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电影的观后感作文(7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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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4812我来评论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需要写一篇观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快来参考观后感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赵氏孤儿观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历从天上掉到地底下的惨痛失败后,现时的陈凯歌已经聪明了许多,肯低头示好,可是骨子里的高傲贵族气还在。这不,看他挑的,先是一代完人梅兰芳,再是中国古典杯具,相当亲民,又不降格调。比之国师的偷工减料顺手拈来,他还是有认真做事的地方,一丝不苟。只是在《赵氏孤儿》里,当频频出现的女高配乐从背景飘荡而来,好似咏叹、好似悲泣,我就仿佛看到了陈凯歌抚胸长叹――他依然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头,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杯具感当中,无法自拔。
纵观这些年的贺岁档片子,《赵氏孤儿》当然不是一部太坏的电影,但也绝对不是一些人吹捧的好电影,没有惊世更没有回归。陈凯歌能拍出动人心魄的大场面,像宫廷上赵氏蒙冤;能点上一两个很妖的配角,像晋王和谋士,而光有这些,他却还是只能拍出三分之一的好电影,就跟《梅兰芳》一样,让你享受一段直奔高潮而去的前戏,岂不料中途立刻停下,说麻烦先生下次再来。该做的没做完,这就是《赵氏孤儿》的最大毛病。这必然到来的复仇没完,就好似断掉了一口气,它本该比开场还有画面感,更能感染人心。不说儿戏化的三人连环刺处理,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即使除去这个,有那个灵魂出窍的超现实结尾,《赵氏孤儿》仍旧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杯具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我直接就联想到了《和你在一齐》,一堆人围着看小孩拉提琴,看似煽情,实乃做作矫情。
再者几个人物立不起来,先不说既毁容又毁掉电影的黄晓明,他的韩厥主角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杯具色彩,真不知是陈凯歌开的玩笑还是黄晓明的自我发挥。真正立不起来的人物是程婴,影片把太多笔墨浪费在了生活琐细上。由于他的被动,《赵氏孤儿》始终无法交代出他的真实动机,更无法表现出人的崩溃。由于程婴受制,赵武也不停摇摆,他如何理解事实并向义父刺出剑,这些都表现得太想当然了。电影给出的逻辑是这样的,程婴跑到屠岸贾面前,赵武自然会帮程婴,没有为什么。影片有意不断强化赵武的矛盾遭遇,他一边是养父一边是义父,本该有一个精彩的内心斗争乃至于自我溃败,然而这些在《赵氏孤儿》里都是消失不见的,多了徒劳无益的外景打斗,基本能够说是功亏一篑。
说到底,《赵氏孤儿》还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大片。你会有相似的笑场经历,更会有片刻的穿越错觉。那些一望便知的影视基地搭景,那些灰头土脸的群众演员,那些践踏史实的各种漏洞。所以,《赵氏孤儿》并没有能让陈凯歌脱胎换骨,更无法在这个时代里脱颖而出。
这个寒假,我观看了《赵氏孤儿》这部影片。至今,我的脑海中还时不时地浮些精彩画面,这是一部感人的影片。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并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杀父之仇的事。这部感人的影片,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是一个晋国大夫。他是葛优演的,剧中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之后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屠岸贾抓走了。程婴真不愧是忠义之士,他始终没有忘记夫人临终前的嘱咐,冒着生命危险,救回了赵氏孤儿,而自我的孩子和妻子却被屠岸贾给杀了。
程婴的精神让我们敬佩,而屠岸贾的嘴脸却让我们厌恶。屠岸贾,晋国大臣。却实在“奸”得能够,相对于三国时的曹操而言,真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影片中,他在赵相国向皇帝进酒时,乘机诬陷他,并要灭赵氏全族。其狼子野心真叫人胆颤!屠岸贾即使灭了赵氏三百人,他却还不罢休,就连赵氏孤儿也不肯放过,定要斩草除根。但舍小家而保大国的程婴说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果然,十五年后,他最终遭到了报应,死在了赵氏孤儿的剑下。真叫人怡然称快。像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就是一个社会的败类。从他身上,我真正的明白了三国时期刘备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今,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做为社会上的一员,更应当多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而不应当,一味的去干坏事,没有一颗善良之心,没有一颗关爱之心,没有一颗互助之心,没有一颗感恩之心。那只会像屠岸贾一样,遭到人们的排斥,成为社会的败类。每部影片都不一样,每部影片也都发人深省。从《赵氏孤儿》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就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可是屠岸贾也说了一句有用的话,不把自我的敌人看作敌人,就没有敌人。是啊,一个生活在没有仇恨,无忧无虑的世界上,才会更加幸福,更加欢乐。
观看了这部影片,我觉得葛优实在演的太好了。看到他对赵氏孤儿说:“你就是我的儿子。”我一下子感动得眼泪不住地流。刚擦干眼泪,又看到程婴回光返照,看到海青演的妻子抱着儿子边走边回头微笑时,觉得他们一家三口最终又在天上重逢,便哭笑不得了。
我的心境至此还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一样跌宕起伏,久久不能平静,或许这就是影片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昨日看了《赵氏孤儿》,感觉不象有些网友攻击的不堪。除了有部分史实有虚构及不通之意,主题倒也鲜明。
如一、在秦汉时期才发明了马蹬,这样才使能够骑兵稳坐立刻,挥刀搏击,拈弓射箭。而剧情中的历史应是春秋时代,距秦统一还有数百年,那时的骑兵只是个运输工具。人四肢并用,专心致志,仅能保证不至于在奔跑中坠落,何谈对砍。
二、程婴之妻并未死于屠岸贾之手,而是与程婴一齐忍受着丧子之痛,含辛茹苦抚养赵武成人。
三、为使赵武安全避难,与共同密谋,设定环节,由程婴将亲子交付公孙杵臼后,前往屠岸贾处告密,致使公孙杵臼与亲子当场被杀,从而瞒天过海,骗过聪明的屠岸贾。而并非如剧中所述,亲子误送被扣,赵武也未能出城等。
四、由于程婴的告密,为人之不齿,夫妻二人在众人羞辱中艰难度日,此种状态对程婴付出的仁义应当是一种鲜明的衬托,但剧中没有太多表述。
五、赵武是在晋国君良心发现后,就象灭除赵氏时,没有国君的首肯,屠岸贾再大的权势,也是不敢的。一如岳飞之死,众人只恨秦桧,而并不或不敢指责真正的凶手--高宗赵构。在此基础上,韩厥等人趁热打铁下,仗义执言,晋国君遂感知赵氏之忠义,寻找其后人,让赵武继承先人之位。其后赵武在权势具备的情景下,一举灭掉屠岸贾。而不是剧中描述的决斗所致。
六、程婴的高风亮节反映在其完成了这个千金一诺的使命后,不愿独自苟活,而选择自杀以谢公孙杵臼之忠义。而非剧中描述的为屠岸贾所杀,也非死后去追随其爱妻的亡魂,显出英雄之气有些儿女情长之败笔。以上与正史不符之处,或与导演的艺术手法有关。
但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程婴的舍身取义和杀身成仁的精神,是不可能再现的。不能说良心被狗吃了,确因不少人因为忽略了价值观和道德情操的培养和养成,从而随波逐流,一误再误,麻木不仁,将错就错,以至于渐行渐远,无法回头。程婴的气节和忠义不是瞬间爆发的,而是来自于他坚韧的内心世界和长期树立的仁义之志奠积而成的,是一种偶然中的必然。无论发生以何种形式出现的问题,而最终必然是一种结果。我们崇敬英雄之时,更应当体会他们为此付出的辛酸苦痛,感受他们用生命去诠释的精神,是期望后世之人去认可、去追随,而绝非一笑了之、一怒了之、一哭了之。
影片落幕的时候,脸颊上一片湿热。
剧中的每一个主角都是活的,包括代表忠正的程婴和代表奸佞的屠岸贾。作为影片的《赵孤》经过一番改编,屏除了作为元杂剧的传奇色彩和好人至好坏人至坏的元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较生活、较贴近的《赵氏孤儿》。
元杂剧《赵孤》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杯具之一,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看完陈导的片子,我感觉改动颇大。甚至说是把一切都设计在人的情理之中。例如,改动最大的不是韩厥未死和公孙大人撞阶变被杀,而是程婴救孤的出发点,以及其子之死的出发点。元杂剧中的程婴似乎是一个无畏的大英雄,为救赵孤,亲眼看见自我的儿子被剁为三段……陈导所塑造的程婴,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能够救别人,但他作为一个父亲怎能放弃自我的孩子?
剧中还有三个人:庄姬、韩厥、公孙杵臼。
原文中此三人的死法分别都被改换,庄姬并非拔剑而是自缢,韩厥乃是自刎,公孙大人则是撞阶而死。无论何种死法,他们都是忠正善义、悲壮的灵魂!
其中,葛优扮演的程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面容上刻着两个字“父亲”。他不是什么大英雄,他只是一个父亲。抱着儿子会开怀大笑的父亲……当他亲眼看见万恶的屠岸贾将自我的儿子摔在地上,只一声,没了声响……他,他崩溃了!那是怎样的一种心境?我没法体会。可当我看到严肃的父亲在一旁潸然泪下时,我想我明白了。
陈导的程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他很胆小。他只是个普通的郎中。当庄姬夫人叫他力保赵孤时,他不知所措,他推辞,他犹豫,他觉得这不是他这种人该承受的。就在这时,庄姬夫人说出了那一段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等他长大了,不要告诉他仇家是谁,就让他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他明白了!因为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剧中描述程婴丧妻儿后的悲痛,陈导所给的行为是:钉门。在寂静的空房子里,仅有赵孤的哭声和那令人心疼的钉门声……
二十年中,程婴忍辱负重,带赵孤一并投奔仇家,为报血海深仇……
在拍摄片场,还没开拍,葛优这个大老爷们哭了。我想,这是父亲的力量!
二十年后,赵孤应对程老爹对事实的解释,毫不相信。是啊!任谁也不回相信吧?他对程婴大吼:“你有儿子吗?你有儿子吗?”他深埋心底的将近二十年的委屈和苦楚通通爆发了!他满眼血丝道:“我怎样就没有儿子?我怎样就没有儿子?“当那扇钉门打开的时候,那里,一个婴儿篮……
结尾,程婴死了,他身著白衣,白发飘飞。那一片红霞掩映处,他仿佛看到了自我的妻儿……赵氏大仇得报,儿子的仇也报了,于是他安然睡去……
程婴,以父之名,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程勃,一个叫赵氏孤儿。
而他们的父亲,名字叫程婴!
在国内的几位大腕级导演中,陈凯歌原属于我不太喜欢的导演之列,并且是越来越不喜欢的那种。陈大导演的早期作品有几部还是不错的,尤其喜欢那部《霸王别姬》,整部电影充斥着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戏里戏外不分情境的纠缠挣扎令观众揪心。而这部电影也可能是主演张国荣杯具的引子之一。但从《无极》开始,陈大导演的电影除了恢弘的场面和炫目的色彩,找不到多少思想与内涵。但2008年拍的《梅兰芳》改变了我的看法,陈导的电影又列入我的观看计划中。
近期的贺岁片一部之后一部上演,导演、主演的牌子一个比一个大,前期炒作的热浪更是一个盖过一个。老谋子的“山楂”炒的最凶,但其中味道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冯导的“地震”震动了观众的心,可说是催人泪下,但“非2”却成了“戏不够、噱头凑”的大杂烩;而姜大明星的“子弹”则飞的让人眼晕……。那么,陈导的《赵氏孤儿》又会是什么样的效果呢?说实话,这部电影比同档期的那几部贺岁片要好些,不再那么“无极”。当然,电影好看与否,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这部电影对《史记-赵世家》中的记载动了较大的“手术”,说是“篡改”可能有点过,但若说是“改编”又有点不够。虽然改动很多,但故事的主线和故事里的主要主角那是绝不能变滴,毕竟还有“尊重历史”的原则在限定着。电影与历史记载相比,改动之处有很多,但差别最大的、最值得评说的应当是两处:一是程婴换孤的起因与过程,一是程婴抚养、教育赵氏孤儿的方式与过程。本人认为:这两处较大的改动,正是影片“得”、“失”之所在。
《史记》中记载的“程婴换孤”这一情节是程婴与公孙忤臼商议的计策,是程婴忠义气节的体现。而在电影中,这一情节被做了较大的修改,“换孤”的起因不再是程婴的仗义,而纯属 差 错和被逼无奈。这样的改动令程婴少了些“假、大、空”的英雄主义气概,多了一份儿温情,添了一份儿人性。这多少可算是电影改变中的“亮点”,应当属于“得”的部分。只是在整个换孤过程中,程婴显得过分懦弱,过分被动,有悖于历史上这个人的本性。
而救下赵氏孤儿后的程婴,原本该隐居深山,独自抚养教育赵氏遗孤,直至晋王幡然悔悟招其回宫。但电影里却让他不甘于深山的寂寞,反而带着年幼的赵氏孤儿投奔到死敌屠岸贾的门下,且让赵氏遗孤认贼作父。这一情节的设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电影中,赵氏遗孤成长过程中,受到了屠岸贾诸多的恩惠,而他的养父从未给他哪怕一点点复仇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怎样可能一下子聚集起满腔仇恨而手刃仇敌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试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人若没有君主的首肯而随便刺杀重臣,焉能不受到制裁?不受到追杀?所以,这处改动该算是影片中最大的败笔,最大的“失”了。
另外,电影里韩厥的主角设计也令人感到诧异。历史记载中,韩厥将军并没有参与程婴救孤的过程,但他同情受到屠岸贾陷害的赵氏忠良,也多少明白一点关于程婴与赵氏遗孤的事情。是他最终让程婴和赵氏孤儿重新回到了“人间”,光明正大地走进了社稷。但在影片中,韩厥基本上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主角,除了在深受震动而放走救孤的程婴外,看不出他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说到底,陈大导演又犯了他一贯的老毛病――虎头蛇尾。陈导又一次开了个轰轰烈烈、颇为引人的好头,接续上一段平铺直叙的过程,最终却毁在了让人莫名其妙的结尾上。
不久前,我张店全球通电影院观看了《赵氏孤儿》这部影片,颇有感触。至今,我的脑海中还时不时地浮现出影片中的一些精彩画面。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杀父之仇的事。
这部影片,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晋国大夫。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奉屠岸贾之命的官兵带走。但他却铭记着庄姬夫人临死前说的话,于是他便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救回了赵氏孤儿,却牺牲了自我的孩子和妻子。
痛心之余,他便一心想着要将孩子抚养大,为他报仇。于是,他将赵氏孤儿取名为“程勃”,并将他带到了屠岸贾的门下,做他的一位门客。试问,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屠岸贾的门下,他以超乎常人想象的毅力将程勃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屠岸贾最终遭到报应,最终倒在了程勃,倒在了赵氏孤儿的刀下。但他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付出了自我宝贵的生命。
混乱,哀愁,这是一个可悲可泣的故事,神奇,幸运,这时一段可歌可颂的传奇。他,舍弃自我的孩子,换一个不相干的赵氏孤儿;她,用爱感动他人救子,用血染红一方土地;他,是可悲的?永无亲故,家族300多号人无一幸存,他,还是幸运的?在如此千钧一发之际,竟得以幸存,有如此多的人的关爱与关注!
幸与悲的交织,情与仇的过往,爱与恨的勾勒,扣动了我们的心弦。庄姬挺着肚子给自我的丈夫赵朔饯行,送他去战场。谁料,这便是一场灾难的开始。屠岸贾先是借刀杀人,后嫁祸于人,还假传圣谕,让赵氏300多号人枉死!实在是十恶不赦,让我们看了都愤愤不平,于心不忍!血腥,屠杀,残忍,弥漫,滋长,扩散。赵氏只留下一余婴,为了他的名,保住赵氏,多人命丧黄泉,他得以幸存,真是天不绝赵氏!程婴是为庄姬接生的大夫,受庄姬之托,为保赵氏孤儿,他丢子丧妻,这是一个多么无私守信的人啊!赵氏孤儿改名程勃,一场风暴似乎过去,这却是另一场暴风雨的前夕。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程婴忍辱负重,携程勃做屠岸贾的门客,让赵孤认贼作父。随着时光的推逝,一份仇在程婴心中愈演愈烈。程婴由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了健壮的少年,这中间倾注了程婴多少的爱和精力啊!这一份深情岂是涌泉可报!程婴备受屠岸贾喜爱,真是造化弄人!直到屠岸贾让程勃上战场,穿铠甲,持宝剑,他由内而外沁出的一股气概令屠岸贾心中生疑:莫非这是赵氏孤儿!
而后上战场之际,程勃奋勇杀敌,竟与屠岸贾并肩杀敌,之后又救了屠岸贾!当得知自我的身世之谜后,他义不容辞,要让所有所以命丧黄泉的人绝非枉死。他同仇敌忾,视死如归,最终在节骨眼上戏剧化地杀了屠岸贾,程婴也去了一个他梦想的天堂!
命运决定他是悲的,而爱决定他是幸的。人性的善恶,结局的幸悲,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昨日和老公去看了最近热片《赵氏孤儿》。故事很悲,一开始就悲,看完后心境很难过。故事和历史的赵氏孤儿相比进行了些改编,使情节更加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这个电影诠释了一个在人的一生中十分重要的品德,那就是承诺。这个故事中的每个人都信守着自我的承诺(包括屠岸贾),程婴对庄姬的承诺,保护了她的孩子,赵朔的妻子庄姬夫人虽然是一介女流,却也兑现了自我对丈夫的承诺,保住了赵氏家族的最终一枚血脉。故事一开始,就让人为这个孩子的生死存亡捏了一把汗,不明白他的命运究竟会怎样发展,看到屠岸把程婴的儿子摔死的那一刻,我落泪了,可怜的孩子,刚出生没多久,竟以这样的方式被结束了生命,他甚至可能都不记得自我母亲长什么样,他甚至都没有怎样好好感受过这个世界,确因为斗争成了无辜的牺牲品。他的死虽然拯救了赵氏孤儿、虽然拯救了100多条婴儿的生命,可是,让我还是悲从心底起。看到此刻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仔仔,她是这么的可爱,作为一个妈妈,我也会和程婴的夫人一样,到最终都保护着自我的孩子。还有那个庄姬夫人,为了让程婴顺利的带着她的孩子逃走,不惜牺牲自我。对于一个母亲,刚产下自我的孩子,却又面临不得不母子分离痛苦,这是怎样悲啊,难道她不想和她的孩子亲近么?难道她不想抱抱自我的孩子么?难道她不珍惜自我的生命么?当然,所以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可是,在面临生死攸关的时候,她无从选择,她只能不顾一切的保护
他孩子的性命,母爱是这么的伟大,无私,无法用任何爱替代。
只是觉得电影起调很高,最终收尾的时候有点简单,让人觉得故事没讲完似的。可是心境却无法平静,只是想赶快回家,回家看我的仔仔,回家好好抱她,感受我还能爱她的感觉,感受最平凡最温暖最无法替代的爱。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西晋时期赵氏人们被人陷害,许多赵氏人口被杀,最终只剩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赵氏孤儿的名字也由此而来。这个孩子的母亲庄姬临死前将他托付给程婴,然后就自杀了。程婴历尽千辛万苦救了这孩子,但却牺牲了他自我的妻子和儿女,程婴帮他取了一个名字:程勃。之后程婴带程勃一齐到屠岸贾做门客,在屠岸贾的门下,程婴以超强的毅力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程勃最终杀了屠岸贾,帮他的爹报仇,也帮程婴报了仇,但程婴也为此丢了宝贵的性命。
程婴的精神感动了许多人,给人启发。他的死印证了“人总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句话,他的死属于重于泰山,假如他没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程婴为了拯救一百个婴儿和赵氏孤儿的生命,不惜牺牲自我的妻子和儿子,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社会就是一个败类,而在当今社会,我们不应当学习他,我们既然是社会的一员,就要给社会一点贡献,要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忙之心,如果没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忙之心,就会遭到别人的排斥,跟社会的败类没什么两样。
《赵氏孤儿》主要是想突出做人要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忙之心,并且还要有舍己为人的好品质。
年底,单位召开2010年党政工作表彰大会,准备和上年一样,在会后放映一场电影,慰问到会职工代表。当下几部贺岁片正在热映,我对《非2》、《让子弹飞》、《大笑江湖》之类娱乐片兴趣不大,决定看历史题材的《赵氏孤儿》。工会与影院联系,影院表示无法将数码机器设备搬到会场。又联系电影公司,特地从省电影公司调来《赵氏孤儿》的拷贝片,用普通放映机放映。
当表彰大会闭幕后,宣布放映电影时,会场里的情形与去年惊人的相似,人们纷纷离去。近千人的会场,剩下的绝对不超过一百人。领导们?态百出,发誓再也不看电影了。不知是什么原因,会议租借的鞍钢职工文化中心会场里个性冷,电影放映中又冻跑了一些人。坐在那里实在太冷,我站在会场后边,吸着烟踱着步,好像当年在农村青年点场院里看露天电影。好在人一冷就个性精神,感觉头脑分外清醒,对影片的印象也格外深刻。
电影《赵氏孤儿》的大意是,春秋时代,晋国将军赵朔战功卓著,父亲是相国,妻子是国君的姐姐。赵家的地位和威望显赫,受到奸臣屠岸贾的忌恨。屠岸贾利用晋景公为赵朔庆功之机,设计以弑君之罪,诛杀赵氏家族三百余人。赵朔妻子庄姬此时正巧生下儿子,她自杀前委托为其接生的医生程婴,在奉命前来诛杀庄姬母子的韩厥的帮忙下,将孩子藏于药箱中救走。在全城大搜捕中,赵氏孤儿被屠岸贾抓走。程婴和妻子在赵家好友大夫公孙杵臼的帮忙下,设计用自我的儿子换回赵氏孤儿,妻子、公孙杵臼被杀。程婴被屠岸贾收为门客,在屠岸贾的眼皮底下将赵氏孤儿程勃养大,并让程勃认屠岸贾为干爹习武、读书。十五年后,程勃长大成人,在明白所有真相后,杀死了屠岸贾,为赵家复仇。程婴亦被杀死。
据司马迁《史记・赵氏家》记载,春秋时期,晋国权臣赵朔家族于晋景公三年(公元前597年)遭灭族之祸,遗腹子赵武在门客公孙杵臼和程婴的保护下幸免于难,后依靠韩厥等人帮忙复兴赵氏。
在我看来,史记中关于赵氏孤儿一节记述具体,故事性极强,不似史家手笔,更象是一个传奇故事。历史上,由此改编的各类古典戏剧,广为流传,几乎家喻户晓。曾被法国大文豪伏尔泰改编为话剧《中国孤儿》,流传到西方。此次,由陈凯歌、陈红夫妻将这一中国古代经典故事改编为电影,无疑是一件好事。
总体看来,电影《赵氏孤儿》是一部比较好的翻拍片。陈凯歌导演比较擅长拍摄历史题材的影片,《荆柯刺秦王》、《霸王别姬》、《梅兰芳》和《建国大业》等历史故事片,都具有必须的影响力。在当今娱乐片盛行,人们盲目追求低俗文化之时,相比《子弹飞》之类,《赵氏孤儿》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当然,影片亦有不足之处,就是人们普遍关注的,改编应如何忠实于原著的问题。《赵氏孤儿》原著中程婴是赵家的门客、家臣。原著主题格调是:忠臣良士除奸惩恶,赵氏孤儿平反昭雪。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而影片中的程婴却变成了斗争的局外人,卷入其中是逼不得已,做出重大牺牲属情非所愿,养育赵氏孤儿十五年的动机,是为了让屠岸贾生不如死。影片将具有明显古典英雄主义色彩的历史典故,改编成为反映乱世环境下,小人物悲情无奈的杯具故事。这是在舍本求末,画蛇添足,极大的削弱了故事的艺术感染力。联想到陈凯歌拍过的一些影片,总是给人眼高手低,心高命不强的感觉,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赵氏孤儿”的故事在中国古代很著名,解放后却被刻意冷落了,它当中宣扬的忠、义、信,如敝履般扔到一旁。得知有人要巨额投资拍成电影,我便期盼这电影早日上映。周日值班忙了二十多个小时,昨天下午回来后像烂泥般躺了四多个小时,体力、精神便恢复过来了。晚上,忽然想起可以独自去电影,在医院QQ群里打听了时间,晚上九点五十分还有一场。九点钟连忙赶往市桥。买票时,旁边站着另一个男人等着买票,我掏出一百块钱(每张五十元),说:“我要一张票。”可能我说话声音小了些,那女售票员抬头着着我,问:“要两张吗?” “就一张。”我竖起右食指,稍大声说。男青年不能独自看电影的吗?
言归正传。《赵氏孤儿》作为贺年片,各媒体广泛宣传,老少配“王学圻”的绯闻也造了出来,也够狠的。网上都说是看了前半部好片。我认为那有失偏颇了。前半部分讲述赵家被害,托孤,换孤,情节惊心紧凑,场面有气势,后半部则较温情,讲述程婴抚养赵孤。最后才再来个马战和不甚激烈的决战。导演想在影片后半部展现温情和人性,从网上所谓的影视评论家眼里后半部分是失败,可见导演又超越了人们的接受能力。
程婴带着赵孤投奔屠岸贾(杀赵家仇人)当门客,并让赵孤认贼作父,认屠岸贾为干爹,暴戾、奸险、恶毒的屠岸贾信以为他真是程婴的儿子,教他习武,还教他做人的道理,十足一慈父。屠岸贾发现眼前的义子程勃(剧中赵孤的名字)竟是赵家留下的唯一血脉,当年斩草除根行动并未成功。马战时想借刀杀人,生死攸关时刻却于心不忍。最后赵武(赵孤在历史上的真实名字)带着程婴上门决斗时,屠岸贾对付一个十五岁少年和一老弱的郎中,完全可以几招内置他们于死地,也多次不忍心。最后屠岸贾刺程婴时,分神,才被赵武一剑刺死。――这便是陈凯歌导演竭力要渲染的人性。精彩、刺激,有半部电影就够了,在复仇片里讲人性,我认为是文明、进步之举。虎毒不吃儿,奸恶之人也有父子深情。渲染血腥和暴力的被批判,宣扬人性的又嫌不够刺激,观众的胃口太难侍候。陈凯歌导演敢在一商业大片里不顺从大众,而是站在高位引领大众,也是有胆识之举。
对应着历史讲情节吧。春秋时代晋国重耳公子流亡十九年,最终在秦国的帮助下成为晋国国君。即历史赫赫有名的“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多年跟随他的人当中,除了被烧死在绵山的介子推,都封了官,赵衰是其中一员。由赵衰起赵家在晋国政治界位高权重,这是个起点,随着历史的发展,赵氏的后人最终参与了“三家分晋”,建立了战国七雄中的赵国。“赵氏孤儿”故事虽然于《史记》有记载,但不可全信,《史记》之前的史书很多没有记载,有记载者也多有出入。“赵氏孤儿”故事有多个版本,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中,程婴让赵武认屠岸贾作义父,可见陈导演的版本与纪君祥版较相似。纪君祥版太著名了,现在很多人说陈导演版有“大改编”,则有点牵强了。“赵氏孤儿”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里,程婴携赵武远走荒野。一老头(古人寿命短)带着一小孩躲藏于荒山,要教他文化和武艺,还要帮助他复兴赵氏,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认丧子的屠岸贾作义父,则赵孤长大成人,并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就很大,而且活在国都政治圈中,日后利用斗争复兴赵氏的可能性便高出许多。即便从情节的曲折性,以及忍辱负重的道德说服力来看,纪君祥版也是值得今天的投资者借鉴的。
葛优不愧是中国贺岁片男演员一哥,把程婴演活了。真的英雄并非都高喊着口号就义。他就一江湖郎中形象,甚到有点猥亵。本来是局外人,但他受托孤儿,有意无意中以亲生儿子替换了赵孤,看着儿子被摔死,夫人被刺死,他还要忍辱负重把赵孤抚养大,还要想办法让赵孤为赵家,为程婴其本人报仇。当然还要复兴赵家,这点于电影里并未表述。程婴的活比公孙杵臼的死,难多了,程婴是真的英雄!葛优把英雄演活了,你不得不服他,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
最后我还想一些不太和谐的话。或者在很多人眼里无关痛痒,但也希望该博文读者明白。这影片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历史错误。2600年前不可能这么壮观的马战!原因很简单,马镫还没有发明。没有马镫,骑马是件很危险,很痛苦的事,要靠双腿夹紧马身。坐不稳,何谈马背上潇洒挥舞武器?赵国的“胡服骑射”时没有马镫,秦始皇的轻骑兵也没有马镫,后者可从秦兵马俑中看到。轻骑兵更多只是骑马赶路,以达到快速行进。具体何时发明马镫,历史学家也不敢断定,可以肯定东晋时期有了马镫,而马镫在西方的出现,则是八世纪初。决定作战能力的要素有三:机动能力、攻击能力、防御能力。在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是骑兵,所以蒙古人可以一直杀到欧洲。热兵器时代陆战之王则是坦克,空中则是战斗机。制片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历史常识,我估计是为了迎合观众,仅有车战,不如加上马战过瘾。但这有明显的'误导的成份。
总的来说,《赵氏孤儿》是部挺好的电影,值得晚上飞车独自去观赏。
作为一部以历史事件为题材的电影,应该严格尊重历史的严肃性,作为一部反映当代人信仰探寻人性的电影,应该立足于当前时代的大背景下,从人物的选择思考人物背后更深层的东西。作为一部深刻探寻当下时代因素的电影,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凸显这个时代中人种种的选择和迷茫。无论从那种方面,不得不承认《赵氏孤儿》确实是一部少见的优秀作用,无论从故事结构、叙述技巧还是从反映的主题方面,这部电影都超出了国内电影在同时期的表现,可以真正让一个观众心满意足地把钱交到电影院,同时又若有所获地从电影院出来。
《赵氏孤儿》的故事出现于司马迁《史记》――赵氏世家。讲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而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复仇的故事。具体故事这里不做介绍,我们将从电影中寻找电影中的故事,以及电影所要揭示的人性选择,以及这个时代所面临的种种困惑。
春秋时期,随着战功赫赫的赵氏家族的权力和威望不断壮大,晋景公也恐惧不已。将军屠岸贾一直都受到赵氏的排挤,于是借助赵朔胜仗庆功之日,以弑君的欲加之罪,一日内将赵氏族长赵盾和长子赵朔等赵氏家族三百余人全部杀死。而赵朔的妻子庄姬此时生下一个儿子命名赵武。为了延续赵氏唯一的香火,她自杀为了让韩厥放掉程婴而带赵武走。这个故事并不复杂说简单点,就是晋景公为了权力借助别人将赵氏灭门的事情。可是在灭门中却留下了一个被程婴养大的孩子。程婴的老婆原本是为了自己孩子活着而把赵氏孤儿交了出,可是那个搜查赵武的将军并没有相信她交出的这个孩子就是赵氏孤儿,相反却看上了程婴的孩子,认为那就是赵氏孤儿,于是程婴就用自己孩子的生命换来了这个与自己毫无关系只是出于一种对正义或者信仰的坚持而收养的孩子。
一个人为了自己的信仰失了最亲的人,无论怎么样这都是残酷地。可是程婴坚持了,不是因为他要选择,而是因为他被选择。无论这种选择是怎么样的,无论正确与否他都会失自己永远难以预料的东西。可是这种失起码成就了他生命意义,就是我们所谓的人生理想和信仰。放下了自己最不能的放下的,不是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是因为命运更正确的是时代和人性对自己的逼迫。
程婴收养了孩子以后,担心受怕,他不愿意让孩子读书,更不愿意让孩子学武,或许因为他只想让孩子长大,并没希望把复仇任务交给这个孩子,他希望孩子做个平凡人,可是命运却把这个孩子送到了晋景公的面前,孩子还被晋景公认作干儿子。信仰往往就是理想与生活的冲突,就好做这个赵氏孤儿一样,命运没有给他选择命运的权力,命运只是给了他面对和接受的权力。他跟着晋景公学习练武终于在十六岁那年成为了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他管晋景公叫做干爹,每一次程婴见后都无奈地看着这种悲剧的发生,自己毫无办法和能力阻止改变。孩子爱那个干爹似乎胜过了爱这个在孩子眼里就是亲爹的养父。随着孩子的长大程婴觉得他不得不将这个事实告诉孩子,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样说呢,终于有一天晚上他和韩厥谈(韩厥也就是那个私自放走赵武的将军)谈话的时候,被孩子听到,孩子听到后扬言要告诉自己的干爹,韩厥抓住孩子想要杀死孩子,在程婴苦苦的哀求下才得以救下这个孩子,此时我们看见了程婴的悲痛可怜和惶惶不安。孩子十六岁那年,晋景公要征战,他要求带上这个孩子。程婴因为这个想法感到恐惧,他一边乞求晋景公不要那样,他只有那样一个儿子,另一面他要求孩子不要出战,他不希望孩子有事情,也不敢希望,这对于他将是一个无法接受的打击,为了这个孩子他放弃了一切自己所能放弃的东西,包括亲人、家庭,如果孩子出事他怎么样面对呢?可是孩子少不更事,最后还是选择了和晋景公参战。在战场上,赵氏孤儿身陷囹囵,这时候晋景公表现出了政治家的冷酷,在远处看着孩子被围攻自己冷酷无情想要离,或许因为孩子的叫声打动了晋景公内心潜在的人性,在离开的途中他又转马回援。
孩子在回来后,大声嚎叫问程婴要灵药,并且以死相逼要程婴交出灵药,程婴表现出了一种惊恐和无奈的表情,让每一个观众都深感痛苦。孩子抓着自己的亲爹,大声吼叫干爹受伤了,药在哪里?程婴嘴唇颤抖。之后程婴告诉了孩子,他的真实身份是赵氏子孙,他们一家灭门都是因为他的这个干爹。孩子感到惊诧,他说上一辈的仇恨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是啊!仇恨与你没有关系,可是你的存在就是一种仇恨的产物,你也是仇恨的缔造者。
故事发展到最后孩子终于接受了这个复仇的现实,并且杀死了晋景公,可是杀死晋景公后程婴陷入了迷茫,他失意义,也就是在那个信仰,坚持到最后当实现的那一刻,突然他觉得都消失了,一切都是空虚的,这就是现在时代所有人的迷茫,在完成自己坚持的信仰后自己就会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空壳,因为信仰覆灭了,这种覆灭有两种,一种是理想的终结好像西方的上帝,另一种理想的终结,好像复仇后的程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意义!
此部电影对于人性的挖掘是深刻的,对于当下社会的揭示是恰当好处的。程婴坚持的与其说是正义和信仰不如说是人性和无奈。故事的规模宏大,尤其在对于人物内在的刻画方面特别独到,叙事方法即使和好莱坞的差点但是把故事能讲清楚,在时间跨度和过度问题上基本是连续的,可以从心里面让读者没有感到毫无意外,更没有出现好像五年后十年后的字幕,这也是在当下中国大片中少有的!
《赵氏孤儿》好的段落是真好,淡的部分也是真的让人坐不住。
开头的谋杀、政变和搜孤救孤段落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无论美工、摄影,还是台词和表演的考究都有效地撑起了影片的气场,当然,这是陈凯歌电影一贯的好处。
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在座不少女观众迸吓了一跳。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看得出,在程婴这个角色上陈凯歌做出了不少努力。此人显然是个奇人,既表现在他维护孩子的勇毅上,也体现在他别出心裁的复仇方式上,然而时代的变化,又必须给这个人找到新的动机,才能令观众信服。陈凯歌的努力斑斑可见,成果却难尽人意。程婴凡人的一面被开释的过多,过碎,而英雄的一面却并未找到公道的解释,于是我们看到,影片的后半部分一直纠结在要不要让孩子上学、要不要守旧父亲和另一个男人之间的秘密、要不要从军这样一些游离于题旨之外的情节线上。当然,可以说这是在借孩子展现两个父亲之间的争斗,可是这种争斗的张力明显不足,展现得也缺乏层次。
程婴和屠岸贾,一个是失败者,一个是胜利者,一个是郎中,一个是大臣,一个是门客,一个是恩主,这种关系本来可以经营处很多奇巧的场面来,可惜我们看到的尽是一段段淤积缠绕的琐事。就是这些不知所谓的情节,把陈凯歌电影中那些一贯华丽的台词拖累成了迂阔的抒怀,把那些出色的表演拖累成了鸡肋。即使如此,影片仍不忘在结尾用耳熟能详的“梦里团圆”段落夸大程婴是个英雄,完全不顾情节和四周环境的公道性,这剧与影片开始部分相比,简直是高台跳水般的落差。
实在照我说,不如干脆把成长的这一段处理成纯粹的笑剧,跟前后两段的反差越大越好,甚至可以发展到程婴一度想跟仇人和解的地步,然后再转折到悲剧,这样张力会更大。
影片的制作当然是很好,陈凯歌电影在这方面是一贯的高品质,从美工、道具到服装都一丝不苟,单看画面,尽对是一种享受。不过也出现了一些单刀、筷子之类的器物上的毛病,算是瑕不掩瑜。另外,能不能别再让年龄战国时代大老爷们动不动披一身繁缛累赘的泡泡纱了?质感不一定非要这么做出来吧?
作为动作片影迷,要好好夸一夸谷轩昭给《赵氏孤儿》设计的宫廷政变一场动作戏,快速而细碎的剪切是糊弄普通观众的大路做法,难得的是突围的空间层次明晰,人物关系清楚。而在此基础上做出了陷阱、宫殿中悬挂的装饰压倒众人、提车疾行突围等漂亮场面,就真的需要想象力和细致的心思了。这一场动作戏无悬念进选我的“年度十大动作场面”之列。
与剧情走势相映成趣的是,后面的迎击胡骑和屠岸府复仇两场打戏得简直惨不忍睹。跟胡人作战的场面完全就是不顾史实和公道性的乱冲,直接倒退到《岳家小将》时代,而且连那一点趣味都没了。复仇一场则是不管人物情绪和受没受伤,一律是华丽丽滴盘旋和翻滚。香港武指不懂战阵和虚张声势的毛病暴露无遗。
纵观整个电影,陈凯歌始终还是太有艺术腔调了一点,太文以载道了一点,哪怕这腔调里已经没有了内容,这文后面早已没有了什么大道,他依然还是喜欢那个端着的架子。他可以把一个很有文化的题材经营成一个漂亮的庭院,却总是忘了要给人留下一个进出的院门,只有他自己端坐在水榭中悠然自得。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西晋时期赵氏人们被人陷害,许多赵氏人口被杀,最后只剩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赵氏孤儿的名字也由此而来。这个孩子的母亲庄姬临死前将他托付给程婴,然后就自杀了。程婴历尽千辛万苦救了这孩子,但却牺牲了他自己的妻子和儿女,程婴帮他取了一个名字:程勃。之后程婴带程勃一起到屠岸贾做门客,在屠岸贾的门下,程婴以超强的毅力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程勃终于杀了屠岸贾,帮他的爹报仇,也帮程婴报了仇,但程婴也为此丢了宝贵的性命。
程婴的精神感动了许多人,给人启发。他的死印证了“人总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句话,他的死属于重于泰山,假如他没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程婴为了拯救一百个婴儿和赵氏孤儿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社会就是一个败类,而在当今社会,我们不应该学习他,我们既然是社会的一员,就要给社会一点贡献,要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助之心,如果没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助之心,就会遭到别人的排斥,跟社会的败类没什么两样。
《赵氏孤儿》主要是想突出做人要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助之心,并且还要有舍己为人的好品质。
关于仇恨,剧中赵武问他的干爹屠岸贾是否有敌人时,屠说:“不把任何人当成敌人,你就没有敌人。”。如果你没有敌人,心中就永远没有仇恨。这是一个人内心世界中的最高境界。一个人,心中忘记了敌人,没有了仇恨就可以天下无敌。可这是很难做到的。如果说爱别人,自己是幸福的,而仇恨却只会让人更加痛苦,放下心中的仇恨,得到的将会是整个世界。
剧中几乎每个人都没有做到忘记仇恨,仇恨贯穿在每段剧情中,屠岸贾因为仇恨屠杀了赵氏家族,赵武因为仇恨杀了屠岸贾。纵观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一直有着仇恨,人与人之间,利益集团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仇恨伴随着血腥的杀戮和战争,仇恨象疾病一样难以消除,化干戈为玉帛只是一种理想境界。没有仇恨,社会才能和谐;没有仇恨,世界才会和平。
剧中的反面人物屠岸贾倒是有忘记仇恨的痕迹。他是赵武的干爹,当然此前他只是“误会”,误将赵武当作程婴的亲生儿子,他似乎有忏悔,他对这个孩子恩爱有加,提供条件让他习文弄武,一直到孩子成年后,赵武披挂盔甲,横刀立马的时候,屠岸贾忽然发现了赵朔的影子,而且他确信这个喊他干爹的孩子就是赵朔的亲儿子。老谋深算的屠岸贾想借战争之名除掉赵武,但是有一种力量在呼唤他放弃这种念头,那就是父爱。他看着这个孩子长大,他对这个孩子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特别是他受了箭伤,赵武一勺一勺的喂他汤药的时候,他已经决定忘记仇恨。赵武知道真相后,又燃起了仇恨,他要杀死这个“干爹”,屠岸贾和赵武刀剑相向时处处剑下留情,而这时候程婴“成全”了他,当赵武的剑刺穿他身体的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他含笑而死。他罪恶的灵魂在忏悔中安宁了。
关于牺牲。剧中很多人为赵氏孤儿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程婴的牺牲无疑是最大的。一个人可以为亲生的孩子甚至为国家奉献自己的生命,这是伟大的。但是让自己的孩子为另外一个无辜的孩子献出生命,这是罕见,更是伟大的!程婴做到了,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今年寒假我在家里的电脑上观看了《赵氏孤儿》这部感人肺腑影片,看完之后我思绪万千,到现在我还在想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
这部影片主要讲了,在古代晋朝晋灵公的时候,奸臣屠岸贾不喜欢赵盾那么专横,又见赵盾的儿子赵朔双喜临门,不仅第一次打仗就胜利归来,而且他的妻子庄姬夫人也身怀六甲,便非常生气,要灭赵氏全家所有的人。他借晋灵公为赵朔庆功的酒席上,把晋灵公害死,然后再把赵家300多口杀害,这时晋国大夫程婴正为庄姬夫人诊脉,庄姬夫人听说自己丈夫被害,知道真相后,她把孩子生下来,可韩厥又来要孩子,庄姬夫人只好把孩子托付给程婴,让他把孩子交给公孙杵臼大人,然后自杀了。韩厥因此被砍伤,为了救赵家这个幼苗,公孙杵臼被屠岸贾杀死,而程婴的妻子被刺死和他自己的亲生骨肉也被屠岸贾摔死。程婴因此强忍悲痛,也被激怒,他立志要把赵氏孤儿独自抚养大,最后让他为自己的儿子、妻子以及他的家人报仇雪恨。程婴先投奔屠岸贾当他的门客,让他收赵氏孤儿为义子,然后展开了长达15年的复仇计划。
看完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这两位老百姓以及公孙杵臼大人深深地感动了。为了救赵家的最后一根幼苗,程婴牺牲了它的妻子和亲生骨肉,公孙杵臼牺牲了他自己。从这里,我又体会到了,老百姓们爱戴和拥护忠臣,又对奸臣的憎恨和厌恶,体现出老百姓们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我们要学习这部电影给我们的启示:要替别人着想,不要自私自利;要舍己救人,不要贪生怕死;要拥有一颗纯洁和善良的心灵,让人们敬仰,不要做一些令人厌烦的事,让人们非常讨厌你!我很佩服程婴的忍耐性格,母子俩都不在了,他还能忍下15年再让赵武(赵氏孤儿)杀屠岸贾,我也很佩服公孙杵臼,这本来不是他要管的事,他却也把自己给牺牲了。我在梦里有时也想到了《赵氏孤儿》的情节,我还想再多看几遍这部大片,再次深深地体会它。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西晋时期赵氏人们被人陷害,许多赵氏人口被杀,最终只剩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赵氏孤儿的名字也由此而来。这个孩子的母亲庄姬临死前将他托付给程婴,然后就自杀了。程婴历尽千辛万苦救了这孩子,但却牺牲了他自我的妻子和儿女,程婴帮他取了一个名字:程勃。之后程婴带程勃一齐到屠岸贾做门客,在屠岸贾的门下,程婴以超强的毅力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程勃最终杀了屠岸贾,帮他的爹报仇,也帮程婴报了仇,但程婴也为此丢了宝贵的性命。
程婴的精神感动了许多人,给人启发。他的死印证了“人总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这句话,他的死属于重于泰山,假如他没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程婴为了拯救一百个婴儿和赵氏孤儿的生命,不惜牺牲自我的妻子和儿子,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社会就是一个败类,而在当今社会,我们不应当学习他,我们既然是社会的一员,就要给社会一点贡献,要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忙之心,如果没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忙之心,就会遭到别人的排斥,跟社会的败类没什么两样。
《赵氏孤儿》主要是想突出做人要有关爱之心、善良之心、帮忙之心,并且还要有舍己为人的好品质。
《赵氏孤儿》电影取材于发生在春秋时期赵氏孤儿的故事,浓墨重彩地刻画了2600来年前的春秋时期,程婴、韩厥、公孙杵臼等忠义之士忍辱负重、藏孤、救孤的古人那种忠义豪情。山西藏山是当年这一故事的重要发生地。做为藏孤之地也因此改名为“藏山”。
影片片头,引入了山西阳泉盂县藏山的短片介绍,这对于宣传藏山忠义文化、打造阳泉转型发展新形象、塑立历史文化古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人眼中的山西,是一个地下藏有取之不尽“黑黄金”煤的地方,提起山西人那就是“煤老板”,靠挖煤、倒煤为生,是一个以卖自有资源为经济发展模式的省份。在以往的多个电视剧、电影当中把城市的历史文化展现给了国人,令人神之向往。无意中带动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如《大红灯笼高高挂》火了晋中旅游、《康熙王朝》带动了晋城皇城相府的旅游等等,在当今中国各省份地方大打“文化牌”,做为本地历史文化底蕴的时刻,山西人运用商人敏锐的眼光,察觉到本地不但有取之不尽“黑黄金”,还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华文明看山西,自古就有“得河东者雄天下”之说,从《赵氏孤儿》这部影片片头,引入了山西阳泉盂县藏山的短片介绍,山西人意识“资源有时尽,天然旅游无尽时”,准确的看出山西的经济模式要转行,借全国各地大打“文化牌”的当前时机,加快山西由资源型省份转变为旅游型省份,快速提高旅游及居住环境。实现山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契机。
因此本人觉得在介绍山西本地的历史文化、人物当中,山西人会借助更多的宣传渠道来向国人展示出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旅游文化,从而更好的拉动旅游经济体系,使得山西可以更好更快的发展。这也是《赵氏孤儿》影片片头引入了山西阳泉盂县藏山短片介绍的原因。
中国人是不喜欢悲剧的。即使如梁山伯祝英台奔赴赴黄泉,也要在死后化为蝴蝶双宿双飞;即使如薛湘灵遭遇洪灾,沦为无产者,也会刚刚好投身于她曾救助过的赵守贞家中。人说悲剧比喜剧更崇高,国人却终是闲散的,可以随着故事哭哭笑笑,却不愿面对悲剧带来的深深的思考。最夸张的是窦娥的故事变迁:到今天我们看到的京剧“窦娥冤”,窦娥甚至都不用死了。曾有人说,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只有一部是真正的悲剧,那便是《赵氏孤儿》。然而就是这真正的悲剧,在今天我们看到的京剧中,也被削弱了悲剧力量:程婴并没有在结尾处自杀,整出剧的结局是圆满的。
我决没有自虐倾向,圆满的结局是人人都期盼的。但是我相信,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本身应具有生命力,人物及情节不应该一味由作者掌控,而应该按照应有的方向发展。好的作者,要做的便是顺势而为之,把应有的结局还给作品和观众(读者)。何况《赵氏孤儿》的取材,是历史上真实的事件。
当然,这一点瑕疵并没有削弱京剧“赵氏孤儿”的艺术魅力。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戏,一股英雄气笼罩着全剧。为了救赵氏孤儿――赵武,人们纷纷牺牲了自己。因为赵武在此处已不单单是一个孩子,他是个象征。赵武还在,被陷害被灭门的赵家就没有绝后,就还有个希望――有一天为赵家报仇平反,战胜邪恶力量。是的,战胜邪恶力量是剧中人物敢于牺牲自己所为的真实目的。所以,同样是为救人牺牲所有人的影片“拯救大兵瑞恩”,相比之下,“赵氏孤儿”更有一种神圣,更高于现实,更有理想主义的色彩。
程婴是这出戏最重要的人物。对于这一人物形象塑造,其成功之处并不仅仅是他的胆识、智慧和牺牲精神,更有其多年来被人误会的忍辱负重。扶孤与舍命,何难何易?公孙忤臼等人为了赵武牺牲了宝贵的生命,程婴却欲死不能,要承受着误会,要亲近佞臣,以图将赵武抚养成人。 可以想见,面对公主等人的责骂和不理解时,有多少次真相险些脱口而出,但是他不能说,他要对得起赵家,更要对得起公孙忤臼等英灵。所以我个人认为在这个点上,这出戏应该再多一点描写刻画,使得程婴的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一个历史事件被搬上舞台,势必会有一些出入。在戏中,程婴假装投靠奸臣屠岸贾,并让赵武认其为义父,从小在屠岸贾身边长大。这样的变动本身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但是这样长大的赵武,是不是可以在知道真相后,毅然决然杀了屠岸贾?我不禁想到了《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我们很希望将黑与白,善与恶分得彻彻底底,于是不惜对人物逆人性而动。既然“窦娥冤”中的窦娥可以不用死,那么“赵氏孤儿”也不妨再多进行几次改变。狐狸说得对,京剧要想长久的发展下去,就必须与时俱进。
“赵氏孤儿”很好看。当然,这跟它本身取材的精彩的历史事件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提倡的那股正气,运用到艺术中,很美,很能打动人。
经历从天上掉到地底下的惨痛失败后,现时的陈凯歌已经聪明了许多,肯低头示好,不过骨子里的高傲贵族气还在。这不,看他挑的,先是“一代完人”梅兰芳,再是中国古典悲剧,相当亲民,又不降格调。比之国师的偷工减料顺手拈来,他还是有认真做事的地方,一丝不苟。只是在《赵氏孤儿》里,当频频出现的女高配乐从背景飘荡而来,好似咏叹、好似悲泣,我就仿佛看到了陈凯歌抚胸长叹――他依然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头,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悲剧感当中,无法自拔。
纵观这些年的贺岁档片子,《赵氏孤儿》当然不是一部太坏的电影,但也绝对不是一些人吹捧的好电影,没有惊世更没有回归。陈凯歌能拍出动人心魄的大场面,像宫廷上赵氏蒙冤;能点上一两个很妖的配角,像晋王和谋士,而光有这些,他却还是只能拍出三分之一的好电影,就跟《梅兰芳》一样,让你享受一段直奔高潮而去的前戏,岂不料中途马上停下,说麻烦先生下次再来。该做的没做完,这就是《赵氏孤儿》的最大毛病。这必然到来的复仇没完,就好似断掉了一口气,它本该比开场还有画面感,更能感染人心。不说儿戏化的“三人连环刺”处理,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即使除去这个,有那个灵魂出窍的超现实结尾,《赵氏孤儿》仍旧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我直接就联想到了《和你在一起》,一堆人围着看小孩拉提琴,看似煽情,实乃做作矫情。
再者几个人物立不起来,先不说既毁容又毁掉电影的黄晓明,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真不知是陈凯歌开的玩笑还是黄晓明的自我发挥。真正立不起来的人物是程婴,影片把太多笔墨浪费在了生活琐细上。由于他的被动,《赵氏孤儿》始终无法交代出他的真实动机,更无法表现出人的崩溃。由于程婴受制,赵武也不停摇摆,他如何接受事实并向义父刺出剑,这些都表现得太想当然了。电影给出的逻辑是这样的,程婴跑到屠岸贾面前,赵武自然会帮程婴,没有为什么。影片有意不断强化赵武的矛盾遭遇,他一边是养父一边是义父,本该有一个精彩的内心斗争乃至于自我溃败,然而这些在《赵氏孤儿》里都是消失不见的,多了徒劳无益的外景打斗,基本可以说是功亏一篑。
说到底,《赵氏孤儿》还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大片。你会有相似的笑场经历,更会有片刻的穿越错觉。那些一望便知的影视基地搭景,那些灰头土脸的群众演员,那些践踏史实的各种漏洞。所以,《赵氏孤儿》并没有能让陈凯歌脱胎换骨,更无法在这个时代里脱颖而出。
这就是命。
昨天看了传闻中的《赵氏孤儿》,本以为是一部惨遭灭门后遗孤长大历尽艰险复仇的故事,但观后发现本应是赵氏遗孤为主角的复仇大片,演变成了被托孤的忠臣与仇人的心理复仇战!故事的结局虽然是众望所归的复仇成功,但是在成功的一霎那,显现出来的并非是复仇者的畅快和施恶者的落寞、忏悔!反而是复仇者的释然,因为背负了仇恨15年,终于可以做一个了结,可以看到魂牵梦绕的妻儿,能够不再逼迫亲手养育的孩子与仇人生死相搏!而施恶者也并没出现想象中的丧心病狂的举动,反而流露出不忍、不舍的情绪!毕竟面对的是朝夕相处喊了他15年干爹的孩子!
看完后走觉得如鲠在喉,不够畅快,商业大片往往讲究的简单明了的是非观,善就是善、恶就是恶!没有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这样往往能更容易激起人们的情绪。本片不难看出,导演更关注了真实的人性问题,不再简单的得出“1+1=2”的结论,而是融入了人性的因素,这是个新的视角!但单从商业化电影的着力点来看,我认为看完此片没有达到娱乐的精神,总觉得让人吃了个苍蝇,从最初恶人做恶激起全场观众的仇视情绪,本以为会痛痛快快的出现复仇的场面,谁知道最终仇是报了,却留给大家一个变了样的结局,报仇的最终选择不想报仇!恶人选择死亡!人性因素是有了,可是忘了人们进电影院是为了放松情绪,这样一个不咸不淡的结局真是使人难受!
从赵家之灭到复仇,整个故事还是挺有完整性的。屠岸贾为了权利,杀死赵氏三百多人,连一个刚出生的小孩也想不留,为了权霸气、狠心!程樱好心接收了赵家的孩子,以真乱假牺牲了自己的孩子抚养了赵氏孤儿,并投靠在屠岸贾身边朝夕相处。程樱复仇计划希望等孩子(程勃)长大后杀死屠岸贾,为赵家报仇、为程樱死去的妻子、儿子报仇。孩子(程勃)在不知自己身世的情况下与干爹屠岸贾相处很好,彼此还培养了感情,程勃在战场上遇到围困,屠岸贾本来猜出他是赵家儿子,但由于多年感情,最后冲上杀场奋不顾身的救程勃,深受重伤。在屠岸贾受重伤时,程勃、程樱给了爹屠岸贾救命之药。三个人都知道了:我是谁?你是谁?谁是谁的时候,屠岸贾选择了让他们走,放他们一条生路,程勃选择了为父报仇,多次回合程勃都没打过,最后程樱牺牲了自己生命与屠岸贾同归于尽......
冤冤相报何时了?当你不把对方当敌人的时候就没有敌人了,就没有痛苦了!程勃亲生母亲希望他不要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他的仇人是谁,只希望他过上平民百姓的简单、幸福生活!当我们一切都能坦然的面对,一切都能够放下的时候,我们才是真正的成长了、长大了!其实,最好的就是心中充满爱,心中满载宽容,心中满怀期望。放下一切自寻烦恼,追寻简单、快乐、幸福的天堂吧!
佛语讲放下,放下!“神马都是浮云”!
花了两个小时看完了这部公映了蛮久的电影!那时在学校的时候不知道中了什么蛊,老惦记着要把当时新出的几部电影给下到电脑里。正因为那时是电影刚出来,很多网站最多只提供在线观看,根本没地方可以下。后来倒是反正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几部电影在我电脑里都好好的存着了!只是回家了根本就没有看这种大片的心情!本身就不太喜欢打打杀杀的电视,更何况是这种听着名字就有蛮悲惨的电影!最近两天看电视,又听到了在讲这几部电影,索性今晚看了一回!还好,没有给我冗长乏味的感觉,相反倒是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只是最后的镜头实在太狗血了!竟然我们的葛优大哥还玩了一把灵魂出窍呢!
过年,很多节目都在做精选集。兴许就是看了《快乐大本营》吧。正好看到了赵孤的宣传那几期!然后就萌生了看赵孤的念头!现在想想,自己下那么多电影在电脑里是干嘛呢!占用空间!自己根本就没认真看过两回!
今晚我终于得以恢复自由了!老爸去了中南,老妹同老妈挤一张床去了!我终于可以一个人霸占这张床了!这两天,越来越觉得老妹睡觉总是把腿贴到我身上。超级烦!每次醒来就把她的腿给推开,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又靠过来了!偏偏我还老觉得有人挨着我我就不舒服!一晚上醒来好几次!严重影响我的睡眠质量了!终于自由了!自由万岁!
感觉大家都挺期待着去学校的!我是真的觉得要开学了心情都好了!只是又不太想去学校!总觉得那是个牢笼!不太愿意把自己关在那样的地方!
昨天和今天下午都在辅导老妹做作业!作文,数学,语文。唉,死伤我无数脑细胞!而且还破坏我嗓子!老是要我扯着嗓子喊破喉咙才听得见我的话!姥姥的。以后教书可怎么办!自己也真可笑!其实一点也不认真,捏着个嗓子在那里装可爱,有时实在是自己都被自己逗乐了!
昨天下午独自一人到影院看完了赵氏孤儿,整体的影片给我的感觉还是不错的。主要剧情赵氏家族已经显赫了好几代,父亲赵盾是宰相,儿子赵朔是将军,儿子媳妇是王的姐姐庄姬。这样一个家族却被仇人屠岸贾用计嫁祸在一天之内斩尽杀绝,三百余人无一幸免。在丈夫遇难的时候,庄姬生下了他们唯一的孩子。庄姬要求帮助接生的民间医生程婴带走了庄姬的儿子,而韩厥却在此时出现,为救儿子庄姬不得不已死相保,终于感动韩厥将赵氏孤儿带出。
屠岸贾一定要斩草除根。他下令将全城的婴儿收为人质,找不到赵氏孤儿就处死这些孩子。
程婴的妻子在丈夫外出时,把赵氏孤儿交给了来搜查的士兵,留下了自己的孩子。以为自己的妻儿已经远离京城的程婴为救赵氏孤儿和全城的婴儿,程婴只能承认这个孩子是他自己的儿子。并告诉屠岸贾赵氏孤儿已经由公孙大人带离京城。
屠岸贾到公孙大人家制造响声终于找到了隐藏的程妻,公孙大人为让屠岸贾相信程婴的儿子就是赵氏孤儿以性命相拼,而此时程婴被感动为了就赵氏孤儿自己的儿子却被当作赵氏孤儿杀死了。
程婴将真正的赵氏孤儿带进了屠岸贾府中,作了仇人的门客。他发誓要让赵氏孤儿长大以后报仇,并和韩厥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进行复仇,为了这个誓言,他在敌人身边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屠岸贾发现了这一切……
剧中葛优的演技堪称无懈可击,不足的地方是感情不够细腻,将复仇的计划表现得不像复仇,赵氏孤儿的前后复仇的心理表现不够,反差太大(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没有表现还是怎么着)总之感觉是今年不错的大片。(当然这只是和无极相比较而言)。
《赵氏孤儿》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别人演的一小段,今天,就看了原版。
故事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国将军赵朔打胜仗归来,战功显赫,因此受到了屠岸贾的嫉妒,屠岸贾便想杀了赵朔,于是在庆功宴上设计杀了国君,嫁祸给赵家,杀光了赵家人,独剩刚生下来的子嗣,赵朔的妻子用自己的命,让接生的大夫程婴带走收养了。屠岸贾关上城门,捉了全部的婴儿,下令在寅时前未找到赵家的孩子就杀光所有婴儿。之后程婴不惜用自己的儿子救下了赵家的孩子,自己的妻儿也被屠岸贾杀了。孩子取名为程勃一天天的长大,认了屠岸贾做干爹,屠岸贾也教他武艺,送他宝剑铠甲,对他爱护有加。十五年后又要打仗,程勃穿上了军装,走路的姿态,被屠岸贾认出来与赵朔神似,怀疑了十五年前的事。与此同时,程婴也告诉了程勃真相,程婴还不信。之后屠岸贾叫来两人,说明了真相,程勃决心报仇,与屠岸贾厮打起来,程婴知道程勃打不过,上前阻止,在屠岸贾杀程婴之时,程勃也借机杀了屠岸贾,报了仇。
屠岸贾阴险狡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因嫉妒赵朔,在庆功宴时,竟杀害了国君,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还嫁祸给赵朔,借由灭了赵家,不得不说是个奸臣啊。他也十分心狠手辣,为了杀掉赵氏孤儿,不惜想杀掉全城的婴儿,虽最后找到,没有杀,但依据他的所作所为,他没找到一定会实施的。程婴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为了报答赵朔妻子的信任,解救赵氏孤儿,他不惜用自己的孩子代替赵氏孤儿,解救了全城的婴儿,此等行为,真是令人钦佩,连屠岸贾也没想到。最后程勃与屠岸贾厮杀的时候,知道程勃打不过,也想解救这个孩子。他也很勇敢,救这个孩子,已是不怕被屠岸贾杀的风险,毅然决然的帮助赵家抚养长大最后的独苗。他又何尝不是一位值得学习的榜样呢!
看完此剧,我也对当时的百姓深感同情,对当时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感到厌恶,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快乐。
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观后感了。可是观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赵氏孤儿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影片落幕的时候,脸颊上一片湿热。
剧中的每一个主角都是活的,包括代表忠正的程婴和代表奸佞的屠岸贾。作为影片的《赵孤》经过一番改编,屏除了作为元杂剧的传奇色彩和好人至好坏人至坏的元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较生活、较贴近的《赵氏孤儿》。
元杂剧《赵孤》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杯具之一,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看完陈导的片子,我感觉改动颇大。甚至说是把一切都设计在人的情理之中。例如,改动最大的不是韩厥未死和公孙大人撞阶变被杀,而是程婴救孤的出发点,以及其子之死的出发点。元杂剧中的程婴似乎是一个无畏的大英雄,为救赵孤,亲眼看见自我的儿子被剁为三段……陈导所塑造的程婴,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能够救别人,但他作为一个父亲怎能放弃自我的孩子?
剧中还有三个人:庄姬、韩厥、公孙杵臼。
原文中此三人的死法分别都被改换,庄姬并非拔剑而是自缢,韩厥乃是自刎,公孙大人则是撞阶而死。无论何种死法,他们都是忠正善义、悲壮的灵魂!
其中,葛优扮演的程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面容上刻着两个字“父亲”。他不是什么大英雄,他只是一个父亲。抱着儿子会开怀大笑的父亲……当他亲眼看见万恶的屠岸贾将自我的儿子摔在地上,只一声,没了声响……他,他崩溃了!那是怎样的一种心境?我没法体会。可当我看到严肃的父亲在一旁潸然泪下时,我想我明白了。
陈导的程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他很胆小。他只是个普通的郎中。当庄姬夫人叫他力保赵孤时,他不知所措,他推辞,他犹豫,他觉得这不是他这种人该承受的。就在这时,庄姬夫人说出了那一段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等他长大了,不要告诉他仇家是谁,就让他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他明白了!因为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剧中描述程婴丧妻儿后的悲痛,陈导所给的行为是:钉门。在寂静的空房子里,仅有赵孤的哭声和那令人心疼的钉门声……
二十年中,程婴忍辱负重,带赵孤一并投奔仇家,为报血海深仇……
在拍摄片场,还没开拍,葛优这个大老爷们哭了。我想,这是父亲的力量!
二十年后,赵孤应对程老爹对事实的解释,毫不相信。是啊!任谁也不回相信吧?他对程婴大吼:“你有儿子吗?你有儿子吗?”他深埋心底的将近二十年的委屈和苦楚通通爆发了!他满眼血丝道:“我怎样就没有儿子?我怎样就没有儿子?“当那扇钉门打开的时候,那里,一个婴儿篮……
结尾,程婴死了,他身著白衣,白发飘飞。那一片红霞掩映处,他仿佛看到了自我的妻儿……赵氏大仇得报,儿子的仇也报了,于是他安然睡去……
程婴,以父之名,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程勃,一个叫赵氏孤儿。
而他们的父亲,名字叫程婴!
中国人是不喜欢悲剧的。即使如梁山伯祝英台奔赴赴黄泉,也要在死后化为蝴蝶双宿双飞;即使如薛湘灵遭遇洪灾,沦为无产者,也会刚刚好投身于她曾救助过的赵守贞家中。人说悲剧比喜剧更崇高,国人却终是闲散的,可以随着故事哭哭笑笑,却不愿面对悲剧带来的深深的思考。最夸张的是窦娥的故事变迁:到今天我们看到的京剧“窦娥冤”,窦娥甚至都不用死了。曾有人说,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只有一部是真正的悲剧,那便是《赵氏孤儿》。然而就是这真正的悲剧,在今天我们看到的京剧中,也被削弱了悲剧力量:程婴并没有在结尾处自杀,整出剧的结局是圆满的。
我决没有自虐倾向,圆满的结局是人人都期盼的。但是我相信,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本身应具有生命力,人物及情节不应该一味由作者掌控,而应该按照应有的方向发展。好的作者,要做的便是顺势而为之,把应有的结局还给作品和观众(读者)。何况《赵氏孤儿》的取材,是历史上真实的事件。
当然,这一点瑕疵并没有削弱京剧“赵氏孤儿”的艺术魅力。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戏,一股英雄气笼罩着全剧。为了救赵氏孤儿――赵武,人们纷纷牺牲了自己。因为赵武在此处已不单单是一个孩子,他是个象征。赵武还在,被陷害被灭门的赵家就没有绝后,就还有个希望――有一天为赵家报仇平反,战胜邪恶力量。是的,战胜邪恶力量是剧中人物敢于牺牲自己所为的真实目的。所以,同样是为救人牺牲所有人的影片“拯救大兵瑞恩”,相比之下,“赵氏孤儿”更有一种神圣,更高于现实,更有理想主义的色彩。
程婴是这出戏最重要的人物。对于这一人物形象塑造,其成功之处并不仅仅是他的胆识、智慧和牺牲精神,更有其多年来被人误会的忍辱负重。扶孤与舍命,何难何易?公孙忤臼等人为了赵武牺牲了宝贵的生命,程婴却欲死不能,要承受着误会,要亲近佞臣,以图将赵武抚养成人。 可以想见,面对公主等人的责骂和不理解时,有多少次真相险些脱口而出,但是他不能说,他要对得起赵家,更要对得起公孙忤臼等英灵。所以我个人认为在这个点上,这出戏应该再多一点描写刻画,使得程婴的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一个历史事件被搬上舞台,势必会有一些出入。在戏中,程婴假装投靠奸臣屠岸贾,并让赵武认其为义父,从小在屠岸贾身边长大。这样的变动本身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但是这样长大的赵武,是不是可以在知道真相后,毅然决然杀了屠岸贾?我不禁想到了《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我们很希望将黑与白,善与恶分得彻彻底底,于是不惜对人物逆人性而动。既然“窦娥冤”中的窦娥可以不用死,那么“赵氏孤儿”也不妨再多进行几次改变。狐狸说得对,京剧要想长久的发展下去,就必须与时俱进。
“赵氏孤儿”很好看。当然,这跟它本身取材的精彩的历史事件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提倡的那股正气,运用到艺术中,很美,很能打动人。
经历从天上掉到地底下的惨痛失败后,现时的陈凯歌已经聪明了许多,肯低头示好,不过骨子里的高傲贵族气还在。这不,看他挑的,先是“一代完人”梅兰芳,再是中国古典悲剧,相当亲民,又不降格调。比之国师的偷工减料顺手拈来,他还是有认真做事的地方,一丝不苟。只是在《赵氏孤儿》里,当频频出现的女高配乐从背景飘荡而来,好似咏叹、好似悲泣,我就仿佛看到了陈凯歌抚胸长叹――他依然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头,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悲剧感当中,无法自拔。
纵观这些年的贺岁档片子,《赵氏孤儿》当然不是一部太坏的电影,但也绝对不是一些人吹捧的好电影,没有惊世更没有回归。陈凯歌能拍出动人心魄的大场面,像宫廷上赵氏蒙冤;能点上一两个很妖的配角,像晋王和谋士,而光有这些,他却还是只能拍出三分之一的好电影,就跟《梅兰芳》一样,让你享受一段直奔高潮而去的前戏,岂不料中途马上停下,说麻烦先生下次再来。该做的没做完,这就是《赵氏孤儿》的最大毛病。这必然到来的复仇没完,就好似断掉了一口气,它本该比开场还有画面感,更能感染人心。不说儿戏化的“三人连环刺”处理,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即使除去这个,有那个灵魂出窍的超现实结尾,《赵氏孤儿》仍旧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我直接就联想到了《和你在一起》,一堆人围着看小孩拉提琴,看似煽情,实乃做作矫情。
再者几个人物立不起来,先不说既毁容又毁掉电影的黄晓明,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真不知是陈凯歌开的玩笑还是黄晓明的自我发挥。真正立不起来的人物是程婴,影片把太多笔墨浪费在了生活琐细上。由于他的被动,《赵氏孤儿》始终无法交代出他的真实动机,更无法表现出人的崩溃。由于程婴受制,赵武也不停摇摆,他如何接受事实并向义父刺出剑,这些都表现得太想当然了。电影给出的逻辑是这样的,程婴跑到屠岸贾面前,赵武自然会帮程婴,没有为什么。影片有意不断强化赵武的矛盾遭遇,他一边是养父一边是义父,本该有一个精彩的内心斗争乃至于自我溃败,然而这些在《赵氏孤儿》里都是消失不见的,多了徒劳无益的外景打斗,基本可以说是功亏一篑。
说到底,《赵氏孤儿》还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大片。你会有相似的笑场经历,更会有片刻的穿越错觉。那些一望便知的影视基地搭景,那些灰头土脸的群众演员,那些践踏史实的'各种漏洞。所以,《赵氏孤儿》并没有能让陈凯歌脱胎换骨,更无法在这个时代里脱颖而出。
这就是命。
昨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去看了《赵氏孤儿》,不能说这是一部称绝的电影,也并没有期待的那么好看,但是,却让我在知道结果的情况下,揪心到了最后。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春秋时期,大将军赵朔的夫人――国君的姐姐庄姬怀上了赵家孩子。但是屠岸将军却被国君诬陷,屠岸就要灭掉赵家300多口人。他们精心设下了一个局――赵家在赵朔打胜仗回来的时候,送了一些酒给国君,国君喝酒的时候,屠岸的手下就放了一只毒虫,让它去毒死国君(事先在国君的脖子上用红油画了一个圈,而毒虫就吃这种红油),借机当作是赵家送的酒毒死了国君,再假传圣旨,乘机灭掉赵家。而民间的大夫程婴正在为庄姬把脉,而这时,被人差点害死赵朔踉踉跄跄地来到庄姬那里,让庄姬快逃,之后就死了。庄姬让程婴给她接生,然后叫程婴保护好婴儿,之后便自尽了。后来,全城的婴儿都要上交,因为赵家的婴儿就藏在这个城里的某一户人家中,而程婴的夫人把带回家的赵氏孤儿交了上去,夫人和自己的孩子躲到了公孙大人的夹壁墙里。屠岸找到这里,摔死了孩子,杀死了夫人――程婴用自己的孩子替了赵家的孩子。程婴决定,好好的把孩子养大,再为自己的孩子、夫人报仇。这部电影的最后,程婴和屠岸都死了,这部电影落幕。
看完这部电影,我竟然哭了,不为什么,就为程婴的命运和注定悲哀的赵氏孤儿(化名程勃),他们,注定不会得到幸福,即便是报仇了,又怎么样呢?只有15岁的孩子还能撑下去吗?自己如同父亲的人死了,知道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真相,这种打击,是多么巨大啊。从一开始,命运就再也没对程婴和程勃微笑过,程婴为了赵家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妻儿,把赵家的孩子养大,只是为了报仇,这对孩子不公平。程婴也许忘了,庄姬死前说的话:“不要告诉孩子他的父母是谁,不要让他报仇,让他过平民的生活。”
这部剧有点像反面教材,看了这部剧之后,我看出了世间的丑恶,在这个世界每个角落都有可能有很多生存在痛苦中的人,他们挺着,面对上天对他们的不公,他们从来没想过报复、报仇,只为了好好的生活而努力着,这就是在丑恶中的一点美好了吧。只要心是端正的,不是扭曲的,是多为别人着想的,不是自私的,就不会有“恨”这个词存在,更不会有“报复”、“报仇”。
多一点爱,少一点恨;多一点微笑,少一点忧愁;多一点阅读,少一点嘀咕;多一点运动,少一点美容。生活本来平淡如水,放一点盐它就会是咸的,放一点糖它就会是甜的,放一点咖啡它就会是苦的,放一点茶它就会是香的,想调成什么味道,全凭你自己。安静一点,淡然一点,沉稳一点,随意一点。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这是我们都可以做到的不是吗?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爸说:“这部电影的功底还是不够。”确实,我们确实不一定比得上世界级的导演导出的电影,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部电影,喜欢它告诉我们的道理,告诉我们“放开一点”,告诉我们“多笑一笑”。看到最后,我哭了。
不久前,我于江海大影院观看了《赵氏孤儿》这部影片,颇有感触。至今,我的脑海中还时不时地浮现出影片中的一些精彩画面。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杀父之仇的事。
这部影片,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晋国大夫。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奉屠岸贾之命的官兵带走。但他却铭记着庄姬夫人临死前说的话,于是他便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救回了赵氏孤儿,却牺牲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
痛心之余,他便一心想着要将孩子抚养大,为他报仇。于是,他将赵氏孤儿取名为“程勃”,并将他带到了屠岸贾的门下,做他的一位门客。试问,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屠岸贾的门下,他以超乎常人想象的毅力将程勃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屠岸贾终于遭到报应,终于倒在了程勃,倒在了赵氏孤儿的刀下。但他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程婴的以大局为重的精神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观者,也给人以深深的启迪。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果说程婴最后的下场是重于泰山,那么若是他未能将赵氏孤儿抚养成才的话,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微不足道了。
程婴的精神让我们敬佩,屠岸贾的嘴脸却让我们厌恶。
屠岸贾,晋国大臣。却实在“奸”得可以,相对于三国时的曹操而言,真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影片中,他在赵相国向皇帝进酒时,乘机诬陷他,并要灭赵氏全族。其狼子野心真叫人胆颤!即使灭了赵氏三百人,他却连赵氏孤儿也不肯放过,定要斩草除根。但再以大局为重,舍小家而保大国的程婴面前,他也只能俯首而退。
俗话说得好:“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果然,十五年后,他终于遭到了报应,死在了赵氏孤儿的剑下。真叫人怡然称快。像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就是一个社会的败类。从他身上,我真正的明白了三国时期刘备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今,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做为社会上的一员,更应该多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而不应该,一味的去干坏事,没有一颗善良之心,没有一颗关爱之心,没有一颗互助之心,没有一颗感恩之心。那只会像屠岸贾一样,遭到人们的排斥,成为社会的败类。
每部影片都不同,每部影片也都发人深省。从《赵氏孤儿》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就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观看了这部影片,我的心情至此还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或许这就是影片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不久前,我于江海大影院观看了《赵氏孤儿》这部影片,颇有感触。至今,我的脑海中还时不时地浮现出影片中的一些精彩画面。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杀父之仇的事。
这部影片,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晋国大夫。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奉屠岸贾之命的官兵带走。但他却铭记着庄姬夫人临死前说的话,于是他便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救回了赵氏孤儿,却牺牲了自我的孩子和妻子。
痛心之余,他便一心想着要将孩子抚养大,为他报仇。于是,他将赵氏孤儿取名为“程勃”,并将他带到了屠岸贾的门下,做他的一位门客。试问,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屠岸贾的门下,他以超乎常人想象的毅力将程勃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屠岸贾最终遭到报应,最终倒在了程勃,倒在了赵氏孤儿的刀下。但他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付出了自我宝贵的生命。
程婴的以大局为重的精神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观者,也给人以深深的启迪。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果说程婴最终的下场是重于泰山,那么若是他未能将赵氏孤儿抚养成才的话,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微不足道了。
程婴的精神让我们敬佩,屠岸贾的嘴脸却让我们厌恶。
屠岸贾,晋国大臣。却实在“奸”得能够,相对于三国时的曹操而言,真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影片中,他在赵相国向皇帝进酒时,乘机诬陷他,并要灭赵氏全族。其狼子野心真叫人胆颤!即使灭了赵氏三百人,他却连赵氏孤儿也不肯放过,定要斩草除根。但再以大局为重,舍小家而保大国的程婴面前,他也只能俯首而退。
俗话说得好:“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果然,十五年后,他最终遭到了报应,死在了赵氏孤儿的剑下。真叫人怡然称快。像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就是一个社会的败类。从他身上,我真正的明白了三国时期刘备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今,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做为社会上的一员,更应当多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而不应当,一味的去干坏事,没有一颗善良之心,没有一颗关爱之心,没有一颗互助之心,没有一颗感恩之心。那只会像屠岸贾一样,遭到人们的排斥,成为社会的败类。
每部影片都不一样,每部影片也都发人深省。从《赵氏孤儿》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就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观看了这部影片,我的心境至此还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或许这就是影片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赵的组词组词,通常是指把单个汉字与其他合适的汉字搭配而组成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常作为初等学校语文练习内容之一,一个汉字可以和多个其他字甚至本身组成一个新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赵组词,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赵组词(一):常用组词拼音和解析
(1)赵后 zhào hòu
指赵飞燕。《西京杂记》卷一:“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女弟昭仪不能及也。”南朝梁江淹《清思诗》之一:“赵后未至丽,阴妃非美极。”唐李商隐《蜂》诗:“宓妃腰细 胜露,赵后身轻欲倚风。
(2)赵服 zhào fú
战国时赵武灵王进行军事改革,改穿胡服,学习骑射。后因以“赵服”指骑服。
(3)归赵 guī zhào
见〔完璧归赵〕
(4)老赵 lǎo zhào
方言。衔食哺雏的母鸟。
(5)完赵 wán zhào
见“完璧归赵”。
(6)吴赵 wú zhào
明庶吉士吴中行、赵用贤因张居正夺情视事,疏争被杖,时称“吴赵”。
(7)赵女 zhào nǚ
1.赵地的'美女。亦泛指美女。2.指赵飞燕。
(8)赵 zhào cè
指豫让藏身厕所谋刺赵襄子一事。《文选・江淹<别赋>》:“乃有 客 恩,少年报士,韩国赵 ,吴宫燕市,割慈忍爱,离邦去里,沥泣共诀, 血相视。”李善注:“《史记》:豫让者,晋人也,事智伯
(9)狐赵 hú zhào
春秋晋狐偃和赵衰的并称。《左传・文公八年》:“狐赵之勋,不可废也。”杜预注:“狐偃、赵衰有从亡之勋。”晋卢谌《赠刘琨》诗:“弼谐靡成,良谋莫陈。无 狐赵,有与五臣。”
(10)赵孤 zhào gū
1.赵氏的孤儿。指赵武。2.赵氏的孤儿。亦泛指孤儿。3.赵氏的孤儿。指宋高宗赵构。
(11)赵厕 zhào cè
指豫让藏身厕所谋刺赵襄子一事。《文选・江淹<别赋>》:“乃有 客 恩,少年报士,韩国赵 ,吴宫燕市,割慈忍爱,离邦去里,沥泣共诀, 血相视。”李善注:“《史记》:豫让者,晋人也,事智伯
(12)赵社 zhào shè
指宋朝。因皇室姓赵,故称。社,祭土神的地方。
赵组词(二):赵字在开头能组的词语
1、赵武灵王
2、赵云
3、赵匡胤
4、赵明诚
5、赵旺
6、赵体
7、赵壹
8、赵佶
9、赵玄坛
10、赵崇祚
11、赵充国
12、赵武
13、赵子龙
14、赵宋
15、赵孟
16、赵公明
17、赵衰
18、赵氏孤儿
19、赵令
20、赵晔
21、赵元昊
22、赵飞燕
23、赵伯驹
24、赵翼
25、赵五娘
26、赵不肖
27、赵之谦
28、赵高
29、赵礼让肥
赵组词(三):赵字在中间能组的词语
1、甘罗说赵王
2、伯赵氏
赵组词(四):赵字在结尾能组的词语
1、不分南北东西,不问张王李赵
2、归赵
3、璧赵
4、前赵
5、奉赵
6、后赵
赵组词(五):赵字能组的四字成语
1、张王赵李
2、张王李赵
3、完璧归赵
4、全璧归赵
5、燕歌赵舞
6、拔赵易汉
雾都孤儿作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被击毙在屋子里。忠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读《雾都孤儿》有感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雾都孤儿》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下雨天读书是最惬意的事情了,刚巧,最近连续几天都在下雨。于是我便拿出了新买的《雾都孤儿》看了起来。
一开始,我只看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认真去品味这本书。不过,它的情节也确实有意思,讲的是孤儿奥利弗在贫困院受到极不公平的伤害,经过几番波折终于离开了这个让他生不如死的鬼地方。但是他刚出狼穴又入虎口,误入了贼窝,被迫与凶恶的强盗一起偷东西,干了不少错事。但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查清了自己的身世并获得了最终的幸福……
第二遍翻开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这本书的背后竟然隐藏着无穷的内涵。这本书展现出了当时英国动荡不安的社会,揭露了那些虚伪的绅士的种种恶行,体现出贫苦老百姓生活的艰辛。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的黑暗与虚伪。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在黑暗的笼罩下,不仅没有受到污染,而且还能留出一片纯净的心灵,一颗善良的心。黑暗并没有能使他们堕落,这更体现了他们高尚的品格。尽管南希最终没能活下来,但她引起的社会力量是无穷的。从而也引发了费金一伙人的灭亡。这不正告诉了我们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永垂不朽的真理吗?那就是邪恶永远打败不了正义!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即使是身陷险境,即使是痛失双亲,即使是遭人殴打,即使是被误认为小偷,他依然坚持不懈着,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最终不就获得了自由、得得到了幸福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有时甚至会想着退缩,这时候,想一想奥利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会获得坚持下去的信念!从而完成哪些困难。
《雾都孤儿》用最直观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畏缩,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同时也告诉我们,真正的正义是不会受黑暗与虚伪的诱惑的,在心里留一片纯净,留一颗善良的心……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耿更斯的作品之一。查尔斯・耿更斯尤其注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生活遭遇,其作品深刻地反映出英国当时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作出卓越贡献,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通过一个孤儿在雾都伦敦的生活展开描写,向读者揭示了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社会底层的黑暗,作者通过一系列栩栩如生的细致描写将读者的眼球深深地吸引住。
文章以一个孤儿的出生开篇,以孤儿的成长为线索,述说了一段段令人惋惜的故事。奥利弗在孤儿院饱受折磨,而这似乎从他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他是个吃不饱,却也饿不死的卑微苦工。侧面揭示了英国贫苦儿童的悲惨命运。
随着岁月蹉跎,奥利弗长大了,理事会决定将他送到棺材店里当学徒。在店主邦布尔先生和索尔里太太的折磨以及诺亚的羞辱下,奥利弗奋起反抗,而由于人单力薄,奥利弗最终被关在了小黑屋里。经过考虑,奥利弗决定到伦敦谋生。
奥利弗初到伦敦,便不幸住进了贼窝。后来,在一次作案中被误认为小偷,而被送进了警察局。警察局对处理案件草草了事的态度,让人寒彻心底,种种恶行,也令人厌恶。
文中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南茜姑娘。自幼沦落贼窝,后来成了塞克斯的情妇。遇到奥利弗后,被他的天真纯洁所打动,决定出手相助。却不幸在给老绅士通风报信时被发现,最终惨遭杀害。
查尔斯・耿更斯的作品以现实为题材,不刻意构造惊心动魄的情节,让故事更耐人寻味,引人入胜。尽力发掘其中的内涵,将蕴含其中的美与魅力写入书中,给予人们无限的希望。
我和爸爸在寒假读了一本叫《雾都孤儿》的书,主角是奥利弗,书中主要讲述了他童年的不幸遭遇。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就从未得到过母爱和温暖;他从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受尽折磨;他十岁来到伦敦,不幸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不过故事的结局是好的,奥利弗遇到位正直、善良的人――布朗罗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个人认为,由于奥利弗从小就缺乏母爱,缺少亲人的呵护,才导致他悲惨的经历,我与奥利弗的生活相比,那真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当我饿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来美食,但这个时候奥利弗正在吃狗剩下的东西;当我小时候睡不着觉的时候,爸爸妈妈会哄我入睡,但这个时候,奥利弗正睡在冰冷的棺材旁边;当我看着精彩的动画片时,奥利弗正在济贫院里挨打干活;当我在书房静静读书的时候,奥利弗正在被小偷追杀……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奥利弗都好好学习,我在这么好的环境中,更要努力学习!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在一个繁华的伦敦街头,有为失去双亲有经历磨难的孤儿在这里流浪。他就是被孤儿院遗弃、被所有人抛弃的孩子――奥利弗・退斯朗。
奥利弗是在孤儿院痛苦的过了9年,却想多要一碗汤而被卖到棺材店老板手里做了个学徒,要想想那年他才9岁,就体会到了被遗弃的滋味、被折磨的痛苦、被侮辱的感受,这换做任何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后来奥利弗因为忍受不了被老板的欺辱及饥饿的折磨只好逃离到伦敦街头……
这是狄根思的著名批判小说,看着看着,我被奥利弗那朴实的笑容感染了,开始对这伦敦街头的无情之人所痛恨……他的经历是让人同情的,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坏人出现再度出现。
有虚伪的教区干事班布尔,有狡猾的老犹太费根,有自私的诺亚及夏洛特,还有十恶不赦的赛克斯……这些坏人给奥利弗带来了痛苦和烦恼,社会上的万恶不赦的坏蛋。
对于奥利弗来说,一路上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上帝虽然将他的童年岁月写的如此凄惨,但还是不甘心让他如此悲惨,就又画上最后那浓重一笔……
奥利弗逃在了伦敦街头,在如此繁华街道上,却走投无路加入了罪恶累累的小偷、强盗队列中。被逼无奈下开始了偷盗,可是他是善良的,幸运的是――奥利弗遇上了一写好人,南希、哈利、贝茨心肠都是好的,在好人的帮助下,奥利弗也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利弗的遭遇,我们是无法再体会的,对于一位孩子来说,如此难以忍受的遭遇奥利弗忍受了,我们自己在家中是多么快乐的,而奥利弗出生就失去双亲后又流浪街头,我真心佩服他也同情他……
每个人都需要关怀,奥利弗也一样,作为世界上的一份子,我也希望世界上多一点微笑,多一点美好。
我很惊异于《雾都孤儿》的成书仅仅是在查尔斯・狄更斯年仅二十六岁的时候,这般年纪能有如此丰厚的社会阅历以及如此灵动、直扣心弦的文笔创作出这样一部不朽的巨作,不得不说查尔斯・狄更斯确实不负生前身后之盛名,他是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坛的耀眼巨星。
《雾都孤儿》的文字犀利,而且极具狄更斯风格,即用冷幽默正话反说的方式来讲述长达35万多字的长篇故事。其中很多亮眼的章节,比如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在济贫院请求多添点粥而引发的骚乱、奥利弗在棺材店与诺亚打架并顶撞邦布尔先生、奥利弗前往伦敦的路上遭受的困苦并与机灵鬼相逢、奥利弗因同伴行窃被伦敦市民追逐等生动的情节让人百看不厌。
但凡是阅读狄更斯作品的读者都能发现他冷幽默式的叙述方式独具一格,正是这一点狄更斯在其他作家堆里拔地而起、独树一帜。这位高产且作品精良的作家看待当时英国底层社会显然有着独到的眼光和见解,这源于他早年在贫民窟做童工的经历以及造化赋予他的天赋。
《雾都孤儿》自打问世以来就被多次搬上银屏和舞台,它们和原着一样令人百看不厌。在我看来,这部作品有一个非常传奇的地方就是:故事中的人物正邪两派分明,除了南希这个女性角色外,几乎没有灰色人物。这种非黑即白的脸谱化人设往往是文学作品中的大忌,但神奇的是在《雾都孤儿》中,这种界限分明的人物刻画却毫无假大空之感。我想狄更斯胜在设置的剧情引人入胜(简直有看《猫和老鼠》的痛快感),幽默且极具文采的文笔使得脸谱化人物的棱角变得圆润。
《雾都孤儿》虽然是现实主义小说,但是它丝毫不缺乏浪漫特质以及只有在舞台上才会出现的戏剧性巧合,比如奥利弗非常神奇地在参与团伙犯罪中巧遇自己的亲人,最后回到善良富有的亲人身边过起了幸福而俗套的团圆生活。当然由于《雾都孤儿》还是狄更斯的早期作品,所以整体构架的设置还不能做到完美。
令人扼腕的是男主人公在获得了幸福结局的同时,女主人公却惨遭杀害。在我看来,后者恐怕才是当时英国社会底层的常态,南希的死把《雾都孤儿》推向了最后的高潮。她死后引发的全城大搜捕精彩结论,堪称整部书的压轴点睛之笔。狄更斯就是这样将现实和梦想穿插进行,让读者在包含希望的时候还会被提醒这个世界的残酷与黑暗。
狄更斯和他笔下的男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样见惯了社会的丑恶,但是他们没有像书中大部分角色那样堕落到最深的泥泞中去。狄更斯称这是造化和遗传的结果,我更相信这是人类本性中善念以及对是非分明的判断所造成的。
《雾都孤儿》通过奥利弗的故事、甚至南希的悲剧告诉我们,与人为善是做人的骄傲和本质。书中所有的坏蛋们都得到了悲惨的下场,绝大部分好人也得到了令人快慰的好结局。尽管小迪克和南希的死让人产生好人没好报的叹息,但是这都不妨碍善恶有报的大主题是被世界上千千万万的读者所认可的事实。
查尔斯・狄更斯的名字就是文豪的代称,他那些享誉世界的巨著都展示了这个性格有点玩世不恭的作家是怎样以一种独特的角度和目光看待世间的一切的。我们通过他的作品迈入一段段精彩传奇,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丰富和滋养,并由衷产生对这位作家惊世才华的钦佩。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它以雾都伦敦做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的身世之谜和悲惨遭遇,让人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的母亲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受人歧视的孤儿。他先后被送去几个地方做学徒,一天夜里,饱受折磨的他逃往了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他走了七天七夜的路才来到伦敦,却一下子被小偷杰克盯上了。杰克把奥利弗骗入了小偷团伙,并将它训练成小偷。还好奥利弗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布朗罗先生帮助他查明了身份,从此并收他为养子。奥利弗终于结束了那孤苦伶仃的生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只有10岁的小奥利弗从小没人关爱,还受到那么多的折磨。
是奥利弗不愿做贼而逃走的那一章。小偷杰克把奥利弗骗入了小偷团伙,可奥利弗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就逃了出来。读到这儿,一种敬佩之情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奥利弗宁愿过艰苦的流浪生活,也不愿意当小偷去偷东西。他是一位多么正义、多么坚强的孩子啊!这种精神多么令人敬佩啊!
当我们正在吃着爸爸妈妈做好的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时,奥利弗正在饿着肚子乞讨;当我们正在做着美梦时,奥利弗正拖着疲惫的身躯赶路;当我们正在读书学习时,奥利弗在做苦工……他对美好的生活是多么向往啊!只是苦难总和他作对!
合上书本,奥利弗的形象依然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我们都要向奥利弗那样,善良、正义、勇敢、坚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雾都孤儿》,这是一本十分著名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
十九世纪,在英国首都伦敦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个有钱人家。那人家有一个小孩叫奥利弗,他的母亲在他出生不久就过世了。奥利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所以看到别的孩子家里能团聚,在美好的环境中生活,经常伤心地大哭起来,好像有一大块冰放进了胸口中,后来冰渐渐地化作了水在心中流淌,好似许多泪憋在了心里。奥利弗九岁就被送到了棺材店当学徒,因只能吃剩饭,而且吃不饱,只能睡棺材里,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累得筋疲力尽,还要受到辱骂和责打。在这样的环境下,奥利弗实在忍受不了了,在夜里悄悄地逃走了。终于,他在路上遇到了既富又善良的人,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奥利弗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他又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孩子。
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是我们学习的好帮手,是智慧的百宝箱。阅读一本好书,能给我们带来许多益处,让我们沉浸其中,享受品读的美妙。阅读了《雾都孤儿》后,我更是受益匪浅。
出自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情节曲折,引发读者深思的故事。孤儿奥利弗因受不了人们对他身世的厌恶和歧视,逃出孤儿院,却在伦敦误入贼窝,虽然每天过着受骂挨打的日子,但他的心却没有受到丝毫的污染,保持着善良的本质。偶然的一次机会他遇到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和去世母亲的姐妹,并在善良的女盗贼南希的帮助下逃离贼窝,终于过上了幸福体面的生活。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让我沉浸其中,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起伏而快乐或悲伤,也陶冶了情操。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这个看似简单的故事首先引发了我深入地思考,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认识到了:作者之所以写下这样一个故事,是为了用笔尖揭露旧社会贫民的不幸以及盗贼集团的黑暗,想用这样一个故事,唤醒那些可悲的人们的良心和觉悟,也引发读者对那些陷于困境中的人们的同情。
这本书还让我丰富了精彩句段的积累。“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奥立弗独自呆在这里,直到此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宣泻出来。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这一段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奥利弗在棺材店做小工时悲惨的遭遇以及他内心不会倒下的尊严,对棺材店堂里气氛的描写,更是生动形象地衬托出奥利弗内心的情感。除此之外,书中的每一句描写都十分生动,结构也很严谨,让我学到了不少写作的技巧。
这本书又扩大了我的知识面。让我了解到狄更斯所生活的年代的社会背景,也反映了旧社会的黑暗,知道了更多不同时代人们的思想和行动。
这本书,给我带来许多益处,也让我爱不释手,读书,真是一种美的享受。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教育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今天我就读了一本好书,叫《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孤儿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亲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息,因为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受到了那些贫穷的孩子们也有自己的梦想,他们也希望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且他们的梦想比花还美,比星还亮。就是他们这种坚持不懈,心地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他们让我知道:人生最贵的一笔财富不是金钱,而是自己的梦想,只要有了梦想,一切都是空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孩子总是觉得父母的零花钱给少了,父母不给买这买那,但他们有没有想过其实自己正在福中,只是他们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罢了。那些贫困灾区的孩子们远远没有我们幸运,当我们在条件优越的屋子里玩耍,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时,当我们每天吃着鲜美的食物还在抱怨时,也许那些孩子正在忍受饥饿和寒冷呢。但是在困难面前他们退缩了吗?没有。他们害怕了吗?也没有。正是因为他们的坚强,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他们心灵的雨露。
所以,我们这些幸运的孩子们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人才,为国家作贡献。
假期里,我闲着没有事情干,于是就又拿起了我那百看不厌的《雾都孤儿》,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为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早期优秀作品。可能那时候这位作者正是在青年时代的原因,所以这一本书才会这么生气勃勃,这么引人注意吧!
这本优秀作品的情节中表现的更多的是冷酷无情的场面。写了费根和赛克斯这两个让人感觉无比罪恶的人,也可以有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现实中生动的表现。也写了费根在死囚室与赛克斯见面的最后一刻时,作者让他们两个原本朝气蓬勃的青年像天使一般纯洁。“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赛克斯杀死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一场冲天大火,赛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场全新的生活呀!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去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可怕的罪行”。作者对这两个人的这些安排可以说让人寻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他并不是毫无“浪漫”可言的,他的浪漫存在于作品深处,需要我们细细去体味,这是一种十分震撼人心的“浪漫”。文章中,从表面看上去作者是在表现主人公奥立佛的生活,而实际上呢,是狄更斯在表现自己的生活。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里酸溜溜的,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唉,要上奥立佛生活在我们这样的年代就好了,她就不会这么悲惨了!”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感叹。
这本书是我的朋友,希望将它推荐给你,你能有所收获。――题记
《雾都孤儿》是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感人之事。
故事的主人公奥立弗・推斯特,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因出生后母亲的逝去而成了孤儿。十岁那年的他被苏尔伯雷给带到了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老板娘与师兄的欺压,独自来到了伦敦,却落入了贼帮手里,因为他的善良,得到人们的帮助,从而让这个孤儿从逆境中胜出,他神秘的身世也真相大白。
这个故事里,有两个情节很让我感动:一是小奥立弗在棺铺学习时,因为对老板说请求加饭,而被给予了每天都被鞭子抽的“荣誉”。请求加一点饭都不能,那根本就是没人性的表现!二是小奥立弗走了七天七夜到达伦敦,在碰到小偷杰克后努力想办法逃出贼窝,因为他不想被训练成小偷,后来他在一次审判中被冤枉,但布朗罗先生解救了他,并让他好好生活。读到这,我的眼角湿了,奥立弗多么善良呀!他宁愿挨饿也不当小偷,精神真可贵!
读完全书,我久久不能平静:弱小的奥立弗,在饥饿,悲伤,孤独等痛苦所压迫时,仍然保持着内心的坚强,维护自尊,他真的是拥有强大意志力的人啊!
我们多数人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没体验过被人欺凌,失去自尊的感觉,凌驾于自己世界里的他人之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有的事都安排好了。殊不知,这压迫了我们的自理能力,领导能力等。对于受难者,我们也应帮助,否则这个社会没了爱,就无法推动进步。
在此,我要再次推荐这本书――《雾都孤儿》!
读书可以陶冶情操,使自己温文尔雅;读书也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使自己才思敏捷。我今天向大家介绍一本书――《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他出身于贫困家庭,他的父亲因欠债而入狱。后来他享有盛名,并拥有许多财富。可见,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而他的母亲却没有挺过鬼门关。奥利弗・退斯特在济贫院被挨打、挨饿。由于受不了济贫院的邦布儿和棺材铺老板娘的欺凌,他只身独赴伦敦,不幸闯入盗贼窝。他们千方百计把奥利弗培养成盗贼。一次他和“机灵鬼”还有贝茨上街,被误以为小偷抓入了警局,还好有书摊老人作证明。由于奥利弗当场昏倒,后来被布朗洛先生收养,比德温太太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窃贼们在一次偷盗大庭院中,奥利弗被一枪打中,被扔到水沟里。奥利弗忍着伤痛回到大庭院中,后来才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南茜之死使窃贼团伙遭到灭顶之灾,费根在一次逃亡中被勒死,而“机灵鬼”在一次偷窃中失手被抓……
读完这本书,我深入地了解当时欧洲社会的黑暗和混乱,许多人不能享爱他们应有的平静生活。反观我们,今天能够愉快地坐在教室里,接受良好的教育,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但同时,通过媒体报道以及电视节目播放,我发现同样的现在也有个别犯罪分子为了得到一些财富而不择手段买卖小孩,让那些本应该接受教育的学龄儿童去乞讨,风餐露宿在街头,是多么可怜!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学习环境。我提倡:我们都应该警觉起来,提高警惕,坚决和不法分子斗争。虽然我们很小,但可以告诉家人、老师或者警察。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家园!
是命运的玩弄?还是生活的罪恶?这样残酷地在那长睫毛下,在那充满无助的眼神的大眼睛里,在那闭眼的瞬间淌下了泪花。在一个充满大雾的城市,小男孩就这样哭着寻找机由于飞翔,可惜眼前一片茫然。
失去了人间做温暖的亲情,身上的寒冷与已冻僵的双手物理推开现实的残酷。羽翼被折断,而在进棺材店时与死人的骨灰一起埋葬了,但命运很久后就低头了-----
他----奥利弗,在一个狭小、肮脏的街道里长大的善良、朴实、傻傻的小男孩。而就是他用善良克服了一切困难险阻获得了幸福与解放。
曾经,他那破烂的帽子下,一张无神的面庞,相信命运的安排,只是静静渴望美好。在老妇人家里为一张画,定格了双眼。他不曾被艺术所熏陶,不知画的内涵与历史,但冥冥之中他渐渐懂得美得真正价值。
而今,他过着自己只在梦里见到的生活,当再次获到充满噩梦的小镇,猛一回头,仿佛看见自己那弯弯扭扭的脚印,似乎还可见脚下深深的斑纹,精灵的泪越积越多打湿了衣裳。
改变,既能悦你我,又何尝不去是这改变?相信命运,是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误入歧途不如原地踏步,把青春作为筹码,对未来下注。相信眼泪,不如将它抹去,改变不定于一时,但人久了,累了,也倦了。
每一个人都不堪平凡,但信念只能在心里,缺少信心与勇气就如一大筐种子却没有水,那什么来浇灌生命,拿什么来滋润梦想!
故事的结局虽然美丽,但又何尝不奋起反抗让美丽来得早一点呢?
囚禁于生命,看不见阳光,雨水,鲜花,小鸟,青草----这些美用什么来弥补?久了,皮肤失去光泽,却得到不一般的惨白。
光束不会永远被你抓紧,只有让它带着你飞翔,才会永远照亮你。
泪水,是对昨日的感慨;
泪水,是对今日的无助;
泪水,是对明日的无知;
泪水,更是对心池的荡漾,对梦想的滋润,对激情的点燃。
善良用心做资本,眼泪用感恩做前奏,爱用拥抱做回报,故事中的南希就这样忠实于她所爱的人,知道长睫毛下的眼泪感动上苍。
《雾都孤儿》读后感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为了响应靖宇县教育局关于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的号召,我继续阅读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与杰出代表,也是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小说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两天里,足不下楼,目不窥园,专心致志地读书,终于在周日临近上午的时候,彻底地阅读完毕。论收获,是满满的;凭心情,却是起伏不定,心湖原本平静,于此之后,禁不住微微地泛起了一些涟漪。
记得古人有两句诗: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为了日日有佳想,耳目也不失精爽,我辈务必坚持日日读书,月月读书,一日都不可荒废。否则,就将沦为面目可憎之徒,也难免成为毛主席诗句“斥 每闻欺大鸟,昆鸡长笑老鹰非”诗句中的“斥 ”“昆鸡”。
而且,与文字为伴,就是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宿,就是在以经典来滋养润泽自己枯燥的灵魂,就是在以经典的文字来温暖自己瑟缩的肩膀,就是在以经典的形象来洗涤自己心灵上备受尘世污染的浑浊。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从此,他就成为了一个孤儿。在整个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奥利弗遭遇到了百般的虐待与折磨。最初差一点成为掏烟囱的学徒,后来被道貌岸然的教区干事班布尔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了学徒。奥利弗经受不了店老板、老板娘以及其他学徒的虐待而独自一人逃到了雾都伦敦。不曾想陷入了他的同父异母蒙克斯设计的圈套,被骗入了贼窝。奥利弗几次三番的从贼窝里逃脱,又几次三番地深陷其中。在这命运跌宕起伏的过程中,奥利弗不但自己把握住了命运的航向,而且,更有众多的好心人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尘世的温情。这样,在奥利弗本来就善良、真诚、纯洁的灵魂深处,更加激发了他向着生命的本真迈进,而不至于沦为一个不幸的人,甚至像贼窝里的其他的人那样,成为可悲可怜的人物。
奥利弗,在书中就像一朵莲花,出于污泥而不染,自始自终保持着善良、真诚、纯洁,即使是一再地遭受虐待、折磨,甚至不幸,他都是把持着人生向善、向美、向真的船舵,坚毅地前行。这是难能可贵。我想狄更斯的这本《雾都孤儿》,完全的值得我们的青少年阅读,奥利弗的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向我们宣示着这样的道理:怀有感人之心,怀有善良之心,怀有真诚、纯洁之心,人生将会更加的精彩,生命才会倍受慈爱、温暖的关怀;生命可以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人生也可以遭遇更多的痛苦与不幸,而我们要始终高昂起生命的头颅,不抛弃每一个追逐真善美的机会,不放弃每一次自己掌控命运的时刻,那么,我们的人生必将充溢着有情有义的温度,弥漫着上善若水的芬芳,激荡着一往直前的勇气。
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一如既往地守护着我们赤子般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俗不可耐的现实中,寻找到一块理想的乐园,以此慰藉我们那颗漂泊不定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总是羁绊在那些是非对错、名缰利锁的漩涡之中,我们才能够彻底地解放我们的灵魂!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阅读经典,就是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打通一条通向未来的路径!
让经典伴我成长!让经典伴我生活!当将经典的阅读融进了我们的生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的人生也必将从此充满了温度,提升了高度,拓展了长度,延伸了深度!
――留住心中那方净土
在英国的一济贫院女人终于生下了奥利弗・退斯特,于是小奥利弗出生便没有家人,他在济贫院一直生活,享受着冷淡暴力的态度和成天吃不饱的贫困生活,直到被招领在索尔伯里做学徒,但厄运没有结束,他饱受孤儿夏洛蒂和诺亚的粗鄙无赖的欺凌。他逃出小镇,希望可以找到另一种新生活,虽然一路有慈祥的老奶奶的帮助,他还是被费金的贼窝给卷走了,但是他并不知情,以为所谓的“偷窃”是一场游戏。再一次偷窃中,奥利弗被抓起来了,好在有惊无险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带回了家,得到了照顾。
可在布朗罗先生要奥利弗外出买东西,奥利弗又被捉回了贼窝,每天受着费金的“同化教育”,他试图得到他们的怜悯,却不小心在一次作案中被“同伙”的子弹制住,费金为了不暴露自己而抛弃受伤的小奥利弗,而这时一个神秘的男人蒙克斯却对奥利弗有很多的兴趣,并给费金报酬除掉奥利弗,奥利弗被露丝一家所收留,露丝得知奥利弗的母亲姓名,而身在贼窝的南希发现费金和蒙克斯的阴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把这一切都告诉了露丝,蒙克斯竟然是奥利弗的哥哥。在一次南希和露丝传达情报被费金发现了,并毫不留情地把南希送下地狱。在贼们走投无路之时,蒙克斯把事情原委告诉大家。蒙克斯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布朗罗先生是他亡夫的好友,而露丝竟是奥利弗的姨妈。
小奥利弗弄清了自己的身世,还做了布朗罗先生的义子,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而费金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
小奥利弗出身贫困,童年经受了生活的屈辱和逃亡中的坎坷,但文中却次次展现出他的纯洁善良、坚韧勇敢。特别是在他得知自己落入贼窝,没有能力的他却与那些行尸走肉的贼子做抗争,他为了与这些盗贼们做反抗,险些送了性命,但却在最危险的情况下,不向社会低头、不向黑暗认输!在他下定决心远走高飞时,他说,即使生活充满艰难困苦,无论命运如何多舛善变,他都会记住,来自朋友(狄克)的祈祷,小小的孩子如此坚定,这也是社会历练的结果。他纯洁无暇,在当时的宛如黑暗的社会,却‘出淤泥而不染’像一朵纯洁的莲花,守着自己的心灵的一方净土,并去用薄弱的力量精神感染人们。
而那些受感染的,正应是我们。前些天李宇春的新歌《似火年华》有一句让我印象深刻“世界之大人之浮夸我的坚持像个笑话”总觉得这一句歌词里包含了很多无奈,也是很多人说,现在这个社会风云不定时好时坏,你必须处处提防着,小心踩到陷阱,所以人们每天过着担惊受怕提心吊胆的生活,人们为家庭担心、为经济担心、为孩子找不到好老师、为家乡遭受灾害、为不稳定的生活等等感到无奈何无助。这些压力与不满渐渐形成了社会的心理的负担,于是这些负担堆积在一起,发泄变成了“90后非主流”“丝”“微博控~”和各种淘宝体、咆哮体……这些症状的性质像似了二战后美国的“垮掉一代”,也是人类对生活扭曲的精神慰藉。
或许在历经挫折后我们在性格上发生很多变化,于是很多人面对跳楼自杀跳海自杀的事件表示麻木;对那些不文明道德行为表示默许;对越来越熹微的希望感到渺茫……但,我们都一样地,渴望光明、渴望新生的太阳。我们的心中还有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这便是社会改变不了的纯净底线。生活并不是年老的,只是需要我们的真心付出,当我们像小奥利弗那样虽然被社会潜规则伤害,却仍用真诚善良打动生活――出淤泥而不染,那么生活一定会更美好!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因不堪忍受棺材铺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由于南西的良心发现,告诉了他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第一次的偷窃对象――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以前偷窃两个对象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奥利佛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他那种维护尊严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是啊,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资产阶级和坏人的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幸福的生活而高兴。而使奥里弗逃离魔爪起最大作用的三个人物,两个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老绅士和他父亲的老朋友。
而另一个是南西,她虽然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肮脏的环境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这说明她的本质是善良的。南希最后死了,但正因为她的死才召唤出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的死,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奥利弗、老绅士、他父亲的老朋友包括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始终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了他们坚强、圣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也正因为他们几个的同情,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充满爱的帮助,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少了一个窃贼,又多了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世上的人都想他们一样富有同情心的话,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被社会所抛弃的人,更不会有被生活所迫而从事犯罪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今天我站在这个舞台上,是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雾都孤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深刻,所以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这本书是上世纪英国一位名叫狄更斯的作家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奥列佛。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他母亲逃亡到这个小镇上,费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他。她本来想给奥列佛留下证明身份的东西,但由于这枚戒指过于贵重,被接生婆私吞了,奥列佛成了一名真正的孤儿。
奥列佛在这个小镇上,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甚至还会遭人打骂。在听到有人辱骂他母亲的时,他终于爆发了。他握紧双拳,赤红这双眼,狠狠地扑向那个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他被关了起来。他在屋子里听到屋外的人在辱骂他母亲与他,他愤怒的把铁门踢得嘎吱作响。由于这件事,他逃离了这个小镇,因为在这个乡镇里,已经没有他留恋的东西了。他不知疲倦地走在路上。在他到下一个小镇上的时候,他又累又饿,但由于没有钱,他只能茫然四顾。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请奥列佛去了酒馆,请他喝酒吃面包。奥列佛很感激他。可是他却把奥列佛带到了老犹太的身边。老犹太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奥列佛在他身边吃尽了苦头。他被诬陷进了警局,他被关进了屋子里失去了自由,他甚至受了严重的枪伤。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内心充满感恩的人,他受到了一户人家的收容,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最后在这家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老绅士的帮助下,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这其实是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如果他是一个善良有良知的人,那么他将会得到属于他的财产;如果他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人,那么他将一分钱也得不到。奥列佛同父异母的哥哥知道这份遗嘱,设计陷害了奥列佛,想私吞这份遗产。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的人,并且一直维持着本心,所以他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其实我是想通过这本书向大家说一下善良与感恩。
《三字经》里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说明每个人一出生都是善良的,而改变他们的是所处的环境,与自己养成的习惯。处在我们这个年龄段,我们是很容易被别人误导的,所以我希望大家多看一下身边的善行,让自己心里充满爱。
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除了善良,感恩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天冷了,母亲会提醒我们穿衣,有什么想买的东西,父亲大手一挥,我们就拥有了它。但是这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感恩父母。其实父母并不希望现在的我们做一些什么大事,他只希望我们这一生平安喜乐。而现在的我们也回报不了什么,只能给他们一份名列前茅的成绩单,在他们需要时,一份悉心的呵护以及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
其实善良与感恩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在我们的身边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会从现在开始努力,努力做一个有良知,善良,懂得感恩的人。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看一下《雾都孤儿》这本书。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NO.1 书籍介绍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狄更斯的经典著作。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小孩奥利弗的辛酸成长史。同时我们也可以把他当作是狄更斯的悲惨童年回忆录。是你身边的圈子,决定了你是怎样的人。
正是有着和小奥利弗一样悲惨的童年经历,狄更斯才能写出这本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著作。在我的理解里,这本书也是一本教你为人做事的书籍。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而奥利弗在一个黑暗的社会里成长,但社会的黑暗面并没有腐蚀他原本纯洁的内心。当我们身处黑暗,周遭所有的一切,对我们抛之以白眼,我们是否会永怀一颗善良之心,不被这个社会所染指。“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是这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这也让我想起了《三毛流浪记》的三毛,三毛和奥利弗同样是身处阴沟,但他们仍能仰望星空,永葆一颗善良之心。
NO.2 故事简介
奥利弗的妈妈是一个单亲妈妈,母亲偷偷地将他生下,生下她后的她却因体弱多病而去世了,所以他就成了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幼小的奥利弗留在了她出生的这个教堂。过着“僧多粥少”“食不果腹”的悲惨生活。
不仅如此,他还受到了教堂主人的谩骂与毒打。并且过后还将他卖给了当地有巴姆经营的棺材店里,在这里他的境遇也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常常是被人冷落,恶意叫其加工,他在这里过着食不饱,穿不暖,吃不香的生活。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奥利弗受不了这种生活,于是偷偷的逃跑了。逃出去的小奥利弗又误入贼窝,还被扒手(本.金斯利)教唆去实施偷窃。聪明的小奥利弗与他们盘旋,不肯听其命令的他又再次遭到了刽子手们的混合双打。
而他的善良也打动了南希(刽子手的情妇),她帮助他逃离了这个贼窝。逃出去的小奥利弗准备逃向伦敦,在路上,尽管饥渴难耐,他也没有通过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去满足自己的饥饿感。他一路沿街乞讨,最后因为饿的发晕,被路过的布朗洛先生给带回了家里。
而这位布朗洛先生也是解开他身世之谜的关键人物。奥利弗父亲家境优渥,死后还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产,奥利弗还找到了自己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小姨。最后的结局是奥利弗继承了财产,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NO.3 读后感悟
这本书你在刚开始读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有点晦涩。有点读不下去的感觉。但是你越往后读,你就感觉这本书越精彩。这得归功于狄更斯巧妙的写作手法。
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个地方,就是小奥利弗的善良与坚强。你看他小小年纪就已经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与折磨,社会不断地用刀反复的捅他,他却把这当做是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理由。社会笼罩的黑暗背景之下,却没笼罩住他那颗洁白无瑕的心。
之前在贼窝呆过的他受到了刽子手们的强烈毒打,在他们被抓入警局后,奥利弗还去监狱看了他们。这也正说明了奥利弗内心的善良。无疑他是乐观主义派,单线时无情地给他一巴掌时,他选择与其击掌。
生活中我们很难不做到被别人同化。这里我想问三个问题:你是否能一如既往的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而不受旁人的影响?你是否能秉持初心,忘却身后的嘲笑,给自己撑一把伞?你是否能做到在自己的世界里熠熠生辉?
这也是很现实但很残酷的三个问题。我记得在《奇葩说》里面有这么句话:俄罗斯方块告诉我们,你合群了,你就消失了。所以,尽管现实很残酷,但我们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在大片的星空中,正确的知道自己的那片星空的位置。
不久前看了《雾都孤儿》的电影,接着又看了小说。看完之后不免写下了这些文字。
电影对小说的改动还是相当大的,好几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人物都没有出现,而且基本的人物关系也都作了变动。毕竟要把一本著作完完全全照搬进银幕不大现实,对于导演来说,更坏的是对他创造力的漠视。
就小说来言,读后我最大的惊讶是我远没有自己想象的悲伤,原因却不仅仅在于故事的喜剧结尾以及作者幽默的语言风格。而在于作者所揭露的所谓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目(至于作者是否有这个想法则很难说)远没我想象的可恨。而我们真善而又语重心长的教育者之所以称之为伪善,至少说明了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那就是表面上的善。
《雾都孤儿》1838年出版,背景是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小说里出现的济贫院、习艺所便是《济贫法》(《poor law》)的直接产物。马克思将这种《济贫法》下设置的“习艺所”称为“无产者的巴士底狱”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这和我们一向认为资产阶级伪善真是一脉相传啊,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活学活用。小说里生动的描写了济贫院的苛刻和对贫民的压榨,但却没有激起我太多的共鸣。一者像小说里的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样贪婪冷酷的小官吏中国遍地都是;二者如果没有这些济贫机构,只怕奥利弗根本就来不到这个世上。小说里面那些令人讨厌的人物无疑是作者想要讽刺的,但是即便如此,我常能从这些人物的言行中感觉的已成习惯的人道主义,或者干脆叫善。如果我们非要指责这是资产阶级的伪善,不如说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文明让他们变善了,至少需要伪善,而赤裸裸的恶即便在那些下作人物身上都是难以存在或者让他们自觉羞愧。
如果非要说这本小说能引起我的一点共鸣,那不是感慨奥利弗的不幸而是我们国人的不幸。在我接触到的国内反映人性丑恶的作品中,“恶”多数都是以赤裸裸的形式出现,令人不寒而栗。因此奥利弗的遭遇在我看来,
相对于当时的中国甚至百多年后的中国的底层贫民来说,真是小巫见大巫。要知道,孙志刚离开我们才不过三年的光阴。而前者是艺术加工过的作品,无疑有一定夸张成分,而后者却是现代文明下活生生的案例。
而奥利弗的时代英国就已经有这样一种专门救助孤儿的机构,每一位孤儿都会得到济贫会的帮助。正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济贫所向孤儿免费提供住所和食物,尽管同时强制劳动。当有人愿意收养孤儿或接收孤儿为学徒时,董事会必须充分考查收养者或接收者,并征求孤儿的意见。如果孤儿不愿意离开,济贫所是不会强迫其离开的。小说里镇长大人因为奥利弗害怕第一个来领养他的甘菲尔德而断然拒绝签领养契约就是一个例子。尽管如此,欧洲人还是认为《济贫法》不够人道,1909年英国的“济贫法和济贫事业皇家委员会”的报告就建议:废除济贫法,代之以更合乎人道主义精神的公共援助。
想到此,不知道我们国人又有什么资格来批驳资产阶级的伪善呢?!人人心中都有恶,我们无法根除,那么体现出对恶的克制力与羞耻感的伪善不也应该追求吗?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故事中的主人公――小男孩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受尽济贫院中非人的对待,因为饥饿而向伙房师傅多要一碗粥而被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受尽老板和伙计的欺凌而逃亡到伦敦。
在伦敦,他受到贼首的教唆而行窃,但却但却被人逮了个正着。失主布朗洛收留了他,他决心向善却被再一次抓回贼窖。后来他被逼去抢劫,而被枪击中。好在他被主人家收养。此时奥利弗的身世也逐渐水落石出,终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奥利弗终于依法继承父亲的家产,和亲人们居住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曾经教唆过他行窃的费金被处以绞刑。
这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他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也抨击了人性的邪恶。这本书如同一面可以带我们回到过去的镜子 。在它的照耀下,我仿佛看到了奥利弗可怜的样子,也看到了费金等人的凶神恶煞。这本书强烈的抒发了对下等人民的同情和对现实的审判。我多想再奥利弗受到虐待的时候送他一块面包,让他不再忍饥挨饿;我多想在费金处以绞刑时,和刑场的民众们欢呼雀跃,因为他实在罪有应得。
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我自己对人的善恶美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是不会得到好报的,而光明磊落的人将会坦荡一生,得到人们的尊敬。我更加相信,生活中善良的人更要远之余邪恶的人。而且善恶有报,邪不胜正,正义永远是占上风的。
在写作方面,狄更斯使用了幽默讽刺的手法来刻画一系列的坏人形象。在以后的作文中,我也要运用这种手法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手法,我要做个好人,因为邪不胜正!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名著。小说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反映了广阔的历史画面,展现了丰富的社会生活。阅读之后感受颇深,既有对主人公奥利弗悲惨生活的同情,又有对19世纪资本主义、冰冷现实的憎恨。往往一篇作品是作者借此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方式,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评价和态度。
一、人物形象的塑造
首先主人公奥利弗的登场是从他出生开始的,“一天夜里,一位年轻的孕妇被人抬进了济贫院,没过多少时间,一个小小的生命就来到了人间。这个小生命躺在一块小小的褥垫上不停地喘气,在众人眼里他似乎就要活不成了,但过了一分多钟左右,他却打了一个喷嚏,哇哇地哭出声来。”这个小生命的诞生地是济贫院,这表示他的苦难生活即将开始,同时通过他的“转危为安”也暗示着奥利弗旺盛的生命力。但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就离开了人世。奥利弗也就成为一个由教会教养、由济贫院收容的孤儿,一个将吃不饱也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所有人的歧视而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悯。这提示出了奥利弗的身世,也从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邪恶丑陋的一面,暗示了英国贫苦儿童的悲惨命运。虽然奥利弗的身世很可怜,童年生活也相当的凄苦,但这一切也不能泯灭一个孩子天真善良的天性。他从孤儿院逃跑后又误入了贼窝,当他看见贝兹和机灵鬼去偷布郎罗的东西,而他又被误认为是小偷了,他始终坚持自己没有偷东西,并且对布郎罗对他的精心呵护,心存感激,从他那小小的可怜的眼神中让人感到揪心。然而命运对于个男孩并没有因此垂青,真想让他被好人布郎罗救下来后,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但他又被老奸巨滑的费金弄回了贼窝。但作者对小奥利弗的形象设计是天真可爱、勇敢善良、刚毅倔强的。所以他宁死不肯偷窃,反抗中险些送命。并且不顾自已身体安危而奋起反抗。奥利弗的经历让人心痛不已,总觉得这个男孩的命运怎么会如此的多舛。其实这正是作者对现实的一种批判手法,通过丰富的语言、动作、感情的描写引起大家的共鸣。所有人都愿意有个完美的结局,作者也恰恰如此,通过对小奥利弗身世之迷的揭开,善良的人们纷纷出场,哈利、露丝……恶有恶报,十恶不赦的老费金终于走上了绞刑架,而小奥利弗也过上了平静幸福的田园生活。这个故事的结局让人非常欣慰。
作品所展现的社会生活
《雾都孤儿》以伦敦贫民窟为背景,为我们描述了孤儿小奥利弗的生活经历,向我们展示了他出身贫寒却正直、坚韧的男孩形象。他在济贫院的悲惨生活、在棺材铺的不公遭遇,以及误入贼窝的经历,都反映了当时英国下层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狄更斯在此讲述奥利弗艰难屈辱的童年生活的同时,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充满黑暗的、冷冰冰的社会现实。
三、作品的语言特色
这部小说有许多精彩的个性化语言,通过对这些语言的运用将一幅生动形象的场景展现在我们面前。如格林维格的“把自己脑袋吃下去”,贝兹的“嘟噜嘟噜,瞎编乱扯,胡说八道”等,完全符合人物性格,使人物形象生动有趣,符合故事情节。
《雾都孤儿》,看到封面上的题目,便感觉到这不是一部情节欢快的作品。我自幼喜欢读书,从孩提时代到青年,再到为人母,一路走来,读过的书不计其数,但是对于悲剧,心底却总有那么一丝的抵触,也许是由于骨子里那份追求完美的个性使然吧。而名著的结局多数都不是喜人的,因此我总结出: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是因为其中都蕴涵着残缺的美。
我带着对经典的崇敬之情,翻开了这本书。然而,刚刚读完前两个章节,我便有些坚持不住了,虽然之前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读到小奥立弗在孤儿院所受的虐待时,我怎么也不忍心再读下去。心想:开篇就如此悲惨的剧情,将会是一个怎样残酷的结局呢?合上书休息,突然间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想要汲取其中的价值,那么就应该接受其毁灭过程。于是,拿起书继续读下去。小奥立弗的命运曲折多变,我的心也随之跌宕起伏,时而紧张得屏住呼吸,时而难过得低声啜泣。读到最后,使我出乎意料的是,故事的结局却完美得有如在看童话,我像是一个被额外奖励了棒棒糖的孩子,惊喜却又不敢相信。
故事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他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被发现又被带入贼窝。善良的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最后,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故事的结局,坏人都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好人也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除了可怜的南希,让人为之惋惜。
回想整个故事情节,结局虽然是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这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斗争的故事。我紧张地追随着故事的发展过程,直到完美的结局呈现在眼前,心中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现就两点颇深的感悟,与大家分享。
一、善良与感恩
“人之初,性本善。”小奥立弗的品格真真切切地验证了这一点。他从小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长大,没有接受过高等的教育,误入贼窝却不同流合污,始终保持着一份纯真和善良,最终得救并获得了幸福。作者运用如此巧妙的构思,目的是向我们说明,善良能够战胜一切邪恶。同时,要懂得感恩。读后感・小奥立弗虽然受尽了侮辱和虐待,但是,灰黑色的生活经历却丝毫没有掩盖住那道从他心底发出的感恩之光。懂得感恩的心灵,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心灵。即便是多么艰难的岁月,即使是多么坎坷的路途,只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一个人触摸到的只会是生活的暖意,感受到的只会是人生的恩赐。
二、坚守与执念
面对贼窝头目的威逼和利诱,小奥立弗并没有妥协投降,也没有灰心沮丧,而是始终坚守着心中的底线,对善与恶、美与丑有着清晰的判断和认知,执着勇敢地与邪恶进行着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坚守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智慧。人只有不忘自己的本心,不忘自己最初的、纯净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守原则,执念于心,才能在人生路上有始有终,不至于迷了心智。加拿大诗人莱昂纳多・科恩在《颂歌》中曾经写道:“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在人生中,无论我们经历怎样的坎坷,怎样的磨难,只要不忘初心,坚守善良,相信总有一天会迎接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那束阳光。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查尔斯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当时,英国称霸世界,繁荣一时然而英国社会仍然是“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手巾剥削和压榨,生活十分贫困。他所著的《雾都孤儿》更是反映了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弊病。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悲惨地被“教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逃出,却又一次被绑回贼巢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特威斯特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在现实生活中也何尝不是呢?现在还有许多孤独无助的人们落难街头,过着乞讨的生活,有的穷苦人们甚至放下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爱国献身精神,作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成为了国家中的“害群之马”。
而对于孤儿们的苦衷,大家几乎坐视不理,除了对贫困山区、学校捐款,又有多少人对这些四海为家,天为铺,地为床的贫苦孤儿们加以关心、援助与问候呢?
而我们这些有亲人呵护和关心的生活在无限快乐中的儿童,并没有像孤儿,比如就说小说中的奥立弗特威斯特一样受尽社会的不公和虐待,以及人们的讥讽和欺负,所以我们更应加倍关心身边有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不让他们误入歧途。
这本《雾都孤儿》给我们以思想的震撼,让我们关心、帮助身边的困难人士,相信这样,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人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实际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应有的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出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曲折故事:奥立弗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在盗贼的驱使下,小小的奥立弗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扒手,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在他天真纯洁的身上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于是她冒着生命的危险终于将奥立弗救了出来。后来南茜被贼窝头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被布莱罗先生收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书中,我看到十九世纪英国儿童凄惨的生活;在书中,我感受到人们那种至善至美的天性;在书中,我更能感受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许多孩子正承受巨大的痛苦,与饥饿、孤独、寒冷作斗争……
比起奥立弗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么的绚丽多彩,那么充满幸福。我们从小就在父爱、母爱的包围里成长,他们给予了我们无尽的爱与无尽的关怀。
像奥立弗这样的孩子不仅仅出现在书中,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这样的孩子:还记得这样一幅广告吗?一位来自山区的一位小姑娘,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喊着:“我要读书!”从她的眼神里,我们读到了她渴望学识的心情,看到了她渴望上学的情感……
现在的孩子更是祖国的花骨朵,从幼儿园开始,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陪着,伸手要什么有什么,对于雾都孤儿这种经历是无法理解的。可是这也让我感受到现在孩子在挫折教育方面的重要。让我想到了班里的一个小女孩,妈妈告诉我,从小到大,爷爷奶奶从来不责备她,哪怕是小女孩打了爷爷奶奶。可是有一次,爷爷就说了小女孩一句,她就马上眼泪流下来了,还一个劲的说:“爷爷不好……”我发现很多孩子都把这样的生活当做理所当然,从来不去体会别人的感受,在受到一点点委屈的时候就大发脾气,有时候甚至是他们自己的错。到了幼儿园就很难适应集体生活,往往要花比别人多出很多的时间,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雾都孤儿》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弗备经磨难的故事。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又到费根的贼窟,这一路上奥利弗经受了太多苦难,可这些苦难都没把奥利弗压垮,他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也许是他的善良感动了上天,他这一路上总会遇到一些好心人。
奥利弗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好孩子,他不仅从来没有害人之心,还懂得感激帮助过他的所有人:德温太太、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他一出生就没了母亲,可他的乐观和善良也收获了许多爱。
故事里,不仅奥利弗的乐观善良值得我学习,德温太太的爱心也值得我们学习。德温太太对奥利弗十分关心,视如己出,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以至于奥利弗走失后,德温太太还伤心不已。
奥利弗本是个不幸的孩子,可他却幸运地遇到这些好心人,最终在布朗洛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恶,也同样让我们看到了善。不过它更多地让我感受到的是爱的传递与温暖。
再看看我们,我们的生活条件和他比简直是天差地别。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里,有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自小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这安逸的生活却给不了我们奥立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和顽强斗争的意志。当我在学习上受挫折,埋怨读书的苦和累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像奥利弗那样的孩子早早地就为生活奔波,更不用说读书了。想到这里,我又怎能再对这点困苦埋怨得下去呢?
我们泡在蜜罐里,在福窝中成长,却还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苦苦鏖战,正过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尽管生活没有善待他们,但是他们却一直怀着对生活的热爱,顽强坚持着。一想到这,我就停止了不满和抱怨,心中更多了感恩。我们应该常怀感恩的心,感恩父母的帮助和付出,感谢老师的辛勤教导,感念同学、朋友的无私帮助,也要感激生活的挫折,正是因为他们才促成了我们的成长。
《雾都孤儿》是我在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它的情节跌宕起伏,精彩有趣。读完它,我就像经历了一场人间悲喜剧。
奥利弗是小说的主人公,他坚强、勇敢、善良。他从小就是一个孤儿,爸爸身世不明,妈妈在贫民救济所生下他就去世了。在贫民救济所,奥利弗饱受欺辱。九岁时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虽然他很乖巧,但最终忍受不了其他学徒的挑衅,而与其发生争斗。“奥利弗的衣襟已被撕碎,凌乱的头发披散在额头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读到这里,我的心揪成一团。可怜的孩子,愤怒之火在我心底熊熊燃烧。奥利弗逃到了伦敦,遇到了一个小偷,他再次落入魔窟。这是一个充斥着罪恶与欺骗的贼帮,恶劣的环境并没有玷污奥利弗纯洁善良的心灵。一次,与两个孩子去执行任务(偷盗),他借故跑开了,但还是被当作小偷抓了起来。后来,奥利弗被失主――一位慈爱可亲的老先生领走了。在老先生家里,奥利弗度过有生以来最幸福的日子。然而,好景不长,他又被拐入贼帮。在贼帮里,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贼帮头儿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强盗,把他一步步推向深渊……善良朴实的奥利弗最终在好朋友的帮助下,逃出魔窟,身世之谜也随之真相大白。奥利弗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继承了大批遗产,而那些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作者通过对奥利弗悲惨曲折经历的描述,清晰地反映出十九世纪的英国社会的黑暗。但小说始终洋溢着一种积极向上爱的力量。在阅读过程中,我的心就像一片大海,不停地翻滚着,激荡着,久久不能平息。通过这个小说,我懂得了善良坚强最终会战胜邪恶,战胜厄运。和奥利弗悲惨的童年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我们衣食无忧,在父母的关爱中学习成长。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同时要像奥利弗那样善良、乐观,勇敢地去面对并战胜困难。
“哎,如果费根真的开了抢那奥利弗该多惨啊?”我自言自语道。当我合上《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仍然很害怕,想起那一幅幅触人心人心的画面,我不禁打了一个哆嗦。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佛一出生便没有了妈妈,于是老天就将许多苦难压给了他,他被好心人收留过,也被坏人拐卖过,但他依然用自己善良的心感受着世界的美好。
善良是一个人的基本品质。奥利佛就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孩子,虽然他身处险境,但他从来没有害人之心,令我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佛在逃跑后又被费根抓获了贼窝。于是费根想教给他一些偷窃的技术,费根说奥利佛从今天开始我要交给你一些技术,希望你能学会说完对根露出了猥琐的微笑,奥利弗不仅打了一个哆嗦,跟着费跟小心地学了起来。不久后,费根说:“小兔崽子,今天我要派你去偷钱包,希望你能完成任务啊。”奥利弗仍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去,最后他被费根逼去了。那时,费根拿着枪瞄着奥利佛的脑袋,奥利弗在这样的情况下并没有害怕,而是放弃了任务,费根之后对她又打又骂,奥利佛可真善良和勇敢啊。
记得有一次我去医院打针,看见一个穿着华丽的小女孩正在对他妈妈说:“你不去给我买鸡爪,我就不打针!”只见那个小女孩用脚蹬着他的妈妈,双手捶打着他妈妈的背,发出“砰砰”的声音,大声说:“快去给我买鸡爪,快去!”他那龇牙咧嘴的样子真让人讨厌,我非常生气,他生活在好的家庭里却不去珍惜,真可恶。
奥立佛本来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可是他的善良却让她成为了幸运的孩子,我们出生在幸福的家庭里,不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吗?
雾漫伦敦,奥利弗那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他那悲惨而又颠沛流离的一生无不使每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贼窝,他受尽了难以想象的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天的不公和社会的黑暗,但他依然微笑、友善地面对生活。在他被迫去偷东西时,他冒着风险欺骗主家;在自己的“小偷朋友”身患重病而无法行动的时候,她善良、仁慈地把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粮食给了他。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姨母,继承了财产。
奥利弗最终的结局,令人欣慰,而这正是因为他懂得感恩。
也许我无法像他一样,拥有悲惨的身世,但我可以像他一样学会感恩。生活这么美好,难道在生活中的花草树木,亲人朋友不值得我去珍惜吗?
仔细想想,我们总是埋怨他人,但最终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答案很简单,什么也没有得到。生命为什么珍贵?因为一生中我们可以帮助许多人。我们都可以像奥利弗一样,感恩身边的点点滴滴,尽管他伤害过你,或抛弃过你。但只要我们心怀感恩,就能把伤害转化为磨炼,把抛弃转化为自立。
成长需要感恩,或许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又或许是“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感恩同时也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是一种人生中必不可缺的品质,如果没有感恩,就像没有路上的风景的人生,人生就会变得乏味无趣;如果没有感恩,就像没有胚的种子,永远无法成为健全的花。
你我都是“雾都孤儿”,许多人给我们关爱,我们就应该去感激他们,而不是一味的去享受。感恩不一定需要华丽的外表,而只需要真诚的内心,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谢谢”或者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可以像那一涓清流,荡涤干净任何污垢,滋润至纯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伦敦的早晨被太阳照遍了大街小巷,人们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美好生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你们一定听说过雾都孤儿吧!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曲折故事:奥立弗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在盗贼的驱使下,小小的奥立弗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扒手,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在他天真纯洁的身上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于是她冒着生命的危险终于将奥立弗救了出来。后来南茜被贼窝头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被布莱罗先生收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书中,我看到十九世纪英国儿童凄惨的生活;在书中,我感受到人们那种至善至美的天性;在书中,我更能感受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许多孩子正承受巨大的痛苦,与饥饿、孤独、寒冷作斗争……
比起奥立弗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么的绚丽多彩,那么充满幸福。我们从型在父爱、母爱的包围里成长,他们给予了我们无尽的爱与无尽的关怀。人们都把我们儿童看作是祖国的未来,含苞欲放的花朵。我们今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在这广阔的蓝天下,尽情发挥自己。我们的童年无比灿烂,而我们眼里的世界充满了美好,祖国的未来属于我们,那片蓝天将是我们未来展翅飞翔的地方!
像奥立弗这样的孩子不仅仅出现在书中,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这样的孩子:还记得这样一幅广告吗?一位来自山区的小姑娘,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喊着:“我要读书!”从她的眼神里,我们读到了她渴望学识的心情,看到了她渴望上学的情感……
同学们,让我们一齐奋发图强,一齐记住“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吧,只有好好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生活在一个阳光般的美好世界吧!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丝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丝。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最近向同学借了这个《雾都孤儿》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生活背景很差的孩子。他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长大。在经历饥饿、寒冷和虐待后,他被小偷或反复拖到邪恶的边缘。然而,他靠着信念和善良逃脱了恶人的魔掌,最终获得了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生动,个性突出。像傲慢的班布尔,老而狡猾的犹太人费金,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诡计多端的科尼夫人,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全能的罗斯伯里博士,闹别扭的格林威格,总是逗人发笑的贝茨大师,诚实而愚蠢的奇特林等等。全都呼之欲出。但最让我感动的是“坏人”之一的南希。
南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做了十几年的小偷,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索,形成了暴躁的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然而,她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奥利弗逃离狼穴,并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壮举,这让人们钦佩她。
南希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听天由命到苦苦挣扎。多年的肮脏生活,身边卑鄙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好心人,但他们都有身份和地位,所以有条件帮忙。然而,南希被自己的良心所鼓舞,用自己卑微的力量保护他,帮助他。虽然她骑在角斗士的怀里,但她就像一根蜡烛,即使她燃烧自己,也会照亮别人。这个可怜的,可笑的,但是可爱又可敬的女人可能不敢恨,却敢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和恳求,拿出天使般的露丝手绢放在心里,向上帝祈祷和忏悔。就像是在向世界抱怨,她死得多么悲惨,多么无辜!我相信她的灵魂上天堂一定像一朵历经风雨的莲花。虽然伤痕累累,但依然纯洁!
建议大家不嫌麻烦地欣赏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这部电影,也挺不错的。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济贫院里成长,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立弗。
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他的童年充满了悲伤,真叫人可怜。
想想他,再看看我们。我们和他差别却很大。我们从小生活在温暖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我们过得无比开心。在奥立弗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顽强斗争的意志。当我埋怨读书的苦和累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童年是没有书读的。
狡猾的老费根使这个孩子落入了他的圈套,他通过幽闭的方式,用孤独与忧郁去噬咬奥立弗的心灵,让他感到在这样一个阴森凄凉的地方,与随便什么人为伍都比独自沉浸在忧愁苦恼中好受一些。现在又把毒素一滴一滴注入他的心灵,企图把那颗心变黑,永远不能恢复本色。奥立弗正因为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地下组织活动,才过得不开心。虽然他不想当小偷,但是这个黑暗组织逼迫他当。
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强烈的人物对比。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就像一面镜子,他的勇敢、善良、坚持不懈,始终让我汗颜。伟大的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让我思考了许多,也领悟了很多,让我影响至深。
他们是一群可怜的孤儿,在漫天迷雾中迷失方向;他们从小失去双亲,什么是父爱?什么是母爱?在他们的记忆中一点印象也没有,他们的命运往往有许多转折;会经历过许多事情,兴许他们连什么是幸福都不懂,因为,他们是一群无父无母的孩子。这是不久前我读过的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雾都孤儿》一书的内容。
从小,我就有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有母亲为我洗衣做饭,有父亲为我打点一切,但我从来都不满足,甚至做完作业,余外再多写一个字我也不愿意,爸爸妈妈稍有一点不顺我心,我就不听话,哪知道那群孤儿多么希望有母亲的责备,父亲的唠叨!
记得有一次,我特别喜欢一套文具,可父母不给我买,我很难过,可是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那群孤儿不能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他们做错什么吗?不!是那群孩子的父母,他们那样的无情,为什么那群孤儿在掩面哭泣?又是谁让他们在哭泣?我真想把父母的爱分给他们一点,它们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总是很孤独,有谁能为他们打开照明的灯,又有谁能为他们铺下前方的道路?它们像一艘在海上迷失方向的船只。
只能随风飘动。我那么幸福,虽然父母工作繁忙,但总愿意同我聊天,倾听我心里的话语,让我感到很亲切,很快乐,可能我永远感受不到他们的孤独吧,但一想到他们,心里不禁一酸,我所拥有的本来他们也可以拥有,有谁能够告诉我,他们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我是幸运的,我的降生让父母感到快乐,父母让我感受到了一种温馨的亲情。我多么希望有一天,那些孤儿能和父母团聚,让这个世界上不再有孤儿,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幸福,变得快乐……
我很喜欢《雾都孤儿》这本书,它让我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幸福,有父母的爱,有家人的爱,它也时时刻刻在提醒我:要珍惜父母的爱,不要让他从你的身边悄悄溜走,因为他是如此的珍贵!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一一《雾都孤儿》。那本书写得十分有趣、动人。就像有磁性一样,都遍又一遍。
《雾都孤儿》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伟的故事,在这本书里,作者带我们走进了一段奇妙的旅从贫济院到棺材店再到费根的贼窝,都遇到了许多崎岖和坎坷,但奥利弗并没有被这些苦难压垮,依然是善良和天真的。也许,是奥利弗的善感动了天地,让他在这艰难的旅程中遇到许多有爱心的人。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他从没有害人之意,身险危处时,也没有被叛自己的道德人品。他一直感激在困难时,帮助过自己的人。如贝德温太太、布郎洛先生、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成为了一位孤儿,但仍然一直毅力坚定地活着,用美丽的心感受世界的美好。
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值得我们学习的品德。如贝德温太太,她每时每刻都关爱着奥利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身骨肉般疼爰,不让他受到一丁点儿的危险。当奥利弗走失时,贝德温太大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虽然有时鲁莽,但却有可爱的一面,正是他的智慧才让奥利弗免于刑罚,使欣赏和佩服。既帮助奥利弗,又有聪明才能的人数不胜数,让人无不啧啧赞叹!
最终在一些有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了身世,和露丝小姐相认,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做乐于助人的好人,要有善良的心,像文中的善人一样。我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入,像文中的贝德温太太、梅里夫人一样,值得人敬佩!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折磨,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地下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最近跟同学借了本《雾都孤儿》回来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孩子,成长的道路及其坎坷,在经历了饥饿、寒冷、遭人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盗贼团或几次三番拉向罪恶的边缘,但他去凭着信念和向善的心逃脱了恶人的魔爪,最终获得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一个个跃然纸上。像骄纵跋扈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工于心计的科尼夫人,善良美貌的露丝小姐,毛手毛脚的罗斯伯里医生,好闹别扭的格林维格,总是惹人发笑的贝茨少爷,老实傻气的奇特林等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最触动我的却是“坏人”之一的南茜。
南茜为虎作伥,帮助坏人,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当了十几年小偷,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养成火爆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但她后来勇敢站出来帮助奥利弗脱离狼穴并为此牺牲自己的壮举,令人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南茜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到奋力抗争。多年肮脏的生活呢,身边卑劣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也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善良人,但他们都有身份,有地位,所以有条件施以援手。但是,南茜却是被良知鼓舞着,用她卑微的力量,奋不顾身的保护他,帮助他。尽管她是在螳臂当车,是像蜡烛一样,哪怕烧尽自己,也要照亮别人。这个可怜可笑,却又可爱可敬的女子,她也许不敢去恨,但是去敢于去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哀求,拿出她心里天使一般的露丝的手绢,向上帝祈祷忏悔。这又像是在向世人控诉,她死得何等惨烈,何等清白无辜!我相信她那升入天堂的灵魂一定像风雨后的莲,虽然伤痕累累,却依然纯真!
建议大家没事欣赏一下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看这部电影,听说也挺不错的。
小说《雾都孤儿》以英国伦敦为背景,围绕孤儿奥利弗讲述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社会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受到非人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塑造了一个孤独、无助、迷茫而又善良的孩子形象,同时,也揭示了当时 英国社会的黑暗和腰缠万贯却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善良人的高大形象。
读过这本书,走在街头,看着那些孤儿,我时常会想起奥利弗,他在即将滑向罪恶的深渊时,被好心人拉起。而现实社会中,许多孤儿的心早已 变得麻木,他们善的品性早已被泯灭。他们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苟延残喘的生存下来,他们学会了仇恨,学会了隐忍,甚至学会了偷窃。我时常看到:一两个孤儿可怜巴巴地做出害怕的样子,在样貌的伪装下用脏兮兮的小手伸向一位叔叔或者阿姨的包,那双贼滑的眼睛时不时望向四周,那动作轻而快,我完全可以看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那双小手掏出时已经塞满了一沓钞票。我已无语,对于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他们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得到的关心与爱护太少而面对的冷漠与讽刺有太多。在你目睹了孤儿们的凄惨生活后,你却还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我感到不解。
我听到很多人说,他们是骗子,不能相信,也许他(她)本身是个骗子,但是如果你能给他(她)一些怜悯,给他(她)一些帮助,那温暖之花便会开遍他(她)的内心,原本的“盐碱地”和“荒草地”也会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也许他(她)本身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呢?!由于你的冷漠使他(她)堕入罪恶的深渊,你愿意看到吗?
在这个社会当中,善恶美丑无处不在。当我们接触到社会的冷暖时,就会发现善恶美丑!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因母亲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受痛苦,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一出生就成了孤儿,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过着三个月地狱般的生活。每天就开三餐稀粥,每两周发放葱头一个,星期日增发面包卷半个。每日就这样的充饥,想一想,就让人无法忍受。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们,何时尝受过这等滋味。对于每日的花费,就已经是他们一人一个月余的饭餐费了,我看过之后,才感觉到他们与我们生活之间的差异。
重重的合上最后一页,奥立弗那纯朴的面容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他好像在向我倾诉着一个孩子的故事:“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丧尽天良,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我的心在流泪,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要承担这一些命运的捉弄,他没有理由去承担这一切不幸。
奥立弗在这年龄阶段承受了一切原本不该有的痛苦与欢乐,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人生的巨大磨难和考验,但却拥有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
最后还成为布朗先生的义子,享受拥有父爱的感觉,拥有家庭带来的温暖。 这篇小说着重有力的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同时也告诉我们,要勇于面对一切困难与挫折,追求美好的事物。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跟别人不一样的经历与感悟,当我们遇到难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解决的办法,而不是在那儿一味的怨恨老天爷,这是愚蠢人的做法。作为龙的传人,应以龙神作为榜样。龙,不谓艰险,遇事不避不闪,即使最后失败,也有过教训,有了经验。事后,仍然向新的目标前进。就像奥立弗一样,在他的生命旅程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计其数,但奥立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我真觉得上帝太不公平了,对一个九岁的孩子如此百般折磨,真是残忍。奥立弗与我们相比,他就像是一根墙头草,生长在肮脏的墙角落边,每天看那来来往往的人,却从未有一个人会停下来扶摸它、爱惜它。停下来的人也有啊,不过他们是唾弃他、贬低他、践踏他、摧残他,使那本身脆弱的心灵再次受到沉重的打击。
与奥立弗相比,我就像是一朵温室中的花朵,生长在温暖舒适的暖棚中,每天看着虽然只有那廖廖无几的人,可他们经过我是,会弯下腰来摸摸我,亲亲我。人们欣赏我、爱护我、保护我??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挑衅。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
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初次接触到《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书中主人公多舛的命运及那些居心叵测的人、那个丑恶的社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如今,奥利弗的动荡、困苦的年代已不复存在。可我们知道,世界上还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在经受着战乱的伤害,饱受着饥荒的痛苦,怎能漠视这一切?我们应该尽已所能的去帮助那些生活悲苦的人们。
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伟大作家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里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现状,正义与黑暗地抗争。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位孤儿。他无法忍受济贫院的非人待遇,独自出逃。他来到了伦敦,本是希望能以乞讨为生,一不留神,竟误入贼窝。因此,他不幸入狱,成了主犯的替罪羊。幸好,布朗罗先生出面化解,并将他带走了。
可是,恶梦并没有结束,不幸又一次降临在他身上。他又被盗贼带走了!这一次盗窃使他受了重伤。多亏露丝小姐等人,他才佼幸活了下来。
最后,主犯老犹太费金被处以绞刑。奥立弗终于自由了。
在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中,主人公奥立弗不断地顽强地与命运进行着抗争。虽然有许多困难阻挠着他,但是他利用自己的正义感将它们一个个粉碎。这令我佩服。我佩服他的勇敢,他的同情心和义气!希望他以后也一直能保持这种优秀的品质,祝他幸福!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折磨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残虐,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对我来说,课余时间的一本好书是必不可少的,最近我刚看完查尔斯・狄更斯的著作《雾都孤儿》,这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小济贫院。出生不久,母亲去世,他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就成了孤儿。他的名字奥利弗・退斯特也是教区事干班布尔先生随便取的。以后的日子里,他吃不饱穿不暖。9岁时,他被迫送到了棺材铺做学徒,出走后又两次误入贼窝,甚至险些丢了性命,但逃跑中他幸运地结识了露丝小姐、布朗罗先生等人,他们一起冲垮黑暗,迎接光明。
每当我看到奥利弗受尽折磨的时候,我的心里酸酸的,但看到坏人绳之以法时,心中总会流过一丝丝暖流。奥利弗,这个勇敢,善良又纯真的孩子,懂感恩,对于帮助自己的人感激不尽;善恶分明,为了出卖自己也不踏上犯罪之路;时而勇敢,有勇气在冰冷的枪口下大声呼叫,让房主小心盗贼……这样的孩子,怎能不获得命运的眷顾?
作者描写人物生动传神,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这样善良的人;也有费根,蒙克斯这种十恶不赦的人,但有一个人,给我的印象深刻:说善良吧,也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说邪恶吧,有在奥利弗困难时伸出援手,她就是――南希。
南希一出场就和费根一起犯罪,又当上坏人赛克斯的情妇,贴上了“邪恶”的标签,但她良心未泯,在奥利弗挨打时南希伸手抵挡,在他最无助时,为了让他重获自由,以生命而代价,帮助了奥利弗,令人落泪。
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很有趣,班布尔先生,总是戴着帽子,手持藤杖,好像不可一世,其实与太太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费根老奸巨猾,想出办法时,总要摸一下鼻子;赛克斯残忍可恶,总是说“天打雷劈”等等。品味这些细节,真是别有一番风趣。
结局呢,当然是奥利弗与帮助过他的好人安详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坏人有的被判死刑,有的终身监禁,还有的客死他乡,只有改邪归正的贝兹获得幸福,作者用一段段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邪恶的人终究会受到制裁,只有善良的人才能获得幸福。
今天,我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我看清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就是可怜的奥立弗。
退斯特,他是一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在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些人为什么要偷取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落入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
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阅读了三本书,它们分别是《小王子》、《秘密花园》、《雾都孤儿》。其中我最喜欢看《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还有杂文、游记、戏剧、小品等,对英国文学发展起着重要影响。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叫奥利弗,他出生在济贫院,在那里整天被教区执事班布尔先生、表面温文尔雅实则凶狠恶毒的曼太太欺负。后来一个叫诺亚的人侮辱了他的妈妈,他打了诺亚之后,那家人要班布尔先生抽打他。小奥利不得不连夜逃往伦敦。结果被人带到了盗贼窝,那些人强迫他盗窃,不然就杀死他。小奥利被迫跟着他们盗窃。有一次他逃了出来,但又被盗贼的姘妇给抓了回去。小奥利最终逃离了盗贼窝,被一个家庭收养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那些害他的盗贼也罪有应得。
通过读《雾都孤儿》这本书,我要学习小奥利的勇敢,他身处盗贼窝,却不怕盗贼要杀死他的威胁,坚决不做坏事,并想尽办法,勇敢地逃离出来。我还要学习他的善良,在露丝小姐快病死的时候,小奥利安慰她照顾她,使露丝小姐活了下来。我更要学习他的坚强,他能忍受着从小失去父母亲的痛苦,忍受着寒冷和饥饿,忍受着很大的冤屈,笑着面对生活,一路坚强走下去。
我要学习小奥利的勇敢、善良和坚强,改正自己的缺点,坚持做好每一件事,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做一名好学生。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雾都孤儿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虐待奥利弗的班布尔夫妇失去了工作,进了济贫院得到应有的惩罚。费金的盗窃团伙也各自逃到海外隐姓埋名。布朗洛先生收养了他好朋友的儿子――奥利弗。最后,奥利弗与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告诉了我们为人要善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要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欺负,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雾都孤儿》,在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折磨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人才源自知识,而知识的获得跟广泛的阅读积累是密不可分的。古人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之说。杜甫所提倡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等,无不强调了多读书广集益的好处。这篇《雾都孤儿》随堂读书笔记,希望可以加强你的基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感谢你阅读《雾都孤儿》随堂读书笔记。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小说《雾都孤儿》,是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它描写了主人公奥立弗的生活,词汇优美,叙述生动。开始是惨状,结尾是幸福。读完这本书后,我体会到孤儿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有父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
小说中的人物和发生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可恶的费金把可怜听话的没有父母的奥立弗抓去做小偷;查理把偷钱的罪过赖在奥立弗身上;慈祥温柔可亲的布朗罗先生把在法庭中晕倒的奥立弗带回家,结果又落入费金手中。
费金的举动多么残忍,他居然强迫懦弱的奥立弗去抢劫......这些愚蠢的做法让奥立弗吃够了苦头。好在他终于被抓住,并被处以绞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而奥立弗最终也因为得到好心人的帮助,找回了自己的亲人,并做了布朗先生的儿子,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人们看来需要同心协力,只有这样才能让邪恶远离孩子们,让世界充满和平,充满爱。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书中的内容很精彩,让我着迷。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名叫奥利弗・特维斯特,这本书讲述了奥利弗小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孤儿院,在那儿受尽了欺凌后,被卖到了一个殡仪员的家庭。可是,因为有一次殡仪员误解了他,狠狠地打了他,所以他就逃到了传说中美好的伦敦。但是到了伦敦后,他又不幸陷入了贼窟。
尽管他的遭遇如此悲惨,他却最终坚强地活了下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解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自己的姐姐,与姐姐相依为命。奥利弗终于有了亲人的关怀和帮助,我也为他感到庆幸。
那时的伦敦有很多穷人,他们都饱受过欺凌,甚至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有的为了生存,就去当强盗,做小偷……他们都没有像奥利弗一样坚守着心底深处的纯净。奥利弗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找到出路。
《雾都孤儿》让我学会深思,给了我很大启发。它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我要好好地珍藏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终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完美生活前进!
我们的孩子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他们能够往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应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应当让他们明白此刻要珍惜自我的幸福,用他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小男孩奥立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长大。9岁时,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使他逃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近了贼窝。后来,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抢劫。但令人欣慰的是,奥立弗虽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和亲人团聚了,坏人们也都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主要内容。大作家狄更斯用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光明和丑恶、正义和邪恶。同时,它告诉人们一个真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刚开始读,我便感受到了文中的一种“冷幽默”,很多时候,文章都是用一种诙谐 方式讽刺社会的黑暗。除了这种方式,小说中的每位人物,狄更斯无不用最有特色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的奥立弗,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凶狠的强盗,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活灵活现。
作者还在文中安排了种种巧合。比如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偷的对象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亡父的好朋友。他被迫行窃时,偷盗的人家正好是他的亲姨妈家。这些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的事却十分巧妙而合理地插在文章中,使文章情节曲折生动。
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心底只有两个字:感动。虽然奥立弗的童年艰难而坎坷,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同样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助他。文中的许多善良的人,都没有因为奥立弗误入贼窝而嫌弃、厌恶他,反而从始至终地相信他并帮助他。
奥立弗虽几次入贼窝并被迫参与盗窃、抢劫,但他的心一直是好的,没有被那种不良的风气传染。我想,奥立弗的不自暴自弃和“出淤泥而不染”,多少也和那些好心人的帮助有关。他们真诚的关心和照顾让奥立弗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爱,这种力量促使他勇敢而坚决地同邪恶做斗争。
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充盈着人间的温暖,传达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它告诉人们要分清善与恶,告诉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告诉人们人间有爱、正义与善良。
我想,我已不用早夸奖这本书,我只想说,它教会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初次接触到《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书中主人公多舛的命运及那些居心叵测的人、那个丑恶的社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如今,奥利弗的动荡、困苦的年代已不复存在。可我们知道,世界上还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在经受着战乱的伤害,饱受着饥荒的痛苦,怎能漠视这一切?我们应该尽已所能的去帮助那些生活悲苦的人们。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
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
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
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
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
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
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
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
完璧归赵造句(精选55句)1、你捡到的棒球手套,既知失主,理当完璧归赵。
2、这些影片我看完之后必须会完璧归赵,请你放心。
3、同时哈马斯也并没有把以军士兵吉拉德沙利特完璧归赵。
4、此刻我把这本书完璧归赵,请你查收。
5、今晚我要去约会,权借西装一穿,明早必须完璧归赵。
6、薛耀青预备把真方单完璧归赵,以牟取好处。
7、我的真金项链被偷了,在警方的侦查下,项链最终完璧归赵了。
8、同学们有什么好书,都会借给我看,因为每次我都会完壁归赵地还给他们。
9、有时候我也想你能够早点把这西不属于你的东西完璧归赵算了。
10、我这副手镯被窃已久,没想到今日竟被警方找回,得以完璧归赵。
11、在完璧归赵的故事中蔺相如平易近人的品格让人赞叹不已,也赢得了廉颇的尊重,最终,在他们的同心协力下,度过了赵国千钧一发的难关。
12、同时哈马斯也并没有把以军士兵吉拉德沙利特完璧归赵。
13、前几天李煊还给我笔,还说:“完璧归赵!”我还拍拍他肩膀表扬他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我回到家一写,一点笔水都没了。我大怒:“这家伙真是‘吸水鬼’啊”。
14、我每次向“学校童话”投稿时,稿子刚到教师那儿,就被完璧归赵地退回来了。看来我还得在写作上多下功夫!
15、每次我借爸爸手机发信息后,都会细心翼翼地拿着手机完璧归赵,不然可别想再借我老爸手机了!
16、仅有等它完璧归赵了我们才能够把此刻的事情继续处理完。
17、我看他觊觎你那珍珠项 已久,如今既弄到手,绝不会完璧归赵!
18、其实我早就想把这个杯子完璧归赵了,只是我最近一向没有时间。
19、今晚我要去约会,权借西装一穿,明早必须完璧归赵。
20、我每次都不敢向别人借东西,因为我怕不能完璧归赵,要买个新的还给人家。
21、我把钢笔借给了哥哥,我问他要,他却说借给了妹妹,我再问妹妹,她说借给了她们班的同学。经过两天的“周游”,我的钢笔最终完璧归赵地回到了文具盒里。
22、听着,每个人都注意这辆车必须要完璧归赵到汽车维修厂的。
23、有一天,我的.语文书离奇般地不见了,同学们纷纷帮我寻找,经过不懈努力,我的语文书最终完璧归赵了。
24、把别人的东西用后应当完璧归赵。
25、我向朋友借了一本书,可是一向没有时间看,当我把那本书完璧归赵地还给朋友时,朋友问:“好不好看?”我哑口无言。
26、完璧归赵:此刻我把这本书完璧归赵,请你查收。
27、星期天,我向老爸借他的MP用用。老爸对我说:“你如果不完璧归赵,信不信我打烂你的屁股!”吓得我出了身冷汗。
28、薛耀青预备把真方单完璧归赵,以牟取好处。
29、岁的弟弟把我的作业本拿来当玩具,我想尽办法,最终动用了我的根棒棒糖,才让他完璧归赵,唉,吓死我了!
30、他将它完璧归赵了为什么?
31、这些影片我看完之后必须会完璧归赵,请你放心。
32、秋游时我向妈妈借了数码相机,经过我的细心保护,午时我完璧归赵地还给了妈妈。
33、就算是千疮百孔我也能够把他完璧归赵。
34、二年级时,我有一块带有香味的橡皮擦给我妹妹拿了,被我发现了。她完璧归赵地还给了我,我也就不找她麻烦了。
35、几天后,那条无人认领的项链最终完璧归赵了。
36、他在出发前已经许下完璧归赵的诺言!
37、我看他觊觎你那珍珠项 已久,如今既弄到手,绝不会完璧归赵!
38、我这副手镯被窃已久,没想到今日竟被警方找回,得以完璧归赵。
39、我不知道你口口声声说的完璧归赵此刻为什么还没有行动。
40、我的表弟叫赵鹏,我拿了他的小汽车玩。哎呀,一不细心把汽车的头给弄掉了。我仅有使出自我的绝招——用胶水把头给粘上去后就完璧归“赵”了。
41、有一天,我的语文书离奇般地不见了,同学们纷纷帮我寻找,经过不懈努力,我的语文书最终完璧归赵了。
42、听着,每个人都注意这辆车必须要完璧归赵到汽车维修厂的。
43、您的这本书,我看完后必须完璧归赵,绝不食言。
44、我朋友的手机在丢失小时后就完璧归赵,并且也没有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或酬金。
45、你放心,你那两件东西不久就会完璧归赵。
46、国家博物馆的大多数被劫文物都会完璧归赵。
47、表弟是一个小淘气,整天拿我的东西。每当我要他完璧归赵时,他都会问我完璧归赵是什么意思,气得我七窍生烟。
48、假的钧锦生和唐采玉也被收审,常天颉的戒指也顺利地完璧归赵。
49、他将它完璧归赵了为什么?
50、有一次我找同学借一张碟,我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才弄到手了,几天来她的唠唠叨叨不断地打扰我享受的心境,所以只好忍痛割爱完璧归赵了。
51、一天,我和妈妈去姐姐家玩,走的时候忘了我心爱的小花包。我一回到家姐姐立刻打电话来说:“杨莉你的小花包丢在我家了,我会完壁归赵地给你。”
52、我们班的“破坏王”今日借了我的书去看,我提心吊胆地一整天都盯着他,生怕他把我的书弄坏了,幸好,他放学时最终完璧归赵了。
53、丢失的那几尊佛像头已完璧归赵了。
54、他在出发前已经许下完璧归赵的诺言!
55、就算是千疮百孔我也能够把他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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