帖子很火,主题是"有没有那样一个人,你随时随地给他打电话,他都会跑过来接你"。

  我很欣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有次我去深圳和同学聚会,玩得不亦乐乎,以至于忘记在网上订票了。准备回来时跑到高铁站一问,当天没有到广州的票,只能坐到虎门。

  我傻了眼,打电话问他怎么办。

  他想也没想就说,那你坐高铁到虎门,我开车到虎门来接你。

  深圳到虎门的高铁只需要半小时左右,我出了站,发现他已经到了,不是不感动的,没想到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开这么快,没收罚单吧?"

  我爱热闹,喜欢出去和朋友疯玩,他性子静,每次送我到了朋友那儿,我就对他说,你可以走了,等下来接我就行。

  朋友笑我说,原来真爱就是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了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啊。

  我是路痴,方向感极差,有次让他来接我,说半天也没说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心里一急,不禁说:"你快点来,我正好就在月亮底下。"

  他在电话那头嘿嘿一笑:"我也正好在月亮底下呢。"

  梁实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要去接你。

  他是个不太热爱文艺的男人,这样的情话,他说不出来,这样的承诺,他却全都做到了。

  04

  "知乎"上有个热门问答,"有一个会做饭的男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资深吃货,我觉得自己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刚恋爱的时候,我们住在穷乡僻壤,连个下馆子的地方也没有,只好自己动手做饭。在经历了饭烧焦了菜炒煳了等一系列惨剧后(肇事者当然是我),做饭的重任,彻底落到了家明同学一个人身上。

  他做的剁椒蒸鱼很好吃。鱼要买新鲜现杀的大头鱼,一整条买回来,简单处理后,放一层密密的剁椒上锅蒸,熟了后再烧热油浇上去,那鲜辣,无与伦比。我每次能吃掉一整条。

  他做的啤酒鸭很好吃,鸭子切得极碎,加姜丝、蒜片、干红辣椒爆炒至五成熟,倒上大半瓶啤酒焖熟,秘诀是不加水,才能没有土腥味。买鸭子他总是要有头的那一边,因为鸭头是我的最爱。

  还有酸辣鸡杂、孜然牛肉、水煮肉片……

  等等,突然发现,他最擅长的拿手菜,都是我最爱吃的。还是因为我爱吃,所以他做得多了,才会越来越拿手?

  我喜滋滋地告诉他这一重大发现,宣称"没准我就培养出了一代名厨"。

  他笑笑地问我,能告诉我你擅长做什么菜吗?

  我惭愧地摇了摇头。

  他说没事,你擅长吃嘛。看着你吃得那么欢快,我做菜才做得开心。

  这厮,真不是讽刺我吗?怎么我不仅没感到生气,还有点小感动呢?

  05

  说到吃,想起来两件小事。

  我是个吃货,特别爱吃各种零嘴。刚在一起时,我每次去他那儿,他总会去超市买上一大袋零食,放在橱柜里等我去了一起吃。那超市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没有车直达,得走上好几千米路。

  有次我走得急,他买的零食还没来得及吃就得回去了,临走时开玩笑地嘱咐他说:"柜子里的零食都不许动,等我来了再吃。"

  过了两周再去,打开柜子一看,居然还是满满当当的,什么爱辣鸡爪劲仔小鱼一点儿都没动,有一包话梅被我拆过封,只剩几颗了,连这他也没舍得吃,拿个夹子夹住了开口,保管得妥妥当当的。

  我问他,你就不馋吗?

  他说,想着要留给你吃,就不馋了。

  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秀色可餐吧。我这么想着,不敢说出口,怕他笑我酸。

  在吃的方面,我经常突发奇想,想吃什么,半夜都能在床上爬起来去买,遇见他后,就变成了让他去买。

  咪蒙让罗同学半夜一点去买砂锅粥这样的事,我也干过,只是我想吃的东西换成了双皮奶。

  那时他还没买车,见我躺在沙发上边咽口水边怀想双皮奶的美味,二话没说拿着钥匙就出了门。要知道,我喜欢吃的那家双皮奶,叫作"老凤城",从住的地方过去,得转两趟车。他那时还是个穷学生,没特殊情况是舍不得打车的。

  那碗双皮奶的滋味,至今我还记得,真甜啊,还冒着热气。

  后来想起来有点汗颜,问他会不会觉得深夜去买双皮奶这样的要求太无理了。

  他一脸茫然地回答,不会啊。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你对他提的所有无理要求,到他那里全成了合情合理的,只因为,他心甘情愿。

我今生最喜欢的伴侣美文

  我也明白: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网络情缘,都需要养分滋养的!爱是相互的。只有用爱的养分滋润心田,才能沁入心脾。

  网络让我们相识相知;空间交流拉近了我们彼此的距离。留言加深了我们的友谊,增进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都在用赤诚,装点着缘分的空间;用我们的热情,谱写着相逢的喜悦!认识你们真好!真让我感动!

  我真诚的祝愿你们其乐融融!平安一生!相识让我们后面的日子更精彩!当我写完一篇日志或留言,读着自己的文字。有时我特激动,甚至会流泪。因为我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用心写出来的。

  它代表我这个人,每一个字都是心灵的碰撞。是我真情实意的写照,又是一种无形的喜悦和期盼。在我内心里有无尽的期待——期盼朋友的回音!等待朋友的光照!

  鼠标·键盘·荧屏,有我幸福的瞬间。这里有我的感动,这里有我的.快乐,这里有我的梦想,这里有我的期盼。在这里我可以放飞梦想!放飞我的希望!

  敲打键盘是我今生今世最快乐的事情!敲打键盘更是我今生今世最大的幸福!敲打键盘是所有事情都不能比拟的,它能宁静我的心灵·净化我的灵魂,找回一个真实完全的我。它让我快乐的忘乎所以!让我幸福到极点!

  鼠标·键盘·荧屏,是我今生最喜欢的伴侣!我愿意永远静静的坐在荧屏前敲打到永远!

【我今生最喜欢的伴侣美文】

  昨天在朋友圈看到一段文字。

  “我就希望我喜欢的人每天缠着我,缠着我聊天,每天问我‘都去哪里了呀?都干嘛了呀?吃的什么呀?有没有男生呀?’,每天分享好听的歌给我,看见好笑的东西就发给我,实在不行截图也可以,乱七八糟的反正粘着我就行,我喜欢被喜欢的人粘着。”

  看到最后一句,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对啊,我喜欢被喜欢的人粘着。

  我有一个特别怪的习惯,从小就喜欢翻我妈妈手机,看最近有没有老师给她发短信告状。虽然现在没人管我了,但每次回家还是习惯躺床上翻我妈手机短信看。上次回家的时候,我发现我爸和我妈每天发的短信特逗。

  每天上午十点半,我爸会给我妈发短信问,中午吃啥呀。

  刚开始我妈还有耐心,回复的短信内容一般是“炖排骨吧”、“想包饺子吃”、“回家路上买点鸡翅炒”。但到后来,估计她嫌我爸烦,他们的短信内容就变成了这样......

  上午十点半,我爸:“中午吃啥呀?”

  我妈:“饭。”

  下午四点半,我爸:“晚上吃啥呀?”

  我妈:“菜。”

  我看短信的时候笑得不行,心想我爸太可怜了,没皮没脸的上班还缠着我妈。死不要脸,我妈还不买帐。

  但有天他十点半没给我妈发短信,十一点的时候我妈主动给他发消息说,“中午想吃啥,是不是有事儿不回家吃了?”我爸十分高冷的回复说,想吃饭。

  我看着看着突然有点儿羡慕他俩,如果有人每天缠着我问我吃什么去哪里想干嘛,该多好啊。现在打开手机看看,每天找我的除了微信运动、腾讯新闻、短信验证码,就是10086。如果我也能被我喜欢的人粘着,不经意间就能收到他发来的消息,哪怕是抱怨路上太堵、吐槽午饭难吃也好。至少,这说明我也被人挂牵着吧。

  我不是粘人,也不是要缠着你。

  我只是想确认,我被你在乎着。

  你大概不知道吧。

  其实我们没有说话的时间,一半被我用来想你。那另一半呢,另一半用来细数我们的过去。一数我们互相道过多少句晚安,二数那些约定好还没完成的事情,三数你对我表白的次数和我说过多少句我爱你。

  所以,为什么你不能多粘我一下呢。

  想到发生在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

  她和男朋友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正是小别胜新婚的时候。两个人每天都要聊天,互相报备自己的'行程。一天公司组织郊游,她和两个同事一辆车。郊游的地点没信号,她告诉男友自己大概八点就能到家。但她没想到,回来的路上因为开车的同事疲劳驾驶,发生了车祸。两个同事都重伤,只有她是皮外伤,因为惊吓过度,她的手机和包都遗落在现场。到医院检查完伤口后,她马上借别人的手机给男朋友打电话。那时已经半夜两点多了,电话打通后,那头传来震耳的音乐声和摇骰子声。男友醉醺醺的问她,你是谁啊。

  她什么也没说,挂断电话,把手机还给别人。医生确认没问题之后,自己打车回了家。

  她因为这件事和他分手了。我们都说,这也不能怪他,喝多了意识不清醒而已。

  她十分平静的说,如果那天重伤的是我,如果我当场死亡,我不想另一半第二天在酒醒后才到我身边。如果我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那以后的日子里,他也不必在了。

  可能别人会觉得我这朋友太作。

  但换个角度想想,明知她应该八点到家,中间隔了四个小时,四个小时没有她的消息,而且是在晚上,他怎么能安心跑去喝酒?

  在乎你的人,巴不得在你身上绑一个追踪器。二十四小时都能知道你在哪里,是否安全。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我在新加坡飞回上海,他知道我十点落地。落地后,我一直和编辑对稿子的事情,忘了告诉他我到了。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刚想告诉他,突然女孩子十分能作的毛病发作了。我告诉朋友说,我就不告诉他我到了,如果他十一点还没给我发消息,那我可要生气了。结果话刚说完,置顶的聊天框里发来“到了吗”三个字。

  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讲真,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真开心啊。

  其实我偶尔的小情绪和没来由的脾气 ,只不过是想确定,我在你心里。

  你多粘我一下吧,其实高冷和酷都是我装出来的。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但我忙完手上的事情打开手机之后看到喜欢的人发来的消息,就会开心的不得了。但是如果你不主动找我,我就会自动理解成,我们就这样了。所以,你就放下面子多和我说说话吧,我一直在等你啊。

  我喜欢你。

  所以我喜欢被你粘着。

【我喜欢被喜欢的人粘着-情感美文】

美文故事:我喜欢的颜色

  万物间最纯洁的颜色,莫过于白色。它简单大方,却能包容所有颜色,让各种色彩尽显缤纷;它朴实无华,却能够衬托任何颜色,让它们光彩照人。而它却总是默默无闻地扮演着配角,但我知道它的无私。我喜欢白色的原因是因为它代表着轻松、愉快,象征着纯洁。

  一看到白色,我就想起那白白的云朵。云朵变化多端,像可爱的小狗,微笑着面对着我;像肥肥胖胖的小猪,在天空上飞来飞去,像有神奇的魔法一样;云朵还像好吃懒做的懒羊羊,懒羊羊在天空中睡着了。

  一看到白色,我就想起冬天飘在空中的雪花。我在楼下和伙伴们堆雪人、打雪仗……那雪有得是花型的;有的`是圆形的;有的是像银链一样连在一起落下来的雪花,我用手接住带回家。

  一看见白色我就想起老师用的那白色粉笔?老师可以用粉笔教我们写字;老师用粉笔教我们画画;老师用粉笔教我们学习英语单词和英语句子;老师用粉笔教我们学数学。

  白色是那么纯洁、无私的颜色。有了白色什么都可以展现它展现不出来的东西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白色的原因了。

  喜欢坐在榕树阴下,听小鸟叽叽喳喳

  我不懂它们的世界,正如它不懂我一般

  扑腾张开的翅膀,蓝天是它们的向往

  而我在这里乘凉,自由是我的渴望

  喜欢光着脚丫子,漫步在金色的沙滩上

  任海风吹乱我的长发,悠悠扬扬的摇晃

  不去管被浪花打湿的裤脚,踉踉跄跄的不安

  想扬起一大把海沙,随着风吹动的方向

  喜欢躲在你温柔的怀抱,就这样静静的看你睡着

  你说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我在你身边就好

  可是现实真的太残酷,亲爱的你可知道

  我只想用一辈子的孤单,换你一个会心的笑

  喜欢一个人戴着耳机,步行穿过一个个街角

  眼前是城市的喧嚣,耳边是喜欢的调调

  和着那温暖的阳光,偷偷地开始思考

  如果在下一个路口,能再遇见你多好

  喜欢一个人难还是不喜欢一个人难?

  当然是喜欢一个人难。

  你跟他很谈得来,他的幽默就像一枚开心果,时不时能逗你开怀,让你忘记所有的不快和烦恼。他成熟的风度,潇洒的谈吐和酷酷的外型,总让你忍不住偷偷多看他几眼。他懂得真多,你暗暗地崇拜他。你当然不会拒绝喜欢这样的人,可是,你身边有几个人有这般多的资质让你喜欢?

  爱一个人难还是不爱一个人难?

  当然是不爱一个人难。

  不知不觉中,喜欢变成了爱,他的每一个眼神都会让你心醉,他的每一个热吻都会让你融化。你心里是他,梦里也是他,随时随地想要看到他。为了他,曾经孤傲的你变得随和,曾经挑剔的你变得宽容---爱一个人甚至会爱上他的缺点。

  爱一个人是多么幸福多么自然而然的事情。

  然而有一天,当你发现你们的爱不可能继续的时候,又该如何把他忘记?你越刻意地想忘记,越绝望的发现他执著地留在你心里,那处最深最易痛的地方,更令人绝望的,是这种痛也许将伴你一生一世。

  被他爱幸福还是爱他幸福?

  都不能算是幸福,只有相爱的两个人能够在一起才幸福。

  他一心一意的爱着你,你却只想逃离,有何幸福可言?

  你无怨无悔的爱着他,他的心里却没有你的位置,做个怨妇,却又何苦。

  如果两人注定不能够在一起,那也千万不要去爱,爱上了,就是无尽的痛苦。源源不断地思念,望眼欲穿的等待,身心的折磨让你深信,爱原来这么残酷。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为什么偏偏要爱上他,挥慧剑斩情丝吧,可结果往往是斩不断,理还乱。

  最终你会明白,我们不能轻易的喜欢一个人,也许这个人会带给你真挚的爱,也带给你深入骨髓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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