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_作文650字_高三想象作文及关于类似想象题材的作文精选篇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导读: 夕阳下,古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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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9-04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4105我来评论
夕阳下,古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了动眼睛,直盯着她的孩子,眸中满是泪水,这是悲痛的泪,在夕阳下像火一样越烧越烈。
生命待尽,母亲想的是孩子以后的路,她长吼一声,叫得凄惨,悲凉。幼狼用鼻子嗅着母亲身上的气味,然后用嘴将母亲身上的毛舔了一遍,向后退了几步,回应似的吼叫了几声。让人心痛,心碎。古道上,哀愁与余辉交织。
幼狼紧紧地依偎在母亲身旁,这是来了一个饥饿的狼群,狼群要将幼狼的母亲吃掉,群狼开始了嚎叫,可幼狼没有丝毫要走的意识,他要保护母亲的遗体。
狼群开始了攻击,幼狼拼命的保护母亲不让狼群靠近,可一只狼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饥饿的狼呢?
幼狼累了,他想睡在地上,永不起来。可他没有,他依然和群狼打斗着。群狼被震撼了,退到一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幼狼实在太累了,身上的血染红了古道,与夕阳融会在一起。
幼狼的生命远离了地平线,他知道自己要迎来死亡,可他并没有就地睡去,而是伏在母亲身上沉睡去。
狼群开始移动,慢慢靠近幼狼和他的母亲,就在接近时,幼狼昂起头仰天长吼一声。豪迈而悲壮,凄美而惨淡。
狼群吓的退后了几步,幼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吼叫后,低下沉重的头,且将永远……
群狼们先吃的是幼狼,因为幼狼伏在他的母亲身上……
芳草有情,夕阳无语。血将古道染成了红色,吼叫声将西风掩盖,夕阳下满是母爱,空气里都是孝心……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夕阳下,古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了动眼睛,直盯着她的孩子,眸中满是泪水,这是悲痛的泪,在夕阳下像火一样越烧越烈。
生命待尽,母亲想的是孩子以后的路,她长吼一声,叫得凄惨,悲凉。幼狼用鼻子嗅着母亲身上的气味,然后用嘴将母亲身上的毛舔了一遍,向后退了几步,回应似的吼叫了几声。让人心痛,心碎。古道上,哀愁与余辉交织。
幼狼紧紧地依偎在母亲身旁,这是来了一个饥饿的狼群,狼群要将幼狼的母亲吃掉,群狼开始了嚎叫,可幼狼没有丝毫要走的意识,他要保护母亲的遗体。
狼群开始了攻击,幼狼拼命的保护母亲不让狼群靠近,可一只狼又怎么能抵得过一群饥饿的狼呢?
幼狼累了,他想睡在地上,永不起来。可他没有,他依然和群狼打斗着。群狼被震撼了,退到一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幼狼实在太累了,身上的血染红了古道,与夕阳融会在一起。
幼狼的生命远离了地平线,他知道自己要迎来死亡,可他并没有就地睡去,而是伏在母亲身上沉睡去。
狼群开始移动,慢慢靠近幼狼和他的母亲,就在接近时,幼狼昂起头仰天长吼一声。豪迈而悲壮,凄美而惨淡。
狼群吓的退后了几步,幼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吼叫后,低下沉重的头,且将永远……
群狼们先吃的是幼狼,因为幼狼伏在他的母亲身上……
芳草有情,夕阳无语。血将古道染成了红色,吼叫声将西风掩盖,夕阳下满是母爱,空气里都是孝心……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狼,一种残忍而贪婪的动物,一个深邃而机智的生灵,它用它的血肉乃至生命筑起了最坚固的城墙,一堵尊严的城墙,一堵永不倒下的城墙,谱写着生命华章。有人说狼是残忍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的强大。狼是强悍的,它那深邃的目光中透露出的不仅是深沉,还有一种让任何生物都为之恐惧的凶悍。那狼牙,洁白而锋利,仿佛可以撕碎所有东西,任何被他咬住的生命,都无法逃脱,只能乖乖成为它的美餐。这就是狼的强大,因为它强大,它才有残忍的资本。优胜劣汰是自然界的法则,落后就要挨打是历史血淋淋的教训。
有人说狼是冷血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很冷静。狼是从不会放走到手的猎物的,因为它知道自己要靠猎物来填充自己,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知道即使自己不去吃掉它,它也活不了多久。所以他选择了冷血,选择了去享受自己的美餐。人们不会因为你的弱小而怜悯你,只会因为你的强大而敬畏你。所以你只有像狼一样冷酷 冷静,你才能变得更强。
还有人说狼是阴险狡猾的,那是因为它聪明,狼懂得吸取经验,同样的错误它不会犯第二次,同一个地方他不会跌倒两回,这不正是我们人类所缺少的吗?而且狼从不会推卸责任,都是自己扛着,而我们人却只知道说是别人的错。我们口口声声说是高等动物,可我们在这方面为什么连低等的动物都不如呢?
我与狼共勉,勉励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冷静,变得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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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狼是冷血的,我想说那是因为它很冷静。狼是从不会放走到手的猎物的,因为它知道自己要靠猎物来填充自己,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知道即使自己不去吃掉它,它也活不了多久。所以他选择了冷血,选择了去享受自己的美餐。人们不会因为你的弱小而怜悯你,只会因为你的强大而敬畏你。所以你只有像狼一样冷酷 冷静,你才能变得更强。
还有人说狼是阴险狡猾的,那是因为它聪明,狼懂得吸取经验,同样的错误它不会犯第二次,同一个地方他不会跌倒两回,这不正是我们人类所缺少的吗?而且狼从不会推卸责任,都是自己扛着,而我们人却只知道说是别人的错。我们口口声声说是高等动物,可我们在这方面为什么连低等的动物都不如呢?
我与狼共勉,勉励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冷静,变得聪明!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初二有关读后感的作文:《与狼共舞》读后感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初三:小独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我最佩服的是一本书的作者姜戎,他写的那本《狼图腾》堪比经典中的经典,只要是看过那本书的人就无法忘怀。我看了那本书后,觉得那本书非常真实,便上网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那本书中所有的事都是真实的,是作者在内蒙当知青的时候在草原上发生的真人真事。所以才那么真实。
翻开了那本书,一页一页地往下看去,其中有一段很惊险,作者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狼群中,运用了聪明的才智,用脚下的钢镫击…钢锤砸钢轨的声响,吓走了一群狼,并全身而退地出来了。事后他告诉了阿爸,阿爸说,那群狼多半是为了去羊倌那去吃羊,半路上被他吓回去了。
其中有一次作者写狼入狼群,有一个草原妇人用手把狼拉住,作者本想用手去触碰活狼,可在的他的恐惧心理下最终还没摸到狼,那个妇人与她儿子和一群猎狗将狼杀死了,作者在一旁看下了全过程。作者写道他们因掏了过多的狼崽,被狼群报复而杀死了大片的马和羊,为了复仇,草原上的人也展开了报复,作者仿佛也在其中,但最后也差一点儿被狼杀死。
作者为了写到那本书,深入狼群,几次险丢性命,让我们佩服不已,他的确是个与狼共舞的人。(叶 )
初二:汪婕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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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夕阳下,古道边,一声悲壮的吼叫,划破长空,留下一片凄凉。 幼狼与母亲走过风风雨雨,在一天天长大,今天他开始了孤独。 母亲在黄土地上安静的躺着,幼狼站在一旁望着母亲。落日的余辉将幼狼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母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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