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手-高一写人作文_作文800字_高一写人作文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导读: 杨一手从小就没了爹娘,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除了上学读书,杨一手还要洗衣做饭。按说,杨一手的双手应该布满风霜的痕迹,可他的手偏偏细嫩白皙。 小小的杨一手有两个爱好:一是爱用刀子将萝卜、南瓜、泥巴雕成各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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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9-06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3869我来评论
杨一手从小就没了爹娘,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除了上学读书,杨一手还要洗衣做饭。按说,杨一手的双手应该布满风霜的痕迹,可他的手偏偏细嫩白皙。
小小的杨一手有两个爱好:一是爱用刀子将萝卜、南瓜、泥巴雕成各种动物的形状;另外一个就是,遇到村里有红白喜事,他喜欢围到大铁锅边流着口水看厨师切菜炒菜。这时,厨师会悄悄塞给他一点肉。杨一手接过,迅速揣进兜里,等回家后和爷爷一起吃。
长大后,杨一手依然不改这两个爱好。有个厨师觉得杨一手可怜,就收他为徒了。这样,杨一手不仅能经常吃上肉,还可以挣点钱补贴家用。杨一手视师傅如爹,刻苦向他学艺。
就在师傅觉得杨一手可以出师单干时,意外发生了,杨一手的左手掌不小心被打米机绞成了肉酱。望着沮丧的杨一手,师傅直摇头,乡亲们也感叹不已。
杨一手只有一只好手,乡亲们就叫他杨一手,他的真名倒记不得了。
那天,爷爷快不行了。他挣扎着从枕头下拿出个泛黄的账本,对杨一手说,那是杨一手的爹留下的,上面记载着他们家在村里的欠账,希望杨一手以后能将钱还给乡亲们……望着密密麻麻的数字,杨一手沉默了很久很久。
第二天,安葬完爷爷,杨一手就离开了村庄。他到底去了哪里,乡亲们无从知晓。
乡亲们再次看到杨一手,是在三年后,而且是在电视里。县里举办首届厨艺大赛,在众多参赛选手中,大家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只有一只好手,而且很细嫩,很白皙。对,他就是杨一手。比赛中,杨一手伤残的左手和右手配合得十分娴熟,龙飞凤舞。他凭着精湛的厨艺和雕工一举夺魁,电视机前的乡亲们都为他鼓掌欢呼。
从记者的现场采访中乡亲们才得知,杨一手离家后去到了县城,在一家酒店帮忙采购食材。杨一手利用这个机会,向厨师们偷师学艺。不久后,他又拜大厨为师,潜心学艺。大厨十分欣赏他的为人,将女儿许配给了他。
厨艺大赛后,杨一手在县城里开了家酒店,名字就叫“大厨杨一手”,顾客盈门,生意红火。
腊月二十四那天,杨一手关了酒店大门,带着厨师团队和食材回到村里,办了整整六十桌酒席。杨一手邀请全村老少去吃酒席,说是要感谢大家过去对他家的帮助和支持。
杨一手拿出了那个泛黄的账本,说要连本带息将钱还给乡亲们。吃完酒席后,他逐一还账。杨一手还说,以后每年腊月二十四,他都会回到村里请大家吃顿团圆饭。
老人们竖起了直挺的大拇指,小孩们啪啪啪地鼓红了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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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是一个我们都很熟悉的字眼。而我有一个很特别的对手,他的外号叫作温瞎子。我们在场上是对手,而在场下我们却是朋友。
温瞎子是我的朋友的外号,其实他的原名叫温博,只是因为一天到晚总是笑眯眯的,眼睛总像睁不开的样子,所以大家才给他起了这么个美名。他很幽默,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笑星,只要有他在我们班里就一定少不了欢乐。然而在我的生活中,他可一直是我强大的对手。
有一次,我们考期中试,在考试之前,这位老兄略带挑衅地安慰我说:没事,不就是考试吗?没兄弟考的好,也别灰心,慢慢来嘛!我听到这句话,心里顿时很不是滋味,心想:为什么他总是觉得比我强!哼,我一定得超过他!
于是,在考试的时候,我每一道题都认真再认真地去做,恐怕把哪道题写错了或是忘记写了。而你再看我这位对手,却悠闲的趴在桌子上了,还有创意地用纸折成了一根烟的形状,放在嘴里假装吸着烟装老大!嘴角还不时地露出几丝得意的笑!
考完试以后,这老兄还笑着对我说:这次我肯定超过你!我心里很不服气,一气之下就和他赌了一元钱。最后我的成绩超过了他,而他呢?却天天躲着不让我看见他。
通过这次和对手比试,我明白了其实人生中有许多对手,但这些对手都是不难超越的,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对手,只要超过自己,就算成功!
每个人都应该有前进的动力,我前进的动力是一个对手,不管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做得比我好的对手,我会向她学习,渐渐抛掉学习和生活中的陋习,塑造更努力的自己,目标是,超越我的对手。
不管在小学还是初中,我都有这么一个对手,她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都显得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她不仅是我的对手,也是我的榜样,终有一天我要超越她,这是我目前为止的一个目标,虽然不大,但是我也要更努力一点。
每次的考试我们之间就差一两名,成绩嘛,语数英,我总是英语和语文在她之上,但是数学,显然是她获得了优势。在次科中我们的成绩都是差不多的。上课的时候,她听得很认真,我则在一旁打瞌睡,特别是数学课上,老师的紧箍咒催眠曲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在很认真的抄着笔记,我看到她这么认真,我也不好意思开小差了,也挺直腰板,打起精神来,听数学老师的课了。下课的时候,她一般会在座位上看书,我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她都会耐心讲解,一遍二遍三遍……我的对手很强大呢,我也要努力了,加油!
在学习中,她是我的榜样,在生活中,我也要向她学习呢!
如果路边有一个可怜的乞丐,她就会同情心泛滥,即使饭钱不够了,她也回去给钱的。在路边有流浪狗,她都很想把可怜的狗狗带回家去,但是她的爸爸妈妈不喜欢猫猫狗狗,所以她就只能在心里同情着它们。让我记得很清楚的一次,刚放学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和她正要回家,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忘记带伞了,她毫不犹豫就把伞借给了那个女生,因为我和她家并不同路,所以我不能把她送回家,她只是笑笑说:“没关系,我家离学校不是很远,多走几步路就到了。”但是我是知道的,她骑自行车回家最少也要20分钟的。我不得不说她很“傻”,但是“傻”得可爱。
我的对手,你是我前进的动力,是你激励我奋斗,你让我抛弃了许多陋习。在这里我想说“对手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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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分到了第一组。两组人数相等,就要用实力一决高下了。第一位是“包子”。老师一声令下,他立马动起笔来。我的心简直悬到了极点,在后面不停地跺脚、拍手。小包也开始着急了,写出的笔画歪歪扭扭,活像张牙舞爪的大怪兽。“包子”写完了第一个字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给了下一位同学――吴晨昊。小昊不急不慢、不慌不忙地写完后交给了陈润怡。天哪,这不是折磨人嘛!我急得都想上厕所了,仿佛心里有一把大火在熊熊燃烧,整个人都要烤焦了。再看小润,她的笔画更潇洒,这个“实”都成四不像了,头上的宝盖头东倒西歪,两点紧挨在一起;一个“大”不知所措,它的左脚都脱臼了。
呵,轮到陈怡廷了,下一个就是我。廷廷写得还算比较快,三两下就搞定了。我迅速接过粉笔,“沙沙沙”地写了起来。嘻,我分到的是“小”,对我这种反手写字一窍不通的菜鸟来说,真的再合适不过了――一个圆润的小钩子,两个大大的点点,平时三秒钟能写完儿的“小”字,对于笨拙的左手来说真是太不容易了!呼,终于写完了。我将粉笔飞快地递给了下一位同学。只见他双眉紧锁,小嘴嘟着,眉头就像一个大麻花,表情严肃,一拿到粉笔就“唰唰唰”奋笔疾书起来,似乎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因为跳高比赛不慎摔伤了右手,这样我的生活一下子乱了套。
是大的麻烦是我不能写作业了。一开始,父母坐在一旁陪着我,写日记、造句、答题,都是我口头表述,请他们代劳了。过了一个星期,他们不胜其烦,同时也想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倘若我的右肘在期末考试之前没有好,他们又不能代替我考试,于是,他们决定:让我用左手写字。
用左手写字的麻烦可不少哩!为此我还哭过不少鼻子。因为笔在手上不听使唤,老半天才能写一个字儿。不仅速度慢,而且很费劲,写出来的字像螃蟹爬。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尤其在听写的时候,我总是跟不上,常急得想哭。为了让我写好字,妈妈还买来一本字帖让我练。
一次,我作业实在是做得太晚了,都快七点了。我还要泡脚,就对妈妈说:“妈妈,我能不能明天写,都这么晚了。”
“不行!”妈妈很果断地回答我,“实在不行,一边泡脚一边写好了!”
母命难违啊!我只得继续写。
虽然左手写字没有右手那么顺溜儿,也没有右手写的漂亮,但是经过大半个月的练习,我用左手写的字也十分端正了。盼望我的右手早日痊愈,让左手快点解放。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徜徉在文学的海洋,或许汹涌的海浪让你心惊胆战。但请你不要停下追逐的脚步,待柔和的海风拂面吹来,你将豁然开朗。让我们一起感受文学澎湃的力量,倾听心灵的最美回音。
文学创作,强调的是“吾手写吾心”。要写出美文,就要打好写作根基:
首先,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清晨的校园,因朗朗书声而洋溢青春的色彩。沉浸在书声中的我们,渐渐学会了赏析诗文,又仿佛与诗人进行深切的谈话。就这样,华丽的词藻,动人的情节深深烙印在脑海,成为写作的一大宝典。多读书,读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享受抑扬顿挫的语言美,领悟别具一格的内涵美。
其次,善于积累,如鱼得水。偶尔看上一本杂志,被绘声绘色的语言深深吸引的时候,请毫不犹豫地把精华收藏在本子里。在语文课堂上,我们可以把千古名句记下。如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那磅礴的气势透过语言跃然纸上。读了一份报,当时政评论迸发锐利光芒的时候,也应悄悄把它记下。语言遍布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它是我们展翅飞翔的加油站,更是砌成妙文佳作的一砖一瓦。
有了好的写作根基,还要学会用心感受,妙笔才能生花。有时,我们会碰到乌云压顶的一天,跟某某同学吵了一架,心情特别糟糕。那就掀开本子,尽情宣泄!让所有的不愉快一泻而下,去迎接雨后美丽的阳光吧!有时,校园里一株不显眼的植物,在春天甘露的滋润下盛情开放。那也把心中的丝丝感受写下,把花儿的坚韧品质写下。无论生活是粉红色,或是淡蓝色。请不要埋没心中的千愁万绪,随心所欲地挥动笔尖,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
用心感受,才能写出真情实感。真情实感是文学作品的生命,无论是诗歌、散文还是小说,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以情动人。譬如朱自清的《背影》,就是以亲情打动人的。“吾手写吾心”,就不能无病呻吟,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
你写不出莫言,但一定能写出你自己。你写不出名句,但一定能写出心灵的最强音!
=========下一篇精选作文拓展推荐=========前阵子在微信上看到一个在法国读书的姑娘的手写笔记,堪比艺术珍品。在规整的字体与布局中,明快合宜的色彩搭配让时光凝固。
今天到图书馆来,在小卖部看到一本心仪的胶套本,蓝色与粉红上下渲染着,将人带入了阳光雨后的树林。
空气清新。
点一杯竹叶青,窝在图书馆咖啡吧的高背沙发上,在这本文艺气息十足的笔记本上,记录下上午听课的心得。慢时光,需要慢慢品读。时而翻看从阅览室带过来的图书,遇到感兴趣的话题,用毕加索钢笔记录下点滴。
人民日报曾发布了一条简单生活的号召,其中有一项就是:停止使用中性笔,在家中准备一支好钢笔。
高中的时光,一支钢笔一直陪伴着我。不同于使用中性笔的是,使用钢笔不仅仅书写更加流畅,更能写出笔锋与轻重缓急,更重要的是,钢笔属于耐用品,用得越久,与它之间产生的感情越发深厚。也曾换过几次钢笔,但每一次更换钢笔的心情总是难舍难分的。总觉得自己和那支旧钢笔的缘分未尽。与钢笔的分手,是于记忆的载体的告别,从此意味着,记录下你这一段时光的一个老朋友与见证者从此不再与你相伴。这种感觉,总是让人唏嘘感叹。
上大学以后,几乎告别了钢笔。在大一下半学期的时候,中性笔成为了我记录课堂笔记的主要用笔。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文具店里看到一支心仪的“毕加索”钢笔,价格也是不菲的,要一百出头。不知怎么的,这支钴蓝色的大气饱满的钢笔,唤起了我陈年的记忆。我想起了第一次看见好友细心运笔、写出漂亮的带有笔锋的字时的情形;想起了多年自我习练书法过程中的许多心得。久久驻足,终于还是买下了这支“毕加索”。
刚才,便握着这支心爱的钢笔,在那本新买的文艺气息十足的胶套本上,写下了点滴字句。
好的时光,是需要用心感受,用手记录的。在摄影术发明之前,画家可谓承担了这一重任。同时,画家们沉浸自然风光的同时,也在发挥主体性的作用,建构出了属于自己的印象。
喜欢印象派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不是对自然风光的机械重复。而一扫而过的印象,往往是最为感人的部分。画家捕捉了这一印象,创造出许多明丽动人的画面。
对于一个用文字记录生活的人而言,飘过脑间的灵感,正是现实世界的一幅印象派写照。
用笔记录生活,不仅仅是还原生活,更重要的是,建构一个时光的掠影。每一次回顾,都会发现别样记忆的影子。
这样的书写,大概可以写就博尔赫斯笔下的“沙之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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