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的家》五年级小学生写观后感
34集电视连续剧《远方的家》看完了。有2点感触。
一是:老了,儿女在哪里,家就在哪里。父母全心全意地爱着儿子的小家,把儿子家的买洗烧,接送孙子都承包了,自己舍不得买好的吃,买贵的穿,替孙子交学费,眼都不眨一下的。把全部的退休工资都垫在每天的开销里了。但是,儿子媳妇以一种“应该的”姿态坐享其成。这就是社会上普遍的现象,叫“孝子”。等到孙子大了,媳妇就各种理由变着法子赶老父母走,给他们的小家腾地方。
所以,上海人要记住“老句不脱手,脱手不老句”。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家的老窝。千万不能卖掉老房子。
《远方的家》里,这对老夫妻,将老家的房子卖掉了,给儿子在北京买了三居室的大房子,媳妇要将房子换成学区房,一下子就把老人出全资买的房子变成媳妇也有一半的房子了。房产证上很容易就抹去了老人的名字换成儿子媳妇孙子的名字了。在剧里没有体现,在生活里比比皆是呀。
二是:老北京人有那么实诚的富大爷吗?将四合院都租给了外地人。本地人老房东才母子2人,搬进来的外地人那是全家倒啊,不但母子进来住,还有外地的村里姐妹也跟着住进来,还有儿子、女儿家住不进去了,也搬进来住的老两口,更是将门面房也租给外地人开家政公司,房东不收租金不算,还要倒贴进劳动力帮她们打工,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精神。
我倒要问一问:这些个外地女人是只狐狸精投胎吗?这些北京老爷们都怎么了?
还有那个宋歌的婆婆,一个外地人,徐娘半老了,值得一个老北京绅士神魂颠倒地追吗?还被那个老女人架子十足地拒绝之。
我看,这部剧的编造成分过多了。只有一个地方是真实的,那就是外地老夫妻在儿子家,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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