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的情怀_作文750字_高三议论文作文及关于写类似话题的文章精选合集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导读: 风过,了无痕。 时光在岁月的蹉跎中旋转,流出的是悔,流不尽的是泪。在这片用悔和泪冲洗过的中原大地上,你能认出那个手握残剑的,就是曾经陪你浪迹天涯的人么? 的确,“一把剑,一壶酒,情堪以舞,愁断以酒”,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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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30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1381我来评论
风过,了无痕。
时光在岁月的蹉跎中旋转,流出的是悔,流不尽的是泪。在这片用悔和泪冲洗过的中原大地上,你能认出那个手握残剑的,就是曾经陪你浪迹天涯的人么?
的确,“一把剑,一壶酒,情堪以舞,愁断以酒”,这就是浪子的情怀。包罗着一切又超脱于一切的情怀。
还记得那一段浪迹天涯的往事吗?昔日的浪子用他手中的那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剑开辟了一条通往天涯的路。那时的他拥有了别人所无法拥有的一切,尊严、地位、名望还有那份你对他的赞许的目光。同时他也经历了别人所不敢经历的所有,孤独、失落、困惑但他深深地认识到这是他的宿命,作为一个浪子怎么也摆脱不了的。但他的倔强告诉自己,他要改变一切,超脱一切,征服一切。
时光在他的奔波中流逝,只留下了一行行浪迹天涯的脚步和那不知何时爬上鬓角的霜痕。如今的浪子已不再豪情满腹,取而代之的则是无尽的惆怅和凄惘。你还会认出他吗?如今的浪子时常一个人伫立在海边,看着奔腾的大海,任海风吹乱他本已凌乱的长发,吹乱他失落的心,既而迟缓地抽出他那把已被岁月侵蚀得残缺不堪的宝剑,感叹到:“愁已乱,心已衰,多少痛,梦徘徊。昨夜醉,到达旦,英雄泪,何时干?”的确,梦已断,剑已残,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碎呢?
几度春去几度秋,几人欢笑几人愁。浪子依旧时常面对着大海,只是他的内心多了几分平静,几分安宁。回想着自己年轻时的风花雪月,回想着你对他赞许的一眼,他笑了,笑得那样醉,那样甜。他也在笑声中放开了一切,看透了一切。他惊奇地发现,原来浪迹天涯的路也是有尽头的。其实他忘记了,路的尽头是由他自己所决定的。
他将它那把跟随他征战一生的剑用力抛向了大海,那一刻,他完全解脱了。他终于向那段是非曲折的天涯之路说了再见。
岁月又流过了许多,也许你曾记得二十四桥仍在,莫愁湖依然。又是否忘了当晓风拂过杨柳岸时,昔日的浪子就是那天上的残月。即便是世事变迁,沧海桑田,他也会洒下那份皎洁的银辉,那就是浪子的情怀,超脱一切的。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心系远方的那份情怀,至今到底有多久怕也是忘得干净了,只记得早也过了许久。那份情怀也许是这天下独一无二,只此一份;那份情怀让我第一次落泪,也是最长久的一次落泪,更是那单纯美好年华中的第一抹离别泪。
只记得那时路依旧是由泥土铺设,每次下雨都满是泥泞。尽管尽是泥泞,也只不过是裤腿上多了些许泥土的芳香罢了,身上并非是雨水漫湿,是那份情怀!
想了又想,依旧无法记起那份情怀是由哪时开始堆积,只知现在心系;只记得那时并不见过黔汽车出行,有的不过是响彻山边田野的拖拉机,往车厢上一蹦,拉住,便能在不知不觉中载你走过很远路程,正因那份情怀,我不曾孤独。还是不曾记起,那份情怀从何时开始堆积,尽管心系。便有沉思!
沉思过后,尽管心系,却只知那时的我好像只是一名连红领巾都不能规整穿戴的小学生,只知道那时不知手机是什么,只见过一台旧式座机伴着我成长。虽不能随时跨越地点交谈,却也是有那份情怀令我无话不谈。尽管心系,但却也不知从何时开始堆积,便又深思。
深思,那份情怀从何时开始堆积,尽管心系,仍旧觉得这深思犹如沉睡一般,却又不曾沉睡,只见那前方有一个被遮住时间的情怀,那是属于我心中的那份情怀,情怀中并未出现电子游戏,才发现那是我儿时的情怀,并没有电子游戏,有的只是捉迷藏和滚铁环……,刚下过雨,便只见两个小孩卷起裤腿蹦跳在小溪中抓着蜻蜓,那是我。转过身来,可曾还记得这份情怀,说完便又继续玩乐去了。多久我才退了出来。可曾还记得这份情怀?我又如何记不得这份情怀,那可是让我心系的那份情怀,只是忘记它的了时间罢了。仰头叹息,不明所以,竟又看见……
看见一朵白云,不知怎么就到了白云跟前,白云中只是一栋瓦房,两个孩子和一个两人各拿着一半并未剥皮的鸡蛋。可曾想起那份时间,默默念叨着“时间”,这好像是我七岁时的一个生日,而这个鸡蛋就是一份特殊的礼物。不,那不只是一个生日,更是这份情怀的起点,心系情怀的起点。
想起来更是心系,朋友,你离别时留下的一份情怀,叫做友谊,你可曾还记得。
心系那份情怀,却在悄然间过去了十年,不知那份情怀上叫做友谊的烙印可曾在你心中消逝。
一生情,一辈子,心系那份情怀,心系那不知在何方的朋友,十年前的情怀可曾在心中同我一样牵挂。
心系那份情怀……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小时候的我很贪嘴,每次见了姥姥家养的母鸡总是两眼放光,不是想从鸡窝里掏几个鸡蛋,就是想趁姥姥、姥爷不注意时抓来一只鸡,把毛拔光了烤着吃。
每当这时,姥姥便轻拍我的头,慈爱地笑笑:又嘴馋了?走,我带你去拿两个鸡蛋。于是,年幼的我便兴高采烈地拉着姥姥的衣襟,催她快些走。
记忆中我最爱吃的是姥姥蒸的鸡蛋羹。每次她在厨房里蒸蛋,我都站在门口,吮着手指头,呆呆地望着。姥姥先是把蛋打在一个搪瓷碗里,用筷子搅拌几下再撒上几粒葱花,然后就放进锅里蒸。等出锅时,再浇上几滴香油,淋上一勺醋,顿时香味四溢。我拿起勺子挖一勺,放进嘴里,鸡蛋羹香醇、细腻,香油与醋结合,又增添了几分酸爽,再加上那几粒葱花,提味效果更加明显。不一会,一碗金灿灿的鸡蛋羹就全吞进我肚子里去了。姥姥总是在一旁笑着问我:吃饱了吗?我点点头,嘴中还回味着鸡蛋羹残留的香味。
我还很爱吃肉。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让姥爷骑上三轮车,带着我和姥姥一起去逛菜市场。那时我总是坐在三轮车的后座椅上,靠着姥爷的背,东瞅瞅西看看。只要看到有卖肉的小店,就大声嚷嚷,吵着要吃排骨。于是疼爱我的姥姥,便精心挑选上好的排骨,回到家中熬汤给我喝。
排骨汤是姥姥的拿手好菜。她先将排骨倒入锅中炖得烂糊糊的,再加上酱油、味精等许多调味料,最后配上土豆、冬瓜,然后就边等着开锅,边在旁边看我玩耍。我犹记得她眼神中对我的专注与慈爱,时不时还替我理理额前的碎发,然后轻声告诫我玩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只是那时的我太小,只顾看着排骨汤在锅里咕嘟嘟地冒泡,急着提醒姥姥赶快关火。于是她溺爱地笑笑,连忙给我盛汤。心急的我总是等不及汤舀进碗里,就拿起筷子夹一块排骨,狠狠一咬又香又嫩,唇齿留香。只不过很快我便流下眼泪刚出锅的排骨实在是烫得厉害。姥姥在旁边看着,眼睛笑得弯成了一瓣月牙。
现在,面对白发苍苍的姥姥和姥爷,我终于明白了时间不等人,而我也只能在回忆中回味往昔美好惬意的情景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大家越来越关注食品的这个问提,古人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食物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东西。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三零二班的一个人因为买了已经过期的水而导致旷课了一周。同学们你们要记着要看保质期哦!
我曾看过许多关于食品的新闻,像猪肉注水、喂奶粉喂出个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命这些一定是不合格的产品。
有些人为了挣钱,让食品变得特别好时,却抛弃了食品的质量。让有些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难道他们感不到死去人的痛苦吗?
以后大家买东西的时候要注意哦!
放学了,小店生意的高峰时刻期。无数同学盼的都是买到那廉价的零食,从一开始的渴望到脸上漾着满满的幸福。林凯就是这样,喜欢买各种小商品,品尝各种新口味,别有一番滋味虽说学校经常教导学习不能买这些三无食品,但屡禁不止。无数同学与林凯一样,热衷于购买不安全食品,这犯下了一个害自己的大错。
那天,林凯手握着从妈妈皮夹里诈骗来的10元钱,嘴边的口水已经暴露出了他那控制不住的欲望。他冲进小店,用急切的目光扫视小店货架上任何一件吸引人的包装袋,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每一件商品都是稀世珍宝突然,他眼睛一亮哇,烤肉味,我的小乖乖,你干嘛藏在底下,我找你找得好苦啊!一手拿起,付了5角钱,林凯像打了一枚强心针一样,显得格外精神,格外轻松。一回家,林凯就躺在沙发上享受美食了,零食一块接一块地往嘴里塞,他采购零食只有一个原理好吃就行!却从不关注食品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安全标识及添加剂、防腐剂等等。一大包零食很快被解决了。林凯抹抹嘴,揉揉肚子开始做作业了X+1。5X=5啊!好痛,我的肚子啊~怎么回事,喏,妈妈!!!巨烈的疼痛让林凯在地板上滚来滚去,不时发出令人揪心的阵阵呻吟此刻,林凯感觉就像千千万万条小虫爬似的难受,嘴里吐出一些刚吃的零食,渐渐失去知觉的他声音越来越弱:妈妈,难受,好难受
不知过了多久,林凯隐隐约约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声:凯凯,醒醒,你醒醒!!林凯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急救室里,是食品中毒!那么一包小小的零食,竟含有23种添加剂!阿斯巴甜、甜蜜素、纽甜很多都危及到人体健康甚至生命。
小店不久就被卫生监察部门查封了,林凯中毒事件也被学校作为食品安全典型实例来宣讲,但这也是为了让大家共同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于这些来源不明,渠道不清的小店小商贩食品,你也一定品尝过吧!为了我们的健康,也为了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们必须远离三无食品,因为一包普普通通的零食背后,或许就隐藏着能毁灭生命的有害物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远离和杜绝三无食品,让食品安全的警钟长鸣!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诗人的情怀
在诗行里尽情倾诉
心中的情愫
在诗篇里尽情挥洒
笔墨的魅力
陶醉着痴迷人的心
五彩纷呈的画卷
引无数游客驻足观赏留恋
用心品读
与你在诗行里相会
那一字一句里的诉说
也感动在我的心怀
……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翻出一本泛黄的书,拍掉灰尘,双手触摸着记忆的深处,似宁静地湖水清澈而幽深。深吸一口,味浓,香甜,也不腻,还有一点点愁绪。
打开第一页,一种古朴而沧桑的味道便传遍全身。噗通、噗通,一丝丝微弱的心跳声在耳边响起。一页又一页的翻过,那“砰砰直跳的心声”由弱转强,再由强转弱,直至消失。
我似我,亦似她。寻她的足迹,却误入花丛深处。
“大河百代,众浪齐奔,淘尽万古英雄汉;词苑千载,群芳竟秀,盛开一枝女儿花。”臧克家先生如此评价其人。妙哉,绝哉。她的词,不仅冠绝众雌,更是技压群雄。
从最初的母性社会到今天的父性社会,从那时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到今天的才子佳人。无不说明,她那时的优秀。如若她可以参加科举的话,我想,前三甲应不成问题。
宋,王灼,曾这样说,她“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尖新,姿态百出。”――这原本是高度肯定的优点,但就因为她“ 绅之家能文妇女”的性别身份,而被指斥为“夸张笔墨,无所羞畏”、“无顾藉”――成了不能容忍的缺点。
元,杨维桢说,她的词“有动于人”然“出于小聪狭慧”,“未适乎性之正”。这些批评,无不是男性读者抱着根深蒂固的,并且以为是理所固然的两性界别意识,强加于她,是基于性别而非基于创作的。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珑地。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我爱雪,也爱梅,也爱雪中月下寒梅之合的意境。但我却赏不出它的娇柔妩媚、坚贞与高雅。她以寥寥几字便写出了如此美景,怎令我不敬?寒梅在她的笔下,彰显出其卓尔不群。
她也的确配被称为至高至洁的诗界美神。
众人皆知其词之成就高于其诗文,但这只是今人的看法而已。实则其诗远高于其词,只是流传于后世的比较少而已。其文造诣也颇高,但不如其词。
故,其诗最好。如诗《偶成》,“十五年前花月底,相从曾赋赏花诗。今看花月浑相似,安得情怀似往时。”以花月夜之美景,抒写自己的不幸。实则是以乐景写哀情。忆往昔,王国家恨,流走南国,仅轻轻一叹,“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极为伤感之情,语浅切而情深挚。
合上书,收回思绪缕缕。伏笔案上,写下百般忧愁。
曲已尽,愁未断。伤心一首易安词,只有情怀遗千年。
人已故,情长存。淡云来往月疏疏,此情谁晓。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家里有两个粗瓷的杯碗,是某日买东西所得之 品,可是,心里却喜欢着。只见碗面,杯身厚实,上淡蓝下土绿的面上,画了一梨枝,枝上有雪白的梨花,或含苞,或盛开。亦有几片花瓣,似随风在空中飘零,一片、两片、三、四片,看着心已然痴了。灵魂似乎随着那朵洁白的花瓣飘向远方。这分明从山村土窑里烧出之物,结实,耐用,质朴,观之亲切,用之随意,舒心。因喜之,平时不大收起,就放在饭桌上,也是一件朴素的摆设。有亲戚来家玩,看了都喜欢,问从何处买之。笑曰,无处在售。
心里喜欢瓷的杯,碟,碗,瓮。可是超市里卖的,都不大喜欢,它们放在那里,在灯光下,闪着冰冷的光泽,让人生不出亲近之情。最喜,路边摆地摊的碗,碟。那些年,在沪上的路边摊里,买过许多的碟,碗。犹记得,有次去某个小镇玩,看到一条长长乌篷船停靠在码头,那一船都摆着粗瓷的家什,拖着良人去看。好多啊!啥都有,粗瓷的碗碟,一件件地摆着,眼睛都来不及看,这里摸摸,那里摸摸,想多买,可惜,一来家不在那,二来也没那么多钱。最后,挑了两只碗,一个给自己,一个给良人,还有一个煲汤的小瓮。只记得那瓮面颜色老黄画一棵山楂树。面中岁月,山楂已红,红红的果子,挂在枝头,引得几只鸟飞上枝头,那朴素的情怀啊,已从画中漾开。那年冬天,熬了一瓮一瓮的汤来喝,喜看,火苗滋滋舔着瓮身,喜看,山楂树上结的红红的果,喜那两三只鸟,那一刻,感觉身处故乡,心温暖着。经年里,那瓮也让我洗涮的光亮亮,或许,我把青春的光泽和美好都留在那瓮面上了。后来回到故乡,那瓮也不知流落何处,或早已破碎,或让人拾了去当花盆。心里痴想,最好让人拾了它去当花盆,红尘陌上,它装满了土,植上土花,在某人的庭院里,朴素地守一方岁月。
年幼时,某次随奶奶走亲戚,那个时节好像也是秋季。记得走了好长的路,过了街,过了桥,过了好几个村庄,真真是走不动了,又累又渴。于是和奶奶说,想喝水。可是上午,又是秋收季节,村庄里的人们大都锁门下地干活了。奶奶领着我从一个村庄这头找到那头,总算在土坡上一座茅屋前,找到一位老奶奶坐在门前摘菜。听说我们要讨水喝,马上从水瓶里,倒了两碗白开水端出来,因为水烫,奶奶和我还在门前大树下坐着乘风凉了。那粗碗盛的开水还泛着油光,可是因口渴,仍如饮甘泉般喝下。这事过了许多年了,可那小村落,那位老奶奶,那座茅屋,那一碗水之情一直铭记在心,滋养一片朴素情怀。
旧年里,新居装修,家具的颜色为浅胡桃,客厅配了藤艺沙发,茶几,电视柜。心里钟爱着那扭藤工艺,总觉得那藤条来自山野里,生长多年,多少有点灵性了。你看岁月打磨下,藤条越擦越亮,透着光泽,古朴自然。客厅,主卧的窗帘以素色为主,整个装修,以简单,素雅,古朴为格调。不是富贵之家,可是却喜追求洁净素雅的家居环境。在下雨天,或秋天的夜晚,无事时,只管躺在藤艺沙发里,或听雨声,或听蛐蛐的鸣啾声,人恍若置身于大自然之中,舒心着,安然着。
我有一友,某市高中老师,副教授级别。五十岁一过,主动申请到校图书馆工作。白日里与书香为伴,傍晚回家炒俩小菜与老妻对酌,休息日则去寻远山里的河流钓鱼,他那日子过得真正令人羡慕。最喜他的庭院,草坪,花卉,树根,样样皆有,小院景色真是雅致,洁静。冬季里,看他发来的照片,哦,那是含着雪的映山红开了。心想他已真正做到了,放下名利,随遇而安,朴素地生活。每每写完一篇文章,总是通知他,因需帮忙查阅错字。每次他都不厌其烦,细致读完,认真帮我修改文章,心里真真感激。忍不住,当面总言谢,可是,他不喜欢。他说,朋友之间何需言谢啊,原来拥有朴素情怀的人为别人做事,不需别人言谢,那是一颗纯净的心。
时光一个流转,已然十月,天气渐渐变凉,需穿厚点的衣衫。每天清晨都是鸟儿们把我叫醒。小城的桂花在这深秋里,再一次开了,空气中弥漫着花的沁香,下了几天的雨终于停了,阳光依旧灿烂,道路干净,花香润心。做一个简单朴素的人吧,无我,无求,无它,守一帘秋风,一窗鸟鸣。然后写一首诗,无人可寄时 ,可寄清风明月,可寄远山丛林,一个人的秋天,也可活出自己的秀骨风情。
一直喜欢写些小诗,小散文,,可是写不出华丽的篇章。我的小字,沾着清水,沾着泥土,沾着烟火。且希望它们是一些有根,会呼吸,有生命力,像一株株绿色的小草有顽强的生命力,鲜活而质朴。尘世间烟火琐事,一样样,清新,婉约地在一个女子的笔下流淌,如梦一般旖旎在眉弯,这便是我想要的朴素情怀。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是天使,向往自己拥有天使美丽的羽衣。
――题记
那一抹玫瑰红
见到它的那一刻,我觉得它是我看过的最美的风衣。
通身是暗暗的玫瑰红,那种暗,不好形容,然而却恰倒好处地把红色的妖娆活泼压下去,显得内敛沉静,似有万千心事却未出口,如秋日涩涩沉淀的铁观音。衣领上静静地伏着黑亮而短细的绒毛,高雅至领口凝聚;下摆长至膝盖,有说不出的洒脱飘逸。那风衣本是舅妈从香港带来送给母亲的,见我喜欢,母亲又把它送给了我,那年,我上高二,17岁。
喜滋滋地穿上往落地镜前一站,脸上更是笑开了花:玫瑰红很衬我的肤色,再加上腰身剪裁合宜,下摆款款有型,更显得我苗条修长,甚至,我读到了前所未有的两个字:气质。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似乎在一刹那见长大了,成熟了,有着说不出的甜蜜的期盼。
于是破天荒地期待秋天的临近。在此之前,我可是最留恋夏天的,留恋那种勃勃的生机和喧闹。而那一刻,我竟暗暗地期待秋天的临近了!
秋天终于不紧不慢地来了。班级全能大赛,我担任了主持、钢琴伴奏、插花表演等多项活动。比赛结束后,我穿上我的玫瑰红风衣,正收拾着准备回家,突然,一支黄玫瑰跳入了我的视野。抬起眼一看,是我并不怎么熟识的同年级的一个男孩举着它。我至今仍记得那男孩的表情,那样腼腆而急切:“你演得真好,这花……”憋了半天,硬是说不出“送”字。我轻轻笑了。这一笑,他更加不知所措。我干脆接过花,说了声:“谢谢你啊!”便走了。走了好几步,悄悄回头,那男孩还愣在原地。
举着花在街上行走,年少的我觉得我的每一步都引起了路人的注意。我不知道,华灯初上的街头、墨蓝而澄澈的夜空、白色丝质围巾、红衣女孩、黄玫瑰在别人的眼里会构成一幅怎样的图画。我只知道,我正行走于青春年华,属于我的美丽的青春年华。
犹豫了好久,我还是决定不把黄玫瑰带回家。我去了离家不远的湖畔,挖了个坑把花儿植了进去。夜色中,它显得那样的娇嫩羞怯,又是那样的――孤单。我起身离去,玫瑰红风衣的下摆在风中翻飞,我只能离去,一步三回头。
那天夜里,我梦见那朵娇嫩羞怯的黄玫瑰茁壮成树,香气馥郁如歌。
蕾丝情结
大多数女孩在成长的某一个瞬间,一定被蕾丝吸引的意乱神迷过吧?至少我是这样的。蕾丝,那样的繁复,那样的精美却又那样的甜蜜,像舌间柔甜得化不开的棉花糖,诠释着城堡中的公主该有的形象。而又有哪一个女孩没有做过公主梦呢?
丝与丝之间恰到好处的牵引与纠结,花儿一样,少女的心事一般,曲曲折折,千回百转。
一直渴望能有一条白色蕾丝的裙子,想着穿上它走在春天的街头,我迈出的每一步都将像是舞蹈。而我年少的心,定也会随舞动的裙摆羽化成蝶,起舞翩翩。然而――灰色的城市、灰色的街头、灰色的高考容不下洁白的蕾丝裙子,它属于开满玫瑰花的城堡。
在19岁的大学校园,连扑面而来的风都是醉人的。花的明丽、草的青翠、天的湛蓝让我关于蕾丝裙子的渴望复活了!放假回家和母亲一说,面对久别的爱女企盼的眼光,做母亲的百般宠溺,即使知道女儿衣柜里每一季的裙子都不下十条。
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没有我幻想中蕾丝裙子的款式。我的蕾丝裙子该是细腻内敛的白绸为底,玫瑰花形状的蕾丝温柔地依附于上,裙摆如百合般打开,微微旋转,收拢住一方的绚烂。
可是,可是,节奏如此高速的现代化城市,哪能接受这样的尤物?就如流行歌曲之于婉约小令,可口可乐之于冬雪煮茶。
我的眼光一点点暗淡。对我而言,蕾丝裙子或许只能是奢望,如我永远也无法触摸梦中的白云。
母亲却在这时架起了多年来不曾使用过的缝纫机,暗暗地买来白绸和蕾丝,自己动手做起来。当我看到一条精美的蕾丝裙子一如我想象的那样向我绽开纯洁羞涩的微笑时,我的眼睛也瞬间涨满了泪滴。我的母亲,用她的手和爱,在我儿时家庭困难时为我裁出一件件新衣;又是我的母亲,用她的手和爱,圆了我年少虚荣而华美的梦!
对着镜子,我看到了我19年来的幸福,看到了母亲在我身后满意的笑容。脑海里有句话在一直翻滚:什么时候,我也能为母亲披上一件她梦中的羽衣呢?
回到学校,是春风熏暖的三月,我的蕾丝裙子在校园的小路上开出一朵朵微笑。风带起蕾丝,它便飘逸地舞动,如我呼之欲出的心事。
话剧《睡美人》在学校公演的时候,我成了主角,穿着我心爱的蕾丝裙子。我看见它在玫瑰丛中随我的脚步舞蹈,吸引了全场的目光,我的心也甜甜地笑了。在聚光灯下,我仿佛看见母亲含笑的眼睛,突然明白:我就是母亲梦中的羽衣。
粉红诱惑
我最为钟爱一条粉红色的棉布长裙,它是我所拥有的第一条长裙。
初夏的繁花唤起我少女的有关爱和美的联想,18岁的我竟然心心念念地想拥有一条长裙。是与母亲逛街时发现他的,老板笑眯眯地从衣架上把它取下要我试一试,我就近乎虔诚地捧着它走进试衣间。穿长裙在我看来是一个女孩从懵懂到长成的标志,在此之前我从未试过。待我打开试衣间门在老板的惊叹声和母亲赞许的目光中走到镜前,我简直被另一个我所震慑了:静静下垂的裙摆收敛了小女孩的稚气,胸前的几朵淡紫色手锈小花吐露着少女的娇羞,粉红色是充满梦幻的娴雅气质。就那样临镜的一眼,我就知道我和这条长裙结了缘。
而我那时侯还不知道,长裙为我开启了一个季节,也结束了一个季节。成长,是那样的疼痛。
毕业聚餐我穿上了我的粉色长裙,胸前缀了一颗黑珍珠。当我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我从他们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的美丽。高中生涯结素了,可是,我对他的感情怎么办,也要结束吗?
聚餐地点是在海滩上的一个小酒店。酒店在海滩上置了桌椅、烧烤架,大家就那样边吃着自己烤出来的东西边喝饮料或者酒。有人在干杯,有人在拥抱,有人在哭泣,有人在烧高中课本。我独自一人起身,到离海最近的沙滩上散步。暗夜里,海风猛烈,吹得我粉色的裙摆像云一样大朵大朵地张开,如此仓皇。我俯身捧起脚下的细沙,沙子纷纷扬扬地坠落,我抓紧,它却流逝得更快。那从指缝间逃走的,不仅仅是沙,还有青春吧?
心里莫名的感伤,想哭泣,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远远地有人在喊:“7班的过来呦,拍集体照!”我朝那有灯火的地方慢慢踱回去,见他朝我走过来。我吃力地避开他的眼神,他一直走近,走近。我索性闭上眼,他和暖的气息贴近,随后,他的手落在我的发辫上,轻轻抚了一下。我的心一阵颤栗,这,该是他对我的极限了吧?
恍恍惚惚地和他走回人群,恍恍惚惚地拍照,然后恍恍惚惚地看他潇洒地和其他女生拥抱,告别,头也不回地离去,恍恍惚惚地喝啤酒,恍恍惚惚啤酒倾洒在我如云的裙摆上。湿透了,湿透了,我18岁的心!
回家后我倒头就睡,有很多的星星,海上的星星在梦中眨眼,如同夜空的泪花。
第二天醒来,走到阳台,发现我的粉色长裙在晨曦中舞蹈,那样的干净,丝毫看不出那种从小麦中提炼的液体曾经在它身上奔跑践踏。我知道,一定是母亲连夜为我把裙子洗了。
只是,有些东西是难以洗掉的,母亲知不知道呢?
白衣飘飘
上中学那会儿,天天都要求穿校服。学了法律后的我回忆起那时,常常想那是否也是种侵权行为,但是,那时的我们全是那样的温驯,乖乖地躲在统一的服装内。
记得冬季的校服,女生是靛蓝色的外套和百褶裙,男生是接近黑色的那种墨蓝的外套和长裤。无一例外,上身都得搭配白衬衣。我想那样的款式和颜色,不搭配白衬衣都不行,于是乎,本不活泼的冬季校园,因着这一身身靛蓝与墨蓝和一点点白,更显得沉默肃杀。
况且,重点中学的孩子,大多是沉静的。
然而,毕竟青春年少,有多少人又真正甘心天天穿着一身老气横秋的衣服?至少我不。常在有阳光的冬日午后,脱下外套,拿上一本小书,通常是我喜欢的诗词,到学校最偏僻的凉亭。阳光和暖地照在书页上,描下了让人平安喜乐的橘黄色,莫名的,我的白衬衣就镀上一层堇色的光晕。我很满意有些耀眼的白搭配上靛蓝的百褶裙,它让人想到一种水样的清纯。更何况,白衬衣是我精心挑选的。我闭上眼迎在光里,背“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在我嫩绿的青葱岁月。
一直很怀念那件白衬衣,因为它是那样的合适。无法确切地说出它是什么布质,它的通身有一种微微发亮的丝般的感觉。领口,前襟,袖口都以同样的布料叠成褶皱细细地滚了边,配以同样色系的大纽扣。整体而言,大方不失童真,端庄不失活泼。
穿着它行走于校园,我似乎听到阳光在周围发出爆米花时特有的那种“噼啪”声,热烈美好。心情就轻盈盈地“呼啦啦”旋转起来,如在春天捉弄风儿的风筝。于是很是快乐,尽管那是在竞争激烈,满校园靛蓝墨蓝的重点中学。
世上的事就是那么奇妙,有时仅仅是一件衣服,一枚发卡甚至是一抹口红,都能让你的心情有所改善。
那件白衬衣就是这样,陪我经历了一堂堂课,一次次考试,一场场活动。尽管在那期间我有很多白衬衣,它仍是我最为钟情的一件。
后来,我把它带到大学。
那个飘着栀子花香味的四月,当我穿着他配上粉红色有美丽蝴蝶结的长裙遇上他的那一刹那,有许多故事就如宣纸上的墨痕那般徐徐晕开。
也曾有过月下石榴树小道上的呢喃,也曾有过阳光里白桦树边的执手。可是,一切都有结束的时候,如我钟情的白衬衣在我某一次洗涤时,极细微的一声:裂了。
那一刻,眼泪也像裂了口一样,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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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风过,了无痕。 时光在岁月的蹉跎中旋转,流出的是悔,流不尽的是泪。在这片用悔和泪冲洗过的中原大地上,你能认出那个手握残剑的,就是曾经陪你浪迹天涯的人么? 的确,“一把剑,一壶酒,情堪以舞,愁断以酒”,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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