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_作文800字_读后感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导读: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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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9-10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4013我来评论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在文化大革命时候,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下一篇精选读后感作文拓展推荐=========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下一篇精选读后感作文拓展推荐=========劳动日那天,干完了分配的活之后,我就无所事事了,所幸书包里装了本书,名字叫《许三观卖血记》。因为实在过于好看,它没在我手中撑过一个上午。前几周我们公众号有发关于阅读这本书的推文,今天我也来聊聊别的感觉吧。
这本书不像作者余华的另两本书《活着》与《兄弟》那么令人揪心,而是透着诙谐与幽默讲着令人心酸的人世间的故事。男主人公许三观从年轻到老的故事,本书描写了很多,其中最打动我的,就是许三观与儿子许一乐的亲情。
故事是这样的,许三观有一个儿子叫许一乐,这是他最宠爱的儿子,因为一乐最像他。然而,一乐哪都像许三观,就是样子不像,反而像许三观老婆以前的老相好徐小勇,于是,镇子里就传开了流言,传着传着,许三观一家也信了,于是这个曾经最被宠爱的大儿子遭到一家子的排斥。
最典型的例子在全书中部,闹饥荒时期,许三观一家喝了57天玉米粥,终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他要用卖血的钱带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解解嘴馋。一家人像过节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但是没有一乐。许三观让一乐去买个红薯吃,因为如果用卖血的钱让他吃面,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
一乐问许三观:“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
许三观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一乐咧嘴笑了。
于是,一家人在灯火通明的饭店吃面,一乐独自去路边买了个比手还小的红薯吃,吃了红薯肉还不够,把皮也吃了,还是不够,一乐哭了。他走出家门,不敢跑步,因为跑步就会更饿。
他走到河边的胜利饭店,饭店已经关门。他回到家,大家都睡了,他对着打呼噜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徐小勇,徐小勇才是他的亲爹。他要徐小勇给他买面条,徐小勇把他扔出了家门。一乐哭了。他一路走,遇到人就要面条吃,谁给他买面条,他就是谁的儿子。
这事传到许三观耳朵里,许三观只是躺在藤椅上,“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都养不亲。”天黑了,一直像个旁观者似的许三观站到了门外,他走出了家门。
一出家门,他就看到了正在哭泣的一乐蹲在邻居家门口。
一乐对许三观说:”爹,我饿了,我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许三观骂他,骂他小兔崽子,骂他没良心。他让一乐爬到他背上,继续骂着。他穿过一条条巷子,走到河边,说下辈子再也不做一乐的爹了。
一乐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是的。”
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对许三观对待一乐的态度耿耿于怀,但是读完之后再想想,从许三观的角度看,他认为自己当了这么久的乌龟,早已仁至义尽了。他什么都让一乐和另外两个儿子拿一样的,但是卖血得来的钱,就像是条底线,不能再用在一乐身上了。
许三观不知道一乐在吃完红薯,再到后来的心理变化,他知道的,只是这个“假”儿子四处认爹。所以他躺在藤椅上,所以他不管不问。岁月滚滚,命运弄人,幸好,经过一些事,经过心理挣扎,许三观终于说服自己,许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最后爷俩还是在一起,一起来到饭店的灯光下,温情而期待。我想,他们要吃的面一定很香,很解馋。
=========下一篇精选读后感作文拓展推荐=========《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那么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怎么写呢?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三则,欢迎大家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 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xx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xx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xx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xx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下一篇精选读后感作文拓展推荐=========《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读完这部小说,大家都有写有哪些随笔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许三观卖血记随笔,希望你喜欢。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面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择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险,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第一部分:情节内容
小说的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线,从小说开篇至结尾,许三观一共卖了12次血。
第一次是他碰到了乡下来的阿芳和根龙,听他们说卖血能挣35元钱,便和他们一起进了医院,在故事开始的时候,许三观就是一个精打细算的人,35元对他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他要把钱用在刀刃上,于是他用这35元娶了媳妇、成了家。
第二次卖血,是他的大儿子许一乐闯了祸,用石头砸坏了领居家孩子的脑袋,他走头无路,只好通过卖血去偿还医药费。
在这十二次的卖血经历中,最让我印象深刻部分的是他为大儿子许一乐治病,奔往上海的途中一路颠沛流离、一路卖血攒钱,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几乎险些丧命,如果不是路上遇到好心人将他送往医院及时输血,恐怕他早已命丧黄泉。
在读这部分内容的过程中,我的内心无时无刻不为许三观的行为所牵动,我时刻担心着没到下一个段落,他就会死去。然而直到我翻完整本书,他仍然完好的活在这个人世间,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倔强的、顽强的、勇敢的、就算濒临绝境也从没想过放弃生的希望的社会底层的“小”人。
许三观的一生平淡无奇,乏善可陈,而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通过卖血一次次挽救家人的性命于水火之中,支撑家庭一次次地度过难关。
书中另一个片段,当小城内流言四起,街坊四邻处处言传大儿子许一乐并非许三观亲生时,许三观对许一乐的感情从最爱到恨到接受和包容最后又回到最爱的变化,体现出了他勇于摒弃人言可畏、直面人生的温情和豪迈。
流言在某些时刻确实会对人生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它具有强大的摧毁性,直到今天也是如此。难得的是许三观敢于无视传统的社会诟病,这确实值得身处于当今文明社会的我们所共同学习。
第二部分:写作手法
小说从许三观20多岁写起,一直到他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一共经历了大概40年,在这40年中,发生的历史事件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可以归纳为:1958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天灾人祸导致的全国性饥荒;文化大革命。
在故事的叙述中,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笔墨描写历史,而是通过人们的“说”来表达特殊时代背景下人们生活的遭遇。例如第十八章整个章节用的都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样的句式,让许三观一股脑儿的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思考的有关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的内容都说出来,这样的表述方式相比于铺陈描述更容易拉近读者与主人公之间的距离。
同样,对于文化大革命的理解,作者也是让许三观“说出来”,既符合人物所处的社会层次,又能更深刻的启发读者的思考,给读者留下更多的想像空间。作者有意减轻历史感,而人物所“说”却又饱含历史感,使读者们不经意间陷入对历史、对文化大革命的重新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又较为成功地讲述了一个“活着”的故事,余华自己说,他在《在细雨中呼喊》中感觉到人物会说自己的话,在写《活着》的时候无法再将自己的意志加诸于人物,并且让人物自己说话的叙述角度让他感到非常舒服,而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人物完全是自己在说话了,这在他的创作生涯中可谓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转折。
最后,用意大利《晚邮报》对该书的评价作为文章的结语:《许三观卖血记》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它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悲剧或喜剧,它是一出悲喜剧,就像是给无味的白米饭中添加了新奇的调料。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文革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文革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下一篇精选读后感作文拓展推荐=========许三观卖血记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那大家读了有何感想?来看看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你有所收获。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下一篇精选读后感作文拓展推荐=========在座的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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