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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不知心底事》读后感_作文2350字读后感

日期:09-07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5253我来评论

导读:  看辛夷坞的小说,源于海豚的介绍。在她的大力推荐之下,看了它三本小说。先后顺序是:《原来你还在这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山月不知心底事》。  前面两本小说,纯属是以爱情为主线的故事。一开始,我便被辛.....

《山月不知心底事》读后感_作文2350字读后感

  看辛夷坞的小说,源于海豚的介绍。在她的大力推荐之下,看了它三本小说。先后顺序是:《原来你还在这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山月不知心底事》。

  前面两本小说,纯属是以爱情为主线的故事。一开始,我便被辛夷坞细腻感性的文字、知性而独特爱情大观还有情感纠葛的紧凑情节吸引了我。里面的主人公的形象在我心里更是久久不散。作者功力强劲之处还在于,小说中一些次要的人物,都有非常出彩的表现,给人的印象也非常深刻。主角,如程铮和苏韵锦(《原来你还在这里》)、陈孝正、郑薇和林静(《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次要人物,如沈居安和章粤(《原来你还在这里》)、阮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些人物以及他们之间或各自的人生故事,相互纠缠,相互影响,让人过目难忘,久久不能忘怀。可以说,看前面两本书,情感随着人物的起伏而跌宕,但最后又为主人公“劫后重聚”般的结局而由衷高兴。看完后虽有股淡淡的忧伤,但更多的是一种为主人公终成眷属的欣喜和甜蜜。

  我写这篇读后感,重点不是对《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原来你还在这里》两部小说的评价,我主要是想抒发我对《山月不知心底事》(下面简称《山月》)结局的看法。

  《山月》这本书跟前面两本书有一个很大的不同:背景开阔不少,情节更是融入商业竞争的元素。之前两部有提到相关的商业背景,但都是淡淡的,或者说对情节没有太大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但《山月》这部小说,整一个就是以商业作为主要背景,小说中江源集团的兴衰,见证影响着主人公们的命运。我边看边感受到辛夷坞布局操控能力大大加强了。

  可以说,小说是一个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女主人公向远,一个有别于传统情感小说的所有女主角的人物。她理智、现实,在商场上表现出无与伦比的智慧与冷酷,在企业管理中深沉城府与手腕,让这个凡事以利益作为大前提的人物,变得与一些传统女主角有所区别开来。但如果她仅有这些性格,我们就没有对她进行探究的必要了。值得我们去探究,是因为她还有她的特别而又感性的一面――她对叶家那种豁出去的感恩、对丈夫叶骞泽由少女时就产生的情深义重、对叶昀看似姐弟之情而终发现竟是爱情,还有对她妹妹向遥看似冷漠实是关切的情深。这些,都让向远的这个人物有了别样的风情和韵味。但也正因为这样,她的路才走得让人唏嘘。

  向远不信命,但在辛夷坞的笔锋的铺排下,命运似乎紧紧缠绕着她,让她疲累甚至窒息。小说中有一个情节让我记忆非常深刻。我想这也是辛夷坞铺排结局的一个伏笔。那情节说的是向远在十五、六岁时,村中一算命老头替她测了一个字。向远写的是一个“会”字。老头说,人在云上,云上之人。你这丫头将来非富即贵啊。可惜云易聚也易散,云散之后,你就是一个人。所以你很可能没有亲人缘分,或是至亲零落,孤独终老(意思大概如此)。当时的向远嗤之以鼻,认为全是废话连篇。然而就是这样一句“废话”,竟一语成箴。而这也就是我要质问辛夷坞的地方了。

  老实说,我喜欢向远这样一个人物。她能干、精明,但也重情感。她的爱仿佛都在少女时期的那个山月之下,全倾注在那个少年(叶骞泽)身上了,也正因为如此,她才对叶骞泽后来的背叛一再容忍。应该说,向远想凭着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争取幸福,为亲人(她妹妹向遥)争取美好的生活。然而最后,她得到的只是她的事业――那个没有情感只有效益的江源集团。于她而言,这是一种悲哀。

  当向远对绑架叶骞泽的人艰难地说了声“收到钱后,请你们撕票”时,我甚至感受到向远内心的无力和痛苦。我没有怪责向远的冷酷。因为叶骞泽的软弱无能以及对向远感情的挥霍,已经让我不再同情这个只剩下盲目、愚蠢的善良的男人了。于是,丈夫死去了。虽然最后并不是绑匪杀死他,而是他与绑匪一起死于海难。

  当向遥难产临死时对向远说了一声“姐姐”时,我仿佛感受到向远的内心在痛苦地哀求:“别,向遥,别离开。”这对本来就彼此关心,感情深厚的姐妹,偏偏只在生离死别之际才流露出这种深情出来,的确让人唏嘘。

  当疯癫的妓女袁绣,报复般地出现在熊熊烈火中的叶家老宅,害死了向遥的儿子(袁绣以为是向远的儿子)――被向远取名为余生的婴儿时,我感觉到向远撕心裂肺的痛,因为这孩子是她在世上唯一的、有血缘关系的最后的一个亲人。

  当叶昀拼了命冲进烈焰之中,抱回已经在浓烟中死去的孩子余生而自己65%烧伤倒地昏迷时,我几乎无力再看下去。这个充满阳光气息的青年,这个英俊而又纯洁男人,这个从孩童时就喜欢上向远姐姐的小弟,就在这场人为灾祸中被毁了。可以想象,向远在至亲一再离世的痛苦之中,还随时会失去这个一直呵护她的男人――他的小叔子――叶昀。如果你是向远,你还有撑下去的勇气吗?

  我想不通,真想不通:辛夷坞为什么给这个主人公如此多的打击?难道只为了印证算命老头的那句话?

  如果说,前面叶骞泽的死亡、向遥的难产去世,我还可以接受的话,那么婴儿向余生的离世和叶昀的大面积烧伤甚至生死未卜,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了。

  辛夷坞,何必呢?留下余生,留下一种生的希望,留下一个与这一代恩怨无关的婴儿,不是很好吗?这个婴儿是向远向命运抗争的最后筹码啊。还有叶昀,这样一个美好的青年,而却遭到如此的下场?

  辛夷坞,这又何必?

  向远最终没有倒下。小说的最后,描述的是向远一直守在叶昀病床边,她一直为之奋斗的江源集团的公务事也很少过问了。章粤问她,你这样究竟是当叶昀是谁呢?你的情人?小叔子?还是小弟?

  向远说,他是我的全部。

  她的全部。这就是向远得到的。这一路走来,最后的结果竟是如此?这是我看小说开篇时始料不及的。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悲剧。而死亡是小说情节的转折,一连串的死亡,将情节推向高潮。而最大的转折就是叶灵(叶骞泽一直深爱着的异父异母的妹妹)竭斯底里般的自杀所带来的一连串连锁反应。向远辛苦经营,却败给了一个虚弱的已然死去的叶灵。正如叶灵所说:还没有到最后,还不知谁赢谁输?

  悲剧,让人印象深刻。也正因为如此,我对这本小说一直念念不忘。我一方面怪责辛夷坞的冷酷的笔锋,一方面又纠缠于这个故事的结局,久久不能抒怀。我甚至对海豚说,以后不看辛夷坞的小说了。

  海豚听后对我说,小说而已,何必太过认真。

  是的,小说而已,何必太过认真。但是后来实在按捺不住,于是我还是认真地写了这篇读后感。

  写到最后,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怪责辛夷坞,只是自己不喜欢这样一个遗憾而已。相信《山月》这本小说对于辛夷坞来说,是一个标志,一个里程碑。她的作品成熟了很多,框架驾驭的能力强了很多。基本上跳出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原来你还在这里》的情感模式。

  稀里糊涂写了这许多,不为别的,只为一吐块垒罢了。我现在只是在想,如果辛夷坞再出新作,我还要不要看呢?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今天,我读了知心戴安娜,我的感受很深,她的一生只有一个朋友,因为,她不喜欢别的人,她们两个人很亲近,每一天,他们都在一起玩,他们两个人玩得很开心。

  她第一天上学的时候,她把老师提到了,她什么都会,他看见别的女孩子都穿着泡泡袖,他看起来非常好看,她也想要一个,但是,因为家里的环境不太好。所以没有办法,开始是她们一起去花园里很好看,她们发誓,她们是一对最好的朋友,戴安妮把安妮一直送到木桥边,她们一路都牵着手,走啦一对路。

  在今天,我做拉一件对于别人断绝关系的一件事。我真是是个大傻瓜,反正都断啦,以后,我要好好的对自己的朋友,我们几个以前的关系很好,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和好的,一定。开始我的同床说;“我不喜欢和那个人聊玩啦。”我们同意啦所以这几天,我们不想和那个人玩啦,知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让我们分散啦,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躲什么老大的称号,我们只要好好的在一起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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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寻知心一友人,风扇雨袭不离分。

  ――题记

  原谅时光匆匆,一切总过得太快太快。总有些事会被遗忘、遗失,被时光冲淡或是被时光冲刷至远,也不知失去什么或是得到什么。总在记忆中褪去了本来的色彩,失去了本来的模样。

  旋转的指针,流逝于指尖的时光带走的是青春,得到的是那所谓的知识,对于这一切早已麻木。不禁呆了,沉在心底的回忆再一次被掀开。时隔两年,再一次想起不免心生旧情,看着嬉闹的我们,我不禁想:又有多少荒唐岁月流逝于课堂,不如像以前一般与你玩闹,可惜也补不回哪消逝的岁月。虽然我们早已分离,但再一次看见你不免,不免心中多了一份感触。怀念那段天真岁月,总有道不尽的快乐。

  蓝天映着我们孩子气的脸,玩闹的我们那么快乐。那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可惜已经逝去。那时我们的友谊是那么真、那么深。现在却支离破碎,一点星星碎片都未留下,时光这个观众带走了这些碎片,这段有限的友谊的碎片,再也,再也找不回踪影。我曾逆着时光寻找你,可你早已不在原地。

  现在再一次忆起,你却成了陌生人,一个我所熟悉的陌生人,我不免心酸。多想像从前那般,与你玩闹,奈何时光匆匆,这段友谊也迷失了那天真岁月中,你我也无缘再聚首。

  这段回忆落在心底,心底的某个角落,渐渐地蒙上了一层灰,被我遗忘在了心底。慢慢地,这段回忆被我遗忘在了那埋头苦读的岁月之中。

  它也被时光磨去了原来的色彩,只留下刺眼的黑白。我也不愿再忆起,任他穿梭,任它消逝。

  奈何时光匆匆,削平了棱角,褪去了青涩,遗忘了你。

  原谅时光,原谅我。即使是逆着时光寻找你,那也是不可能的,你我不可能傻傻停留于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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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虫爬树找朋友,

  喜遇果子忙开口:

  愿与深交成知心,

  海枯石烂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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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种行为混假真,

  往往使人难区分。

  处处观察找原因,

  个个能知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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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硬梆梆的冷,冷得让人一股一股地想念特别温暖的爱情。

  我就看不透一切。或者是,我就认定了不看透一切。对着人生,我从不使用猫头鹰的吓人眼神。

  善良是对的。画家使了一下好心,把爱情画成小绵羊。这其实是一次蛊惑。闭了眼,把我想象成是用心抚摸的唯一的人吧:在某地方,爱情这种东西软绵绵毛茸茸……

  春天来了我就认命了。所以就不惜了这寒冬。哪怕是六月烈日蒸腾,就算是本不作那孤独人,轻风一起,就甜蜜地粘住了爱情。

  这是个梦。一个人,睡两个人的床。总恐怕一翻身就掉下了地狱。如果这时候有一点爱情,那一点都不多余。幻想一下绵羊般的爱人,以及羊毛般的爱情,天就亮了。心里肉外,全体柔润。

  便加紧渴望吧。趁着冬天我们都念冷。

  在萎缩到枯竭之前,我垂涎爱情这资源。它公允给大众随机拿取大肆受用。它要么象一座金山。要么它就是一崖丘土。

  我,不会因为自己缺乏爱人便怀疑自己没有爱情。我甚至不能因为自身没有爱情便诅咒普天下的寒冷。

  童年回姥姥乡下,姥姥家旁边有个又高又松软的大土堆。我小小的,那时我只二尺。站在这个高高大大的土堆跟前,我使劲仰着小脑袋也看不到它的顶端。姥姥村里的人们用土都从这里取。它是“公家的”。

  那时我理解不透这和爱情有什么扯不清。我只看到天天有人从这个土堆把土弄走。我就天天待在这里,看人们刨土,装土,然后弄走。再然后等弄土的人走了我便按捺不住欢奔过去,扑倒在土堆里滚啊爬啊弄的满身满脸。搞得每次回去姥姥都一边给我拍土一边打我屁股。姥姥说,不准再去,土堆塌了会砸埋人。“再去,就把你锁屋里”。姥姥总是临到最后拿这话吓唬我。可我总是有办法哄过姥姥,在那土堆一玩玩上大半天。玩的没够。

  我总是想着姥姥说的那话,我在土堆下玩就天天盼,很想让那土堆从上面塌下来,把我埋住,我被人看不见了,然后我就伸胳膊蹬腿儿,象姥姥屋后池塘的那些个泥鳅,我吱溜吱溜从土里钻出来。要不就象蚯蚓,或者是蛇啥的钻出来都行。肯定特别带劲。

  那土堆一直没有塌落。后来我便玩得有些儿丧气,打不起精神来。我还有一个觉得,就是姥姥爱说瞎话哄人。

  我终还是抵不过对那土的喜欢。柔绵软酥的黄土,公然蹭着我裸露的肌肤。潮阴处,土那么新鲜,凉飕飕的激凌我全身汗毛竖起一下一下打冷颤;那些干燥的旧土在阳光灼照下却烫我,令我兴奋尖叫……童年我不害羞,把自己扒脱的赤条条在土地滚,小耗子一样往土的内心里钻……

  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刺激感,我就喜欢。人,只是无能拿现在的语言渲染当年。

  姥姥没有哄人。真的有一天好大半扇土块就从那高高的土堆顶端塌落下来,“轰”的一声。好响。拉土汉子利索地跳到一边。我没有让土砸埋到。我早给那汉子连哄带吓轰到很远。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身领,那细软柔绵的土所给予人的震撼: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尘土飞扬。

  土烟散尽我开始恨。恨那个人,要不是他这会儿我就在土里了,我就小整个儿都在我喜欢的土里了。我从未有过如此地为我所喜爱的土紧紧包住。如同多年以后我所向往的爱情那样滴水不漏。我想象着整个自己潜伏在土里,蛇一样与土磨蹭缠绵,翻转折腾,灵巧穿行……直到姥姥寻来把我一把拽出来回家。

  到了今天我仍会绕陷进童年的臆幻里傻痴痴的想,那个土堆,那个土堆的土,我必是与它最最亲密的人了。我与它缠绵嬉戏了整整一个夏天。没人比我离它更亲近,没人比我对它更亲切。可我隔年再回去时它已不在。姥姥说那土堆终究是塌了砸埋了人,比我稍大的一个孩子,扒出来就断了气。姥姥讲的很吓我。我曾经最想的念头就是我要让它整个埋住我,我非常非常想那样,渴望的不行。犹如一个深陷爱情痴迷的狂想主义者不管爱情阵仗的深浅,只任凭锋利危险的刀剑。

  姥姥讲述说,再后来那个土堆很快地被人们东家车拉西家担挑弄回自家刻坯砌墙,和泥盘炕了。当初那个公家的土堆,那一方我一度爱死了的土,已是成为私家宅邸的李氏之墙,赵某之炕。我这最最亲近了它的人,它是最终跟我丝毫不沾边。

  我想,那时的我算是与这土有缘无欲的人是吧。看到人们把我心爱的土一下一下地弄走,我心疼的不行。着急的时候我也就把那潮乎乎凉飕飕的土一把一把抓起塞满衣服的两个小兜儿。每次姥姥找来时都一边拍打着我屁股,一边把那些土掏翻掉。到后来姥姥没辙了干脆就把我的兜儿用剪刀给裁掉。

  再后来,趴在李家墙头张望,或坐在赵家炕头思量,没人比我更爱那土了,但它一点一点的就没有了。它的消失,竟然与我无关。

  我就是个要土没有用处的孩子,仿佛一个不需要爱情的人因而被爱远离。再或者是因为,我没有了盛放爱情的兜儿。

  姥姥去世以后我便再没回去过那里。小时候一直认为姥姥的大土炕是最最温暖。现在,冬天把我冻得硬梆梆的,我都不敢转身,而且我不能依仗孤单冒领热恋来御寒。

  天越来越寒冷。我是不是越来越暴露?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岁月的墙遮盖了半壁光阴,旖旎的风景沉睡在秋风里,写下的段段诗行有些寂寥。

  倚着窗,听着歌,散落的阳光,

  习惯每天在这时温一盏茶,茶香飘满整个小屋,提笔落墨,码好的字随着暖阳一起沁入心底,暖暖的,真好。

  都说喜欢回忆的人,心已经老了,也许吧,一指光阴,细细密密铺满院落,那些曾经拥有的、那些值得怀念的,都匆匆的远了……不着边迹。

  看那长满青苔的小巷,还是如初的模样,你记得,或者忘记,匆匆相遇,匆匆的擦肩,美好的回忆,定格成了永恒。

  多年的文字一直留在现在,偶尔翻阅,点点滴滴也会泛起涟漪,那些相逢的友人如今已成了流年过往,你记得也好,你忘记也罢,我却始终留你在我的记忆里,不失,不忘。

  青涩的文字,现在已蒙了霜,多少爱、多少恨、多少怨,早已成了过眼云烟。

  秋风瑟瑟,一季花开,一季花落,落叶纷飞,飞漫天,倚着秋,我种下一枚相思的种子,只希望来年你经过这里把它拾捡,好好收藏,那里的深情絮语,只有你懂。

  浅秋向暖,将心在阳光下晾晒,把一份素念轻轻挥洒窗外,让思念的种子随着一枚叶子低垂,落入尘埃,掩埋。

  枫叶的清香还在枝头曼舞,轻轻摇曳,带着万般不舍,上面写满素简小字,是不是它会随轻风飘向远方,落在那个我期待的城池,然后字字生香,把所有爱恋凝固。

  依窗,静坐,把一些乱章临摹,或诗情画意,或泪雨阑珊,或愁绪飞扬,或悲喜交加,我都会用心书写,挥洒我豪情万丈。

  不知不觉已是暮秋,寒凉步步紧逼,我躲在室里窥探窗外飘飞的枫叶,它伴着晨风、迎着朝阳,在秋风瑟瑟中翩翩起舞,或诗意、或浪漫,或激情,一起一落,尽情演绎。

  时光无言,光阴从指缝中溜走,细数过往,还历历在目,你来过我的世界,我去过你的城,温馨的、浪漫的,忧伤的,都在一卷书册里记载,闭目,沉思,有缘相遇的,无缘错过的,都会在我的生命的留下印记。

  时间的沙漏一点点的流失,光阴越来越厚重,秋风扫着落叶,层层叠叠把心事掩埋。

  听着歌,单曲循环,一遍遍听到无声,听到落泪,想着你的样子,想着我们一起走过的青石板路,那里的点点滴滴,都是最美的畅想。

  秋有些薄凉,码好的字,被秋风吹散,会飘到哪里?你会不会恰巧遇上,会不会能读懂字里行间的深情厚谊,懂与不懂我都希望你能放在心上。

  紫陌红尘深处,兜兜转转总会遇见,相依携手,且行且珍惜。

  携着一缕清浅光阴,端坐在红尘陌上,那些陈年过往随着阵阵秋风飘远,无论岁月怎样变迁,我依然等你经过,等你陪我看花开花落、看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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