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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_作文550字读后感

日期:09-07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2642我来评论

导读:  读了这本书后,罗琦琦这个可爱、不服输的小傻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她经历过的许多事也曾在我身上发生。被老师冤枉、情窦初开、交“江湖朋友”......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似曾相识。  罗琦琦,这是书中的主人公,从小和外.....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_作文550字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后,罗琦琦这个可爱、不服输的小傻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她经历过的许多事也曾在我身上发生。被老师冤枉、情窦初开、交“江湖朋友”......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似曾相识。

  罗琦琦,这是书中的主人公,从小和外公长大,小学回到父母身边,特殊的经历以及所处年代的原因,罗琦琦的成长或多或少都能折射那个时代童年的生活,所以很容易感觉到“这不就是曾经的我吗”。书中的人物,也就是罗琦琦成长所接触到个性各色的人,都仿佛是自己的同学、朋友,因为无法减弱的共鸣感,很容易记住几乎所有人的名字,林岚,陈劲,张俊,高老师,聚宝盆、晓菲,关荷、杨军、林依然、小波、李哥、乌贼、妖妖,六哥等等,他们之间错综的人物关系和摩擦就像让你看到你的童年,于是罗琦琦长了一个童年自我的缩影,她成长道路上经历的坎坷都是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开始期盼她能和老师同学融入到一起,又为她的倔强和“特立独行”感到骄傲,她把我们小时候没有做过、做过或者想做却没有胆量做的真真实实的演示给我们;逐渐喜欢上这个错综的小姑娘,希望罗琦琦能够坚持自我,能够考出好成绩,甚至希望无论是小波还是张骏能理解她,就仿佛学生时代的自己,就算所有的人不支持自己,我也要骄傲的挺直腰杆,唯一在乎的就是他或她的眼神和评鉴。

  真正了解自己才能做真自己,是29岁罗琦琦给我的感受,恬静而独立,知性而又对生活充满热情,尊重感情而又渴望感情。成长的道路上有太多的晓菲,有很多关荷,也有杨军和林依然,却少有小波,难得罗琦琦。也许你明白自己想要,却很难敢于追求,甚至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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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记忆不总是美好的

  记忆里有着过去,回味起来像一杯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味道才得到醇厚。

  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青春时光的故事。主人公叫罗琦琦。

  罗琦琦出生后先是跟着父母住。但随着和他只差一岁的妹妹的出生,罗琦琦被送到了外公家。在这里他受到了外公所有的宠爱。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琪琪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父母把琪琪接走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外公,直到外公过世也没能相见。来到家里,他再也没有感受到像外公那样的疼爱了。所有的好东西都让着妹妹。他变得孤独,不再活泼。上了小学,他遇到的数学老师,赵老师是一个势利眼,对于身处差生行列的她和张俊很不好。有一次,找老师怀疑罗琦琦偷了同学的钢笔,对她推来推去,这使得琪琪很恼怒,一怒之下,他背起书包,离开了教室,走出了学校。

  她走进了一家被老师和大人禁止去的地方“游戏厅”,在那里,他认识了小波,乌贼,李大哥还有妖娆。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但小波护着琪琪,对琪琪特别好。虽然琪琪身处污浊的环境,可她并没有因为环境而变得坏,反而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琪琪喜欢看书,每次上赵老师的课就逃来这里看书。他自己在悄然的变化着,由自卑走向自信,由任人欺负逐渐变得强大。

  后来她和被称为“神童”的陈劲坐同桌,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后来陈劲跳级去了一中。

  一个真正改变他命运的老师来了。一个中专毕业的年轻女子,高老师。高老师经常帮助琪琪,虽然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可是琪琪认同了高老师。为了数学竞赛暑假高老师帮琪琪和张俊补习。他和张俊在竞赛中获奖了。

  初中就这样过去了,高中时代就紧接着来了。她和张俊竟然都考上了省重点中学,一中。在高中,琪琪成绩很好,一直是年级第一,但张俊也不差。晓波逐渐从琪琪的生活中淡化出去。她和张俊谈了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苦涩的初恋在伴随着高中的结束而走到了尽头。琪琪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清华大学。

  番外三篇讲述了张骏和小波十几年后的事。

  小说到这里纠结说了,可我的想象缺啥不住了车。罗琪琪这个女主人公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想象,他伸出浑浑噩噩之中却不堕落,我很钦佩她。他对学习,对读书热爱带了极致,令我刮目相看。这个女相角色的成长,牵动着我的心。我决心向他看齐,或许我没有她那么优秀,但只要肯下功夫,进步总会有的。

  这本书是一段青春回忆性小说,正处青春期的我因为她而有了方向。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觉得我应该倍感珍惜的度过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充满青春的色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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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逃离

  却没勇气

  因为有挂念

  想放弃

  却没魄力

  因为有压力。

  真的怀念

  宽阔的肩膀

  温暖的怀抱

  严肃的面孔

  温柔的笑容

  真的怀念

  叽叽喳喳的小鸟

  四季常青的大树

  从未枯竭的山泉

  延绵不断的泥路

  我知道

  回不去了

  岁月让我淡忘

  梦想让我离开

  我知道

  回不去了

  爱情让我牵挂

  青春让我忧愁

  忘不了今生

  也不敢期待来世

  所以只能

  留恋生命

  眷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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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迈进青春殿堂的我们懵懵懂懂,不知是喜悦还是哀愁,我们都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却已不是那颗最最童真的心……

  时间就像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的在我的指尖流过,因为时间,我们都开始变化。原来讨厌的老师,现在很怀念;原来在一起吵闹的同学,现在成了好闺蜜,好哥们;一切的一起都开始悄然变化,但永远不变的是那份友谊……

  记得那是寒风刺骨的冬天,我和好朋友庭庭一起去坐公交车。嘀-----一声长鸣过后,125路公交车停在我们面前,我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摸了摸兜。‘‘钱呢’’我惊慌失措的摸着那个不知何时破掉的裤兜,糟了,钱丢了,我望着望着庭庭,看见她表示只只有1元钱。该怎么办啊,我难道要冻死在这。我黯然伤神的走下车,庭庭一下拽住我,把那一元钱投了进去,自己走下了车。车开走了,我从反光镜看见正冲着我白手的婷婷,两行热泪缓缓流出。

  现在庭庭已经转走了,但我们的情谊永远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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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爱蹲下来,看地上时光的痕迹,像一行行蚂蚁穿越我的记忆。我们曾微笑着说,我们停在时光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

  高晓松说:“回忆是一种病,悲伤是一种残疾。”可年少的我们却始终情愿痛。

  在那个落叶飘零的季节,我认识了,一个喜欢落叶的女孩。的脸上总有干净的笑容,她是个快乐的女孩,并带给别人快乐,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肆无忌惮。我喜欢牵着的手,她的手好柔软好温暖。我总是说,有牵着我,我就什么都不怕了。我们就这样牵着手穿梭于一季又一季的流光中。说会和我永远牵着手走下去,我一直这样相信着。

  每天,我们会一起等待那破晓黎明的第一道光芒,看万物睁开惺松的睡眼,然后就是兴致勃勃地讨论着要去哪打发时间。我们恰好都不是乖巧的孩子,所以有时候当“老夫子”正激情飞扬的时候,我们早已不见了踪影。我牵着的手在风中奔跑,任风肆意地扬起我们的头发。我们通常是气喘吁吁地跑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停下来哈哈大笑。费尽心思去寻找向往的乐土,小心翼翼地注视着身旁快速流走的世界,生怕错过某些景致。我们喜欢漫无目的地走路,喜欢体验迷路的惊险;我们 喜欢躺在草地上看澄澈的天空,喜欢安静地听杰伦的歌;我们喜欢看烟花在夜空绽放、旋转、升华,喜欢做很多喜欢的事,享受着简单的快乐。

  说,在这个善变的世界中,唯一不变的会是我们,我们会一直快乐着。虽然时间会冲淡很多事物,但却无法使我们的友谊黯然。直到离开了,我还是这样坚定不移地认为着。

  当华美的落叶落尽时,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见。去年叶落的时候,回来了。我的兴奋如喷泉般不可遏止。可是当我再次牵起她的手的时候,感觉有点冰凉,触摸不到我期盼已久的手心的温度。走在我们的小路上,她沉默了,不再说她又看到什么什么树落叶了,不再小心翼翼地拾起那落满一地的忧伤。的脸上多了几丝忧郁,我再也找不到那熟悉的微笑,熟悉的感觉。的眼中多了些世俗,我想她已经忘记了我们最初那份纯洁的梦想。我们久违之后终于又再次十指相扣了,依旧的风景,依旧的面容,我们却把重要的东西弄丢了,我被重要的东西抛弃了。如此接近的距离,感觉却是这么陌生,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有人说:“一公里不到的世界,一辈子回不了的原点。”物虽是但人已非,变了,亦或是我变了。

  原来“永远”只是一个太华丽却不堪一击的字眼,而童年却是一个太唯美而易碎的梦。我们始终无法逃离时间翻云覆雨的手掌,最后被它摔得粉身碎骨,体无完肤。那些曾经的故事在风中飘着,始终不会远去,但是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开始明白,所有故事的美好开始,不过是为了演绎凄凉的结局,时间可以让我们拥有一切,同时也可以让我们失去一切。现在我只能以一种绝望的姿态去回忆,回忆我那些早已死去的时光、快乐还有张扬。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从前了。我疲倦了,我也不是一个愿意把碎片耐心地拼好,违心地告诉自己它仍然完好如初和新一样的人。我明白逝去的再也回不来了,永远地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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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什么时候回不去了

  流年在时光里,稍纵即逝――题记

  如果用眼泪来表明现在的回忆,那大海就是我的见证。

  离上课前5分钟,我安静的坐在座位上看着我的朋友嬉闹,呵,很久了,很久都没有和她们在一起度过时光了。

  上课铃声响起,忽然两张彩色的这的非常漂亮的纸飞到我的桌上,反过头,那两人早已回到座位上了,我默默地打开信封:

  Dear 铁

  铁,最近怎么了,每次都不看见你的笑脸,真的对不起,我这几天都没好好陪你,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好好和你在一起,好么,原谅我,我一定会好好陪你的。

  By、文

  Dear 铁

  不知道为什么呵,我总感觉我会和你分开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只不过,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现在,我只希望,女神在眷顾我一次,让我们能够做一辈子好朋友。

  By、刘

  突然发现眼角湿了,赶紧用纸巾擦干,可不知道怎么了,眼泪越流越多,同桌问我怎么了,我牵强的回答:沙子进眼睛了......

  我的朋友们,你们知道么,其实,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是我没有好好陪你们,是我在最关键的时候,独自一人走掉,就算犯了错误,也是你们在歪理中包容我,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回不去了。

  我开始学会珍惜,珍惜你们给予我的一切,可是,时间在我身边悄悄溜走了,等我学会了珍惜,也只剩下一年半了。。。。。。

  我的好朋友们,不是我们的距离远了,而是,我们的城府深了......

  想在的我,即使知道回不去了,也要珍惜......――后记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

  最近几天,晚上睡觉之前总在听S·H·E的歌,听着听着就会想起十七岁那年……

  我的高中时光是在恩施市二中渡过的。由于中考失利,没能进入爸爸期待的重点高中,爸爸曾想方设法想要将我送到恩施市一中读书,可是,倔强的我坚持要在二中读书。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一群最爱的“珍宝”,她们就像北极星一样,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却不能让人忽视!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我最美丽的青春时光。感谢她们一路陪我相伴,直到现在,我都不后悔当初选择到二中读书,正是因为这里,我才收获了视为珍宝的友谊!

  “叫花”——高中第一个朋友

  叫花,好久没和她视频了,不知最近还好么?还记得《恋人未满》这首歌是她给我听的,听完之后,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首歌,也喜欢上了S·H·E。我和叫花是最先认识的,从最开始没分班的时候就在8班做同桌,分班之后,我们被分在同一个班,且还是同桌。也许,缘分这个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吧!

  叫花有个很魁梧的身躯,可脸却好小,白白净净的皮肤上有一双比杜海涛的眼睛还要小的眼睛,可睫毛却出奇的长又翘,性格大大咧咧的,有时候脑袋里就像少了根筋,用现在的话来形容就是“二货一个”。

  记得一次午睡,我见她似睡非睡,便对她说:“我帮你剪指甲好不好?”她哼了一声,我当她答应了。在剪指甲的过程中,她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可当她醒来看到指甲被剪时,大发脾气,因为我把她的指甲剪成了锯齿状的,不过好在我的脸皮也够厚,在坚持不懈地道歉和逗她开心后,她总算是给我开了笑脸,还送了我一个黄色的发卡,样式很简单,可我却一直用到现在。

  “六一”——爱吃苹果的朋友

  每次说起六一,我自然就会想起苹果,不知道现在的她还是那么喜欢吃苹果吗?

  我现在可是把苹果列为最讨厌的水果之一,高中三年真的是吃腻了,现在看到苹果都有想吐的冲动。

  记得到高二时,或许真如书中所说,青少年会很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也不例外,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也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了。

  无论怎么看,我都觉得自己太胖,于是便和六一一起实施了减肥大计。

  记得当时中百仓储刚在恩施落户,于是每个星期天下午,我们都会跑去超市买水果,而首选的水果就是苹果。接下来在学校呆着的六天,每天下午我们都靠吃苹果来果腹,晚上就疯狂地跑楼梯,还专门买了保鲜膜,只要是可以减肥的方法,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全都用上了。后来,我们还真是瘦了下来,总算对得起自己了。

  现在六一经常对我说,当时幸好没有去卫校读书,因为舍不得我,不忍心离开我,所以硬是和妈妈唱了对台戏。听她这样讲,我都会觉得很心酸,即使她每次都说得风轻云淡似的……

  “丢丢”——给我买牛奶的朋友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给自己取名叫丢丢,或许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预言我会把她给弄丢了。掐指算算,我和她整整三年没见过面了,从高中毕业到现在,我们都没见过面,难道我真的把她给弄丢了?

  即便三年不见,仍记得丢丢的模样,黑黑的皮肤,就像在炭中烧过一样;瘦小的身躯,可是饭量却大得惊人;爱笑,笑起来就像疯了一般,常常狂笑不止。

  虽然外在这样,可她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高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记得当时我的腿老是抽筋,每次抽筋都疼得说不出话来,为此,她专门向老师请假出去给我买牛奶喝。很谢谢那些牛奶,喝了之后腿真的不抽筋了。

  不过,现在她再也不会买牛奶给我了,因为我把她给弄“丢”了。

  丢丢,我想对你说,我的心并没有“丢”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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