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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行作文300字_小学一年级作文

日期:08-18 作者:网友整理    人气:5136我来评论

导读:  今天,我刚从外婆家回来,就和爸妈商量说去北山玩。全家一致同意,出发啦!北山的路弯弯曲曲,绕得我晕乎乎的。  一个小时后,到达北山,第一站我们去了观景台。观景台建在北山之巅,成U字形,在那里整个金华城尽收眼底,特别是晚.....

北山行作文300字_小学一年级作文

  今天,我刚从外婆家回来,就和爸妈商量说去北山玩。全家一致同意,出发啦!北山的路弯弯曲曲,绕得我晕乎乎的。

  一个小时后,到达北山,第一站我们去了观景台。观景台建在北山之巅,成U字形,在那里整个金华城尽收眼底,特别是晚上灯光打上的时候,可漂亮了!第二站我们去了盘前村。到了那儿,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非常凉爽,大夏天的房间里居然不用开空调。其次是农民伯伯们种的无污染的有机蔬菜,萝卜、番茄、四季豆……各种各样,应有尽有!

  北山让我乐不思蜀,因为在这不仅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还能吃到美味的农家菜肴,并且可以亲身体验没有空调的夏天。回来的路上,我就和爸妈约好了,明天夏天还要来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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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我去了北山,那里群山环绕,树木茂盛,还有许多水库。我们刚到山巅时,看到远处的金华城变得好小,房子就像蚂蚁一样。几片黑乎乎的乌云飘了过来,还伴随着雷声。我们远远的看到,乌云从金华的西边飘到金华的东边,乌云飘到哪里,哪里就下起了大雨。它没飘到的地方还阳光明媚。这真是童话中的仙境啊!

  雨下完了,我在玻璃栈道上玩。栈道离下面的地有十米左右高,是由一块块大玻璃组成的。爸爸走过来,我说:“爸爸你别跟我走在一块玻璃栈道上。”因为我怕爸爸把玻璃压塌。第二天早上大雾弥漫还非常冷,我在玻璃栈道上玩。雾很大,水汽也很厚,在玻璃栈道的这一端,都看不到那一端了。风大得我跳起来就好像要被大风吹走了,风呼呼地吹,我披着毯子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大将军一样!

  在北山,我还和同去的小朋友一起玩三国杀、飞行棋、扑克……虽然北山就在金华,但是我们还是第一次到山顶,见到这么壮丽的风景,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再上北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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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天,我带着李永刚去北山打猎。北山,是我们那最大的山,山间有松鸡野兔,也有一些毒蛇。

  我们爬上山半腰,在一棵大树上,我看见一只啄木鸟正在专心致志地工作。“快打。”我对李永刚说。李永刚却说:“不能打,它是益鸟。”真没出息,什么益不益的,想着,我举起弹弓,嫂一声,树上的鸟一声没吭就栽了下来。我兴奋地拍拍李永刚的肩膀说:“怎么样,百发百中。”然后,我俩走向前去检鸟。突然,一条茶杯粗的蛇窜了出来,“快跑!”我大喊。太迟了,蛇已在脚下,张开血红大口,吐着信子。我刚想用弹弓射击,但蛇已用身子勒住我的腿,蛇头正向我一寸一寸地靠过来,我吓呆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向斯文、弱小的李永刚猛的用手捏住蛇头,把它按在地上,生与死的较量开始了……

  记不得当时怎样战斗,我只记得当时左腿如刀绞般的疼,李永刚呢,也在生与死的边界线上战斗。终于,蛇被我们这正气压倒了,它松开勒住我的身子,逃进草丛里……

  从此,我再也不让李永刚给我背书包,写作业了。我们成了好朋友。每天放学,李永刚都为我补习功课。班里有些人说我反过来成了李永刚的伙伴,我没有反驳,而是为我的“伙伴”的说法感到无聊。李永刚说的对,我们是好同学,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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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一日国庆节,阳光明媚,爸爸带着我到北山游玩。出游的人非常多,路上比较堵,但并没有影响我的好心情。

  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风景非常美丽,我们一口气开到了半山腰。这里有一座莲花观景台,站在台上能看见整座金华城,一眼望去,城市变得好小好小。我们接着往山顶开,在山顶,我看见高高的铁塔和一大圆球的房子,我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呀?爸爸告诉我,它们分别是电视台的转播塔和气象台的监测站。那里还有一片森林,松树、柏树、水杉像一个个士兵笔直地站立。深处还有一座村庄,叫盘前村,它可是全金华海拔最高的村庄,那里种着许多蔬菜,有萝卜、番茄等,非常新鲜美味,我们买了一些回家。

  爸爸告诉我,山的最高峰叫大盘尖,有1312米高。我心想:一定让老爸陪我登顶大盘尖,感受一下一览众山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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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真的是多年不写了,但是这篇小说却让我起了写的欲望,看它的时间,我忽然想起我13岁的时间,是向往草原向往鹰的,那时间的我稚嫩却有向往,不像现时被日常磨平了棱角,从小我就不认为自我是娇弱的女小孩,我始终觉得草原和草原上的马、鹰是适合我的,但是不了解什么时间开始,我竟忘了自我的这个向往,我终究是变得世故而怯懦了,尽管我自我并不想承认。

  这篇小说也并没有那么好,但也是让我看的又哭又笑,我想起我模糊的青春,想起那些我用心忘掉和不经意忘掉的往事,就像那首被唱滥了的《正因感情》歌词里写的那样: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感情/有时会忽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即使会经常忘了我还在爱着你。以前认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就那样在匆忙的成长中变成了模糊的印象,也有某些认为普通的事现时想来却是珍重的记忆,我的青春匆忙而混乱,但是那究竟是我的青春,永远不能重来也永远不可能磨灭。

  这篇小说里没有很坏的配角,我只是觉得在面对那些事的时间,那些小孩的用处再正常但是,不坏也不一味承受不中意的事,所有的人也是很好很好的。

  回回这个女小孩也是我哭的1个原因,她是个像彼得潘一样的小孩,单纯的让人惭愧,neverland一向是我心中的向往,于是我羡慕那个像彼得潘一样的小孩,我以前不想长大,之后又希望快点长大,如今我对过去现时和未来都怅然若失,我好羡慕长不大的彼得潘。

  看以前写的东西是一种煎熬,有部分句子根本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并且现时的我最厌恶矫情的人,以前的自我却是矫情的可怕,让我不想承认那是以前的我,但是我的青春期究竟是那样过来的,也许我是在慢慢的成长中抛弃了我以前最厌恶的那个矫情的、爱哭的、脆弱的、敏感的我,而强迫自我成了现时这个自认为成熟淡定的我,但是我想再过十年,我依旧会觉得此时的我矫情幼稚的无可救药,究竟,人总是在慢慢成长的,不管多么不情愿,不管多么痛,究竟是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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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永航北山随笔,听说读完后让人眼前一亮。大家为了让眼前一亮,欢迎来到第一范文网方永航北山随笔栏目,小编已经沏好茶,恭候多时。

  方永航北山随笔篇一:厚黑

  你本来想走进这扇门,却因为一念之差就一不小心走进了另一扇门,这就是历史。可见,偶然性、随意性是历史的一个特点,正是这一特点,历史给人丰富多彩的感觉,同时很多时候让我们为之懊恼甚至不平。历史如果可以假设,那么就十分美好了,我们完全可以勾勒设计一个完美的太平世界;但历史是无法假设的。很多时候我们把某种不可思议的历史现象只能归之于天意了,正如项羽在失败前感叹“天之亡我,非战之败也”。不错,表面上貌似是天意的不可逆转,而实际上不也是由点滴人事造成的吗?正是这个项羽,倘若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那天下的历史不是将大改特改了——印到中国人骨髓里的大大的“汉”字将被抹去?项羽偏偏一念之差,妇人之仁,将刘邦放虎归山,而韩信一归附刘邦,楚汉实力马上逆转,项羽最终反被刘邦逼死。说来说去,项羽心肠不够黑啊,在自己势力强大时,却将优势拱手相让。近代文化奇人李宗吾认为中国历史上所谓的英雄豪杰成功的秘密,无非“面厚”、“心黑”,共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最后要达到“厚而无形,黑而无色”的境界。他以为“才华再高,脸不厚心不黑也难成气候;相反的,才华加厚黑等于天下无敌”。曹操心黑,刘备脸厚,孙权二者兼备,却黑不如操,厚不如备,于是天下只能三分。刘邦可是厚黑全才啊,黄毛小子项羽焉有不败之理。庄子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历代所谓的圣人无非是掌握了厚黑真谛的专家呀,所以中国的历史人物都可归到“厚黑”这条线上,这些人物写就的历史自然也不甚光彩了。李宗吾说得好:“老子见之,名之曰道德;孔子见之,名之曰仁义;孙子见之,名之为庙算;韩非见之,名之曰法术。”名义纷杂,本质还不就是“厚黑”之术嘛。

  方永航北山随笔篇二:扶苏

  倘若秦公子扶苏不是自杀,而是挥师讨伐胡亥,秦朝天下定是归属扶苏无疑——当然这只是假设;如果扶苏继承了秦始皇的帝位,秦朝历史绝不会如此短暂,将改写秦王朝或者说中国的历史——当然这也只是假设。扶苏为人正派,胡亥却是个昏庸至极的蠢材。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扶苏和秦国股肱之臣蒙恬惺惺相惜;而赵高与胡亥臭味相投,合谋篡权乱政,扣下始皇给扶苏的诏书不发,同时胁迫李斯,于是三人经过一番密谋,伪造诏书,由胡亥继承皇位,同时以始皇帝的名义指责扶苏不孝,指责蒙恬为臣不忠,要求他们立即自杀。扶苏接到诏书,马上自杀了——这让人很难想象,为什么不辨明真伪马上拔剑自刎呢,这人真是迂腐愚昧得可爱。扶苏死得真是可惜,我一直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不会如此简单。要知道,扶苏和蒙恬一起,率30万秦军主力驻防上郡,蒙恬文治武功威震匈奴,倘扶苏与蒙恬一道,打败草包胡亥几乎不是问题。胡亥即位之后,赵高指鹿为马,党同伐异,腰斩李斯,逼胡亥自杀,然后欲自立为帝,奈何众臣不从,才不得已立胡亥哥哥的儿子子婴为王。一个好端端的秦朝江山,就被心肠特黑的宦官赵高整得一塌糊涂,这是强悍至极点的秦始皇所没有想到的吧。所以,一个国家,帝王身边的权臣实在太重要了,他可以成就一个帝国,也可以立马毁灭它。

  方永航北山随笔篇三:帝王继位

  帝王继位的问题历来有些神秘,同时也颇有些血腥。开宝九年(976年)10月19日夜,大雪飞扬,宋太祖赵匡胤召晋王赵光义入宫,屏退左右侍从,两人酌酒对饮。忽然,守在殿外的宦官和宫女远远看到殿内烛火摇晃不定,赵光义突然离席起身,摆手后退,似在躲避和谢绝什么。不久,便听到宋太祖手持柱斧戳地,“嚓嚓”斧声清晰可闻,同时大声喊道:“好为之,好为之。”兄弟二人饮酒至深夜,赵光义告辞兄长出去后,宋太祖解衣就寝,次日凌晨离奇驾崩,年仅50岁。这段历史成了一个典故“斧声烛影”,有些恐怖阴森,同时疑点很多。会不会是赵光义毒杀了赵匡胤呢,这已经是无解的疑案了。赵光义一即位就迫不及待地改年号为“太平兴国”,而根据惯例,新皇帝即位,一般都是次年才改用新年号纪年。为什么宋太宗打破常规,将只剩下两个月的开宝九年改为兴国元年呢?莫非他心怀鬼胎,要抢先为自己“正名”以造成既成事实?同时他还抛出“金匮之盟”,说什么是母亲杜太后要太祖百年之后由赵光义继位,所谓“兄终弟及”。后人也推测,此为赵光义的杜撰,也更说明了他继位的心虚。还好,当时没人也没有实力来和他来争这个位子。皇位接得不明不白的最有争议的要算清代的雍正了。皇四子胤表面上对皇位没有兴趣、也不结党,其实是“不争是争”,任由其他皇子鹬蚌相争最终自个渔翁得利。康熙六十一年,康熙驾崩,留下遗嘱:“亲王皇四子胤,人品高重,深肖朕躬,必能可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此遗嘱由大臣隆科多宣布。对此,有两种意见,一是康熙临终遗嘱,传位胤;二是胤与隆科多篡改遗诏,将原本属于皇十四子胤的帝位谋为己有。孰是孰非,已是千古悬案。这里,遗诏是关键点,可是临终遗诏是由隆科多口头宣布,后来由胤命人写的,其真实性本身难说,也难怪民间传言篡改诏书一事了。尤其胤继位之后所作所为,尤为蹊跷,诛杀隆科多,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兔死狗烹杀人灭口;再是还诛杀了知道真相的几个康熙的得力太监,如魏珠、陈昌、郑进忠等,雍正杀得越彻底,越是令人生疑,看来他这皇位继承得实在不尴不尬,不过倒还是应了“脸厚心黑”之说。

  方永航北山随笔篇四:岳飞

  秦桧当然杀不了岳飞,能杀岳飞的只能是皇帝赵构。韩世忠当面质问当朝宰相秦桧:“岳飞何罪之有?”秦桧倒也干脆:“莫须有。”意思是“大概有,或许有”,其实正是这“莫须有”三字,倒说明了此事与秦桧恰恰无关,而是“此上意耳”。那么,宋高宗为何要自毁长城呢?其实这还是岳飞自个找来的。岳飞不好酒、不好色、不怕死、不置家产,高宗心里犯嘀咕了,岳飞这厮图的是什么呀,莫非是大宋江山?文官吕祉接管了中兴四将之一的刘光世的部队,刘的部将要求归岳飞节制而不得的情况下发生哗变,杀了吕祉,率五万多人叛降伪齐,史称“淮西事变”。高宗也不是昏庸无能的皇帝,意识到军队只认主将不认朝廷的恐怖性,你看大宋军队都叫什么“岳家军”、“韩家军”,就没有“皇家军”、“赵家军”,说不定哪天军队哗变,岳飞来个黄袍加身也未必可知啊,于是对岳飞由信任转为猜忌。岳飞天天挂在嘴上的口头禅是“直捣黄龙,迎回二圣”,这二圣是高宗的哥哥钦宗和老爸徽宗,这口号听得赵构心里很不是滋味。岳飞在政治上十分弱智,只晓得一味主战,反对议和,而高宗一面重用岳飞等武将高举北伐大旗与金兵相持,一面又不得不让秦桧等对金“议和”,以便得到喘息之机。历朝历代,好战不一定就是爱国,弯腰可能更利于国家。可岳飞不惜和皇帝对着干,连对自己的升迁都一连四折不接受,恃才傲物,还离军去庐山替母亲守墓,让高宗下不了台,他一而再、再而三犯了皇帝的忌讳,最后导致“风波亭”冤案。所以,岳飞之死,主要还是死于自己不善处理和皇帝之间的关系、不懂得为将者要低调的处世哲学。秦桧死后,赵构为许多受秦桧迫害的人平了反,却就是不愿意为岳飞平反,甚至憎恨“岳”字,把岳州改名为“池州”,积怨之深,可想而知了。

  方永航北山随笔篇五:公子寿

  扶苏接到诏书立马拔剑自刎,史上不乏其例。卫宣公十八年(前701),卫宣公受女人蛊惑,打算除掉自己的儿子——世子汲,竟然设下一条毒计,让汲持白旄出使齐国,途中安排刺客扮作强盗,杀死持白旄的公子汲。公子汲同父异母的弟弟公子寿得知了这个阴谋,便赶来告诉哥哥汲,叫汲不要去,然而汲却不愿逆父命以求生,宁可去送死也不愿意违背父亲的命令——这一点和扶苏颇为相似,都是死不足惜、义无反顾。公子寿看他这样,便借口饯行,两人在通往齐国的一条船上,频频举杯喝酒,在漫天雪花中,公子寿灌醉了哥哥汲,然后盗走白旄,去代汲一死——他想,用自己的一死或许可以唤醒父亲的良知。当寿持白旄来到齐国的边境,强盗们果然杀死了他。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我们宁可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可是世子汲酒醒后(估计不需要多久时间),匆匆赶来,他对强盗说:“你们杀错人了,我才是你们要杀的汲。”强盗不杀白不杀,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于是就杀死了汲,并把情况汇报给卫宣公。兄弟俩纷纷赴死,今天我们已经很难理解他们的真实心思了,或许春秋高义,当时人重义轻死,一出出惨烈的“赵氏孤儿”悲剧就在中原土地上重复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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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中去登北山,刚到脚下只觉得绿意扑眼而来。道旁树木参天,苍翠欲滴,似乎飘着的雨丝儿也是绿的。山上层层叠叠的树木,有的绿的发黑,深极了,浓极了,有的绿的发蓝,浅极了,亮极了。山下蜿蜒的小径,不慢青苔,直绿到石头缝里。凉亭的座位凉凉的,坐上去真觉得遍体生凉,心旷神怡。

  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径上走去,树木绿的油,小草绿的野。树木有枝繁叶茂的杨树,又有一年四季长青的松树,还有柳枝随风摇动的柳树。他们枝繁叶茂,想撑开了一把大伞,为游人遮风挡雨。小草弟弟从土里探出头来,还换上了一身新衣服,一阵风吹起,小草随风摆动,像在向我们打招呼似的。看到这一片绿茵茵的草地,我有一股忍不住的冲动想在上面打几个滚,悠闲地看会书。

  来到山顶,北山的绿尽收眼底,从上向下看像一个绿色的大陀螺,漂亮极了。绿色本来是生命的颜色,我最爱初春的杨柳的嫩枝,那样鲜,那样亮,柳枝随风摇摆,似乎要蹬着脚告诉你春天来了。

  我爱北山,北山那令人陶醉的绿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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